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1月12日)上午10:00,杭州市城管委召開推行全市文明養犬活動新聞發布會, 有關負責人對規範養犬相關問題作了解答。
目前,杭州養犬家庭越來越多,但隨之而來的不守規、不文明養犬行為也日趨增多,因養犬引發的鄰裡矛盾也經常發生,在社會上產生一定反響。
為了糾正違規養犬行為,維護文明、美麗、和諧的城市環境,杭州市城管委將於11月15日起,在全市範圍開展違規養犬和不規範遛犬行為的專項治理,重點查處不栓犬繩遛犬、不按規定時間遛犬等不文明行為,全面排查無證養犬行為。
通過大力宣傳依法養犬,營造規範文明養犬氛圍,提高市民依法、規範、文明養犬意識;通過開展專項治理活動,規範文明養犬行為,提高犬只辦證率,促進社會和諧。對符合領養條件的犬種,推向社會公開領養。
整治期間辦證窗口雙休日對外開放,也可以下載貼心城管APP辦理,方便市民群眾辦理。
浙江新聞+
規範養犬相關問題答疑
1、養犬領證難、執法管理難的情況,你們執法實際存在什麼困難?針對性的對策建議?
答:目前,杭州辦理犬證可以採取線上、線下兩種方式進行辦證,線上辦證可以做到足不出戶。
希望社會各界對我們執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尤其是輿論媒體,對我們理解支持,共同創造一個執法的好環境。另外,《杭州市限制養犬規定》於1996年1月1日頒布實施,期間1997年、2001年及2004年進行三次修改,距現在已有14年之久,隨著我市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市民養犬需求多元化、養犬階層逐漸大眾化,不少規定已不適應當前城市發展的需求,尤其是犬類管理發展的需要。下步,我們會結合工作實際,積極建議加快對法規的修訂。
2、宣傳文明養犬的活動有哪些?
答:開展的宣傳活動有:通過媒體、報紙、網絡、微信微博等渠道進行文明養犬宣傳,開展文明養犬進社區宣傳、廣場嘉年華大型活動、文明養犬「第二課堂」和「市民開放日」等形式多樣的文明養犬和法規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強化政策引導,提高市民文明養犬意識。
3、目前城市犬只管理的主要依據?
答:目前城市犬只管理的主要依據是2004年7月30日發布實施的《杭州市限制養犬規定》。其他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杭州市區重點限養區準養犬類品種及一般限養區公寓樓禁養犬類品種名錄》等。
4、是不是十五號開始正式組織檢查不按規定養犬問題?
答:杭州市一直注重對違法養犬、不文明養犬行為的管理,近期,因不文明養犬導致傷人事件社會反響較大,我們商議集中一段時間,從11月15日開始,在全市範圍,開展違法養犬和違規遛犬行為的專項治理,目的是通過宣傳教育、加大執法,糾正市民違法養犬、不文明遛犬的行為,營造文明和諧的社會氛圍。
5、舉報電話和舉報方式?
答:舉報方式:貼心城管APP和12345市長公開電話投訴。
6、遛犬不牽繩如何處理?
答:依據《杭州市限制養犬規定》第十一條、第十八條,對攜犬出戶未束犬鏈的,由犬類主管部門暫扣犬只,對養犬人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犬只,吊銷《養犬許可證》。整治期間起罰點400元。
7、犬只未按規定時間出戶怎麼管理?
答:依據《杭州市限制養犬規定》第十一條、第十八條規定,允許攜帶小型犬觀賞犬出戶的時間為19時至次日7時,對違反規定攜犬出戶的由犬類主管部門暫扣犬只,對養犬人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犬只,吊銷《養犬許可證》。
8、國內外有哪些文明養犬、遛犬的好經驗、好辦法?
答:在犬類管理中每個國家和城市都有自己的特點和經驗做法,我們會結合杭州城市特點,調研先進國家和兄弟城市犬類管理工作好的做法,總結經驗,提升管理水平。
9、無證養犬如何管理?
答:依據《杭州市限制養犬規定》第七條、第十七條,對未經批准擅自養犬的,由犬類主管部門沒收犬只,對單位養犬的,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養犬的,處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10、無證犬咬人如何管理?
答:依據《杭州市限制養犬規定》第十一條、第十六條,對犬只傷人或致人患病的,由犬類主管部門捕殺或沒收其犬只,吊銷《養犬許可證》,對養犬人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11、捕犬原則?
答:嚴格遵循「抱、牽、網、鉗、吹」五步工作法,按照「能抱的不用手牽,能牽的不用工具,能用網罩的不用鉗子,能用鉗子的不用吹管」原則,善待犬只,規範捕犬。
12、犬只收容後的處理方式?
答:對有主無證犬,按規範暫扣保存,犬主處罰辦證後領回。對流浪犬、無證犬做好收容工作。對符合領養條件的犬種,推向社會公開領養。
13、犬只領養程序?
答:
1.梳理犬只信息、審核後建立待領養犬只檔案,將符合領養要求的犬只信息提供給杭州市犬業管理協會。
2.杭州市犬業管理協會發布可領養犬只信息;
3.領養人選定擬領養犬只,向杭州市犬業協會提交書面申請;
4.杭州市犬業管理協會根據領養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按申請順序確定領養人;
5.領養者領取《個人養犬申請登記表(領養)》,報所在社區、街道審核同意;領養單位領取《單位養犬申請登記表(領養)》,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審核同意;
6.領養人籤訂《犬只領養協議書》並辦理相關手續;
7.領養人辦理《養犬許可證(領養)》;
8.犬只領養交接;
14、領養條件?
(一)個人領養應具備以下條件
1.領養人符合杭州市個人養犬許可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有本市常住或暫住戶口,有固定住所且獨戶居住;
2.領養在本市市區範圍內進行,一戶只能認養一隻,已經養有犬只者不得再領養;
3.領養人年齡在18周歲以上,具有飼養寵物的一定經濟條件;
(二)單位領養應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杭州市單位養犬許可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2.市區單位因護衛、科研等特殊需要的;
3.所在地公安部門審核同意;
4.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有看管犬只的專門人員;有犬籠(犬舍)和圍牆等圈養設施;
5.單位所在地在寫字樓、居民小區以外;
6.領養警衛犬種的單位,需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倉儲或者辦公空間。非獨立的單元式或者寫字樓式的單位謝絕領養警衛犬種。單位需領養2隻護衛犬的,倉儲空間需在3000平方米以上。
15、辦證管理費用情況?
答:《杭州市限制養犬規定》第十條規定,經批准養犬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必須專款專用。重點限養區內每隻犬第一年為1000元,以後每年度為500元;一般限制區內每隻犬為600元 ,以後每年度為300元。在法規未做出修改前,辦證管理費用暫未做出調整。
來源:浙江新聞(記者 霍翟羿 編輯 李如 通訊員 李敏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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