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糧食的根基,要把飯碗牢牢端在手裡,就必須採取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牢牢守住耕地保護紅線和糧食安全底線。不久前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指出,「要牢牢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規範耕地佔補平衡。」
怎樣才能保護耕地,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
近期,山東省自然資源廳發布的《關於推行耕地保護「田長制」的指導意見》,提供了一條深化制度創新、強化耕地保護的思路。
山東推行耕地保護「田長制」,是在國務院辦公廳此前印發《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以及更早時候印發的《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的背景下出臺的措施。早在2017年,山東省就開始探索建立區域管理「田長制」,具體做法是,每個行政村配備一名總田長,通過鎮街任命與群眾推選相結合的方式產生,實現塊塊農田有田長,保護責任全覆蓋,充分調動村民自主管理保護耕地的積極性。而此次出臺的指導意見,則取消了總田長的政策安排,明確「田長」由村兩委成員、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負責人擔任,對本轄區內的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進行日常管護。「田長」的主要職責包括,落實黨委政府關於嚴格耕地保護的工作措施,宣傳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的法律法規,對違法用地、耕地「非農化」「非糧化」行為進行勸誡、報告,協助鄉鎮政府或有關部門對耕地生產配套設施進行管護等。
與2017年設立總田長的政策安排不同,此次推出的「田長制」減少了總田長和田長的層級,直接明確田長的「任職資格」,減少責任推諉空間,充分調動田長日常管護耕地的積極性,讓田長可以更靈活高效地履職,切實發揮田長作為一線「管理員」「宣傳員」和「哨兵」的作用。
田長制的實施,最大好處是可以實現「誰負責的地、誰來管」的目標。因為,無論是將耕地「非農化」,在耕地上建養豬場,還是將耕地「非糧化」,栽種經濟林果,甚至某些房地產開發商到鄉村以扶貧助農為幌子,佔地搞房地產開發,所有這些項目的實施,都需要跟村兩委成員、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負責人商量,這些人也最清楚社會資本佔用土地的性質。發揮從這些人中遴選出來的田長的作用,可以讓他們成為社會資本佔用農村耕地的最前沿「哨兵」;通過他們的勸誡、報告,並協助鄉鎮政府或有關部門對耕地生產配套設施進行管護,可以更有效地確保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數量不減少。
實際上,山東省最新出臺的「田長制」指導意見所規定的田長的四個職責,最大亮點就是「對違法用地、耕地『非農化』『非糧化』行為進行勸誡、報告,協助鄉鎮政府或有關部門對耕地生產配套設施進行管護」。因為,田長制實施效果能否立竿見影,最主要的體現就在這個方面。畢竟,只有田長在每一起違法用地、耕地「非農化」「非糧化」行為發生之初,就及時進行勸誡,並將有關情況向上級報告,才能讓上級有關部門較早了解和掌握情況,進而在違法違規行為發生之初,迅速採取行動,加以制止,避免因為不知情、應對不及時,讓項目繼續推進,在損毀農地上莊稼的同時,繼續投入資金建舍蓋房、做配套,極大增加處置成本和難度,最終影響耕地制度的嚴格保護。比如河南牧原集團曾在南陽市大舉推進「百場千萬」工程,計劃在當地13個縣建設多達84個養豬場,要佔用永久基本農田近1.5萬畝。由於當地並未設立「田長制」,無人勸誡和報告,牧原股份在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同時,一畝地僅給予村民800元補償,還將即將成熟的莊稼野蠻毀掉。村民們雖然對此意見很大,但卻無法阻止,直到媒體曝光才被緊急叫停。
日前,農業農村部黨組召開專題會議,強調要把抓好糧食生產擺在首要位置,作為明年農業農村工作「要害中的要害」抓穩抓牢,全力以赴奪取明年糧食和農業豐收,為經濟社會大局穩定打牢堅實基礎,贏得戰略主動。從專題會議精神不難看出,確保明年糧食豐收,責任重大,使命光榮。而要確保糧食豐收,不僅要加大糧食生產扶持政策力度,穩定種糧基本收益,讓農民有錢賺,讓產糧大縣重農抓糧得實惠;要加強糧食生產指導服務,突出重點作物、重點區域、關鍵農時,加強技術組裝集成和農技服務,最根本的還是要確保糧食種植面積。而糧食種植面積能否保證,則與耕地能否得到有效保護密切相關。從這個意義上說,山東探索「田長制」,不僅事關耕地保護紅線能否守住,也事關糧食安全底線能否牢牢守住。
當然,一項制度創新能否成功,需要實踐的反覆檢驗。山東「田長制」能否探索成功,並形成可複製的經驗或做法,關鍵在於制度的執行。山東以往也搞過總田長制,現在又搞田長制,其間,時間跨度近五年。這五年間探索的成效如何,得失怎樣,應當總結。千萬不能讓「田長制」流於形式,更不能讓「田長制」成為花架子,而應當讓「田長制」在嚴格保護耕地方面真正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