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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言
大家好,我是簡裡裡。
最近好幾個朋友來跟我說自己或身邊朋友在痛苦之中想要離開、有能力離開又很難離開。
幾年前,我寫過一篇這樣的文章。現在看來,當時少提及了一些觀點:一個人是否會進入施受虐的關係,和其外在擁有的資源、成就、強弱無關,和創傷有關。任何人在某種情境下,都有可能進入一段「施虐與被虐」的關係。
在這樣的關係中,舊時創傷被喚起,成為強力的勾兌粘合劑。在被虐之中,人的羞恥感、熟悉感、疼痛感、被認可的渴望、被恨被愛、憤怒和求全之中有強烈的情感,「自我」在其中遊移不定消失不見。
是什麼使受害者無法離開?
1973年8月23日,斯德哥爾摩的兩個持械搶匪進入一個銀行,綁架了4名人質。他們劫持了人質5天。等人質獲救之後,在媒體採訪中,這些人質居然都對劫匪表達支持,甚至覺得劫匪是在保護他們免受警察的傷害。
其中一名女性和一個劫匪訂婚,而另一名女性發起了一個基金來幫助劫匪進行法律訴訟。
這種「被害人對加害人產生好感、依賴、甚至協助加害人」的情景,當時被看來是如此地不可理解,後來被公眾定義為「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圖片來源:giphy
在心理學領域中,受害者和施虐者結成情感同盟的情形早已進入研究者的研究範疇。研究者認為,和施虐者結盟,其實是受害者在應對虐待和恐嚇之下發展出的生存策略。尤其是施虐和受虐的關係長期存在的時候,受害者只能(從心理上)和施虐者站在一起,否則就無法「生存」下來。
而所謂的「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絕不僅僅在極端情形下發生,其實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在家庭關係、戀愛關係、人際關係中都以各種形式存在,施虐方不止是個人,有時候也會以職位、機構、組織的形式出現。
「斯德哥爾摩綜合症」情形的本質,是控制和虐待的關係——如果你能理解這一點,就能理解為什麼受害者居然會為施虐者辯護了。
當然不是所有處在「控制和虐待」的關係中都會出現「斯德哥爾摩」的特徵,但一旦出現,有幾個常見的特點:
1. 對施虐方、控制者心懷感激;
2. 對於來解救的人或者家人感到厭煩或者仇恨;
3. 認為施虐方是有難處/道理的,他們的行為是可以理解的;
4. 支持施虐者的行為,有的時候甚至會幫助施虐者;
5. 覺得自己沒有能力離開。
而以上的情形在什麼條件下會出現呢?
認為別人會對自己的人身或心理有威脅
這樣的威脅有兩種。一種是可見的暴力人身威脅;另一種是間接的、不那麼容易被識別的(常見)威脅:
比如說「你永遠都不能離開我,以前離開我的人都沒啥好下場」;
比如「你這麼差,除了我不會有人要你了」;
比如「外面沒有比我這裡更好的地方」;
比如「全世界只有我對你最好,別人都會傷害你」。
施虐者時不時給予受害者一些小恩小惠
因為受害者在努力尋找一切希望,這些小恩小惠可以是任何東西。劫持情形下,讓你活著就已經是「大恩大德」;而在一段虐待的關係中,哪怕施虐者只是簡單地「噓寒問暖」,都會讓人覺得「事情也許就快有轉機了」「Ta也不全是壞的」「Ta似乎也是一個在經受痛苦的人」。
就好像一個人,發現自己陷入了一段性虐待關係,ta先是覺得憤怒,可一想到對方在生活中還挺照顧自己的,就又很愧疚,「Ta其實對我挺好的,我怎麼能把ta想得那麼壞呢。」
▲圖片來源:giphy
尤其當施虐者向你展示ta柔軟脆弱的一面:Ta有酗酒的父親、難纏的母親,悲慘的童年,難養活的家……你便可能更加「同情」和「理解」ta,儘管施虐的行為一如既往,你充滿了「理解」和「希望」。
受害者主動或被動地(心理上或者生理上)和外界隔離
受害者往往覺得自己在關係中如履薄冰。Ta不得不完全按照施虐者的方式去思考和行為,「否則都是你的錯!」
這時候來自家人和朋友的意見,只會使ta招致更多的虐待。所以受害者會主動地隔離自己,與其說ta在和施虐者結盟,不如說,ta在試著隔離開那些會使得ta遭受更多虐待的來源。
覺得自己沒有能力逃離這個環境
施虐者往往會使得受害者覺得無比愧疚。「如果你離開,我就死給你看」「你走了孩子怎麼辦,都是你的錯」。在施虐/控制的關係中,被害者往往會體驗到自尊和自信的喪失感和無力感,而使得自己相信自己是沒有能力獨立/離開這個環境。
而一個處理家暴和暴力管理項目的諮詢師說,在控制和被控制的關係中,產生的影響就像「鐘擺」。即便受害者有機會離開,受害者會覺得恐懼、憤怒、甚至仇恨,而之後,他們會開始覺得愧疚、羞恥、焦慮不安……也許陷入這樣的情形都是我的錯。這非常容易使得他們轉身回到那個被傷害的情境中去。
▲圖片來源:giphy
壞事不會只出現一件,常常伴隨的還有認知失調(cognitive dissonance)。
比如你的伴侶羞辱你,對你家暴。但是因為經濟、孩子或者其他原因你無法離開ta,你會開始想:「Ta平時對我挺好的」「可能只是ta最近壓力比較大」「下一次我更小心一點就好了」。
這就是「認知失調」的作用。
當人們在同一時候有著兩種互相矛盾的認知(可以是看法/情緒/信仰/行為),這兩種認知打架,從而陷入很緊張的心理衝突的狀態。這是如此難以承受,之後人們就會放棄或者改變其中一種認知,來消除這種衝突感。
而每一次放棄,並不意味著是「理性」的結果。多半是在當下情境下選擇的生存策略。
有科學家觀察過一個邪教,教義要求會員放棄所有的一切來入教。這個邪教相信世界會被洪水淹沒,如果你放棄得越多(你的財產/你的家人/你的生活),你就越有機會被拯救。
這聽起來是如此不可思議,而更不可思議的是,世界上每天都有人在選擇相信它。研究發現,越是讓我們覺得艱難、不舒服、羞辱的儀式,我們就對它越忠誠。
當你投入得越多,你越要給自己找一些理由來說服自己。
這就是為什麼很多人被騙了之後,比如交了昂貴的學費、買了電視購物的殘次品,你調侃ta的時候,ta會很認真地反駁你。
因為,真相太痛苦了。
但請不要評價「受害者」
記得前段時間自殺的那個女孩包麗,輕生前還給PUA她的男生發微信說「遇到了熠熠閃光的你而我卻是一塊垃圾」。
站在局外人的角度看,人們很容易去評判她,「怎麼這麼傻哇」「蠢得無可救藥」。可事實上,ta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在表達:我要努力先活下來。
如果我們回去看看資料,會發現,越是畸形的環境,越是使得人們產生(外人看起來)「奇怪」的應對方式。我想大概如果換作我們任何一個人,都有可能在陷入同樣情境的時候,做出相同的選擇。
如果你的家人或者朋友陷入這樣令人擔心的關係中,你可以做些什麼呢?
你要理解:
1. 你如果直接跟施虐者對著幹,你就徹底走到了對立面,「你看,就是你在破壞我們的關係!」;
2. 而你每次和受害者的聯繫,都會使得受害者被攻擊的可能性高一些;
3.受害者不是在躲避或者拒絕你。他們是在躲避引起被虐待的可能性。
▲圖片來源:giphy
你可以怎麼做:
1. 你如果時不時地去問ta,「你最近有沒有逃脫魔掌?」你很快就會被拉黑名單了。不如固定一個時間電話或者會面,只談一些貓貓狗狗。你的唯一目的是,讓受害者知道,當他們決定求助的時候,你在這裡。
2. 常常以家庭的身份,逢年過節問候。讓他們知道,家庭是在的。
3. 給受害者一定時間和空間。讓受害者感受到,無論他們做什麼樣的決定,我們都支持。不要因為他們沒有馬上改變而讓他們覺得我們拋棄了ta。
4. 不要輕易傷害施虐者。在改變尚未發生的時候,傷害施虐者只會增添受害者的負擔(他們甚至會覺得這些都是自己的錯造成的,如果不跟你訴苦,施虐者就不會受傷了!)。
5. 尋求專業的幫助。永遠鼓勵ta尋求專業的心理幫助。
*本文首發簡單心理平臺。
完
改變是個過程。我們要做的是,給予這個過程開始以空間和時間,並提供穩定的支持。而當這個過程開始,和這個世界上任何一件事情一樣,會充滿反覆曲折。
請保持期待,並耐心等待。
對了,我們準備了6本關於這方面的書籍送給大家。如果你或者身邊的朋友此刻陷入糟糕的情感關係中,可以看看這本書。
參考文獻
[1] Rusbult, C. E., & Martz, J. M. (1995). Remaining in an abusive relationship: An investment analysis of nonvoluntary dependence.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Bulletin, 21, 558-571.
[2] Joseph M. Carver(2014),Love and Stockholm Syndrome:The Mystery of Loving an Abuser
[3] Aronson, E. (1969). The theory of cognitive dissonance: A current perspective. In L. Berkowitz (Ed.). Advances in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 Volume 4, pp1-34.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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