央廣網北京8月31日消息(記者任夢巖)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導,前不久,一款名為「喵喵」的APP上線,號稱在上面養虛擬貓,進行買賣就能賺錢。這種賺錢的方式看似省事兒還有趣,如此好事,吸引了不少用戶加入。起初,的確有高額收益,但8月16日平臺突然無法登陸,所有投資人的錢,也都打了水漂。
這是典型的「龐氏騙局」,這樣的騙局早已存在多年,換件外衣就會反覆出現。天上不會掉餡餅,但為何總有人參與其中?有部分投資者告訴記者,他們知道這種騙局遲早會崩盤,只不過沒想到,崩盤的速度如此之快,自己成了「接盤者」。
今年6月中旬,山東的李先生在朋友的介紹下,了解到一款名為「喵喵」的APP。在APP內通過虛擬養貓的方式就可以賺錢。
養假貓怎麼賺錢?以某虛擬貓為例,貓的價值在1988元到5988元之間,投資者需使用「貓糧」進行預約,搶購成功後,才可通過微信或者支付寶進行支付購買。所謂的「貓糧」,其實相當於一種虛擬貨幣。最初的投資者從平臺購買「貓糧」,後續賣家只能從上家手中購買。
一隻虛擬貓的合約收益顯示為7天15.5%,這意味著投資者購買後,這隻貓會在投資者的帳戶中停留7天,到期時,系統會自動匹配投資者,連本帶利將貓轉賣出去。7日收益率高達15.5%,李先生隨後就加入其中。李先生說:「同事、朋友都在玩,說特別賺錢。同事告訴我,投入10萬元,一個月能賺6萬元左右,我一開始不信,後來看朋友們玩了半個月確實賺錢了,而且他們的錢投進去,一個星期確實能回到自己的支付寶和微信帳號裡,於是我就開始嘗試了,有時候5天是9.5%的收益,有時候是2天10%的收益。」
這麼高的利潤,錢從何而來?李先生沒多想,直到8月中旬平臺跑路,他才意識到,上當了!賣貓的很多都是平臺自己的「操盤手」,就等著他們這些人「接盤」。李先生說:「他們看盤子裡的新人不多了,把自己的貓賣出去,我們相當於『接盤俠』,他把平臺一關一跑路,虧的錢都是我們的。因為我們買進去之後沒人買了,都砸手裡了。」
李先生說,他不甘心,但也承認,看到這麼高的利益,他心裡嘀咕過,甚至意識到了這是所謂的「龐氏騙局」「互助盤」,但又心存僥倖,覺得「擊鼓傳花」時,鼓聲不會剛好在他這裡停止。他表示:「說句心裡話,其實都知道這個是隨時會崩盤的,只是沒有想到自己是最後一波韭菜。怪自己貪心,最氣憤的是這些平臺的操盤人,明知道這回要崩,還讓我們大資金繼續買,讓我們上當受騙。」
據維權者介紹,開發「喵喵」平臺的是一家名為「河南萬遊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企業,該企業在「喵喵」之外,還開發了一款名為「米奇樂園」的APP,騙局和「喵喵」如出一轍,只不過從養貓變成了養米老鼠,和「喵喵」APP同一天跑路。
王先生投資了虛擬米老鼠,他表示,看到「喵喵」之後,覺得這個APP已經運行一段時間了,可能會跑路,反而投資這個「米奇樂園」更安全。王先生說:「我玩的是『米奇樂園』,從開始到崩盤,還不到3個月。老鼠的價格不一樣,最便宜的有200多元的,貴的有3000多元、4000多元,貴的收益要高一點,我朋友讓我再拉點人進來,因為這個平臺玩的人越多,平臺就越不會崩盤。」
在維權群中,大體有兩類人:一位群友私信告訴記者,他知道這個平臺是詐騙,擊鼓傳花,前期進入的都能賺錢,只是沒想到崩盤這麼快。也有人像他一樣,明知是騙局,但總懷著僥倖心理。被騙之後,很多人希望通過報警,拿回錢財;另一種是經過同事、朋友推薦得知的這幾個平臺,甚至有人認為這是新型的「理財產品」,他們是看準了偽裝的高收益才入局的。
鄭州市公安局告訴媒體,他們已經接到市民有關「喵喵」平臺的報警信息,案件涉及的人較多,現在正在調查中。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告訴記者,從「喵喵」平臺基本運營模式來看,極有可能構成非法集資犯罪中的集資詐騙罪或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受害者可以在案件的刑事程序結束後,根據自身損失,提起民事訴訟。
韓驍介紹,本案中,該APP通過建立虛擬的挖礦模式平臺,吸引公眾群投資,並推動投資者拉動新的投資者進入平臺,從其沒有實際經營產品,組織層級分明,需要發展下線的這些特點來看,屬於典型的「龐氏騙局」型金融陷阱。非法集資行為一方面觸犯刑法,構成非法集資類犯罪,也應承擔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民事責任。在刑事程序中,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的規定,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犯罪行為人有主動退贓、退賠的部分,投資者是可以由此彌補部分損失。涉及民事責任的部分,在刑事程序結束後,投資者可以根據自身損失,提起民事訴訟,法院作出相應判決,投資者可以依據該民事判決前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彌補自身損失。
針對「網上養貓」的騙局,公安部刑偵局官方微博稱,國家反詐中心發出提醒:切莫相信網上高回報、高收益的虛假宣傳,以及帶有「躺賺」「走賺」「玩賺」等噱頭的APP,避免給自身財產帶來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