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的宗祠劇場山西雖地處華北,但宗祠數量眾多,據《山西通志》記載,明清之際,山西各地神有神祠,山有山祠,水有水祠,縣縣有名人先賢祠,村村有宗祠支祠,祭祀的對象從自然崇拜時的山神、水神、天神、地神和祖先崇拜時期的英烈先賢,直到普通的家族尊長。祠堂建築從宏偉的宮殿式到普通的民居式,從樓閣到窯洞,從唐宋元明清建築形式到現代建築風格,無所不有。部分祠堂內建有裝飾精美的古戲臺保留至今。
代縣楊家祠堂戲臺。位於山西省代縣棗林鎮鹿蹄澗村。始建於清代。坐南朝北。半三面觀。硬山卷棚頂。通面闊三間8.5米,其中明間4米;通進深兩間7米,其中前臺4.1米。臺基高1.46米。圓木柱,覆盆礎。施大額枋、平板枋、騎馬花芽雀替。有龍頭護朽。明間懸匾「頌德樓」。前簷平柱掛對聯:「雲容水態入目堪賞,嬉笑怒罵俱是文章。」左右山面後三分之二砌牆,前三分之一透空,成半三面觀式。臺沿設護欄。內部設天花,前後臺用六抹隔扇門相隔。戲臺在山門外,距山門17米。廟內現存正殿、過廳、東西廳房等,大多為清代建築。常家祠堂戲臺。位於山西省榆次區西南東陽鎮車輞村。
是一座二進院戲臺,始建於清光緒五年。戲臺位於祠堂大門內側,是一個可以反向使用的多功能戲臺,平時可作為進入祠堂的通道,故稱為「過道樂亭」。戲臺以木結構為主,前卷棚歇山後硬山頂,做工精緻,穩重古樸,均勻適宜。臺基中間開槽為通道,演出時搭板。戲臺橫梁懸有一匾額,上書「義關風雅」四個大字。戲臺兩側的楹柱上有一聯,上聯是:雙蜚鵰鶚雲霄志;下聯是:累葉縹緗忠孝經。明清時期,宗族祠堂普遍設立,祠堂戲臺也隨之廣泛興建。祠堂戲臺為宗族演劇提供了固定的觀演場所,在祠堂戲臺舉行演劇活動,既能夠達到敬祖娛神的目的,又能夠實現對族眾的高臺教化。
同時也豐富了族人的精神生活。本章在對宗族演劇的主要場所——宗祠劇場進行描述的同時,也對宗族演劇的其他輔助空間進行了考察。宗族除了在宗祠劇場內舉行演出活動以外,還會在會館劇場、私宅酒樓以及臨時劇場中組織戲曲演出活動。從一定意義上來說,宗祠劇場屬於神廟劇場的範疇,因而具有神廟劇場的一般特徵。但同時,與神廟劇場相比,宗祠劇場在選址、形制方面更具靈活性,有著更加明顯的地域特色。明清宗族演劇的主要類型明清時期,宗族演劇十分頻繁,尤其是南方地區演出名目繁多,從建祠修譜、季節祭祀,到添丁、誕辰、進主、忌日,再到科舉及第加官進爵等等,都會舉行戲曲演出活動。
日本學者田仲一成先生在《明清的戲曲——江南宗族社會的表象》一書中將江南宗族演劇分為五種類型,分別是個別祖先的壽誕祭祀演劇、對祖先群體的季節祭祀演劇、進主演劇、科舉及第者的祀祖謝恩演劇及超幽追薦演劇。事實上,在現實生活中,宗族的演劇名目遠遠超出這五種類型。從祭祀和崇拜的對象來分,可分為與宗族有血緣關係的內神祭祀演劇和與宗族沒有血緣關係的外神祭祀演劇。從組織活動的事由及主體來分,可分為宗族集體生活中的演劇和個體生活中的演劇。集體生活演劇是由宗族統一組織,全體族員共同參與的演劇活動;個體生活演劇是以宗族中的某一房或某個家庭為單位組織的演劇活動。
但通常宗族成員也會積極參與。宗族神靈祭祀演劇,宗族內神祭祀演劇宗族祠堂供奉的是家族先人,是一個宗族獨有的神靈,故一般稱之為家神或內神。宗族祭祀演劇的主要功能是祭祀祖先、娛樂祖先神靈,因此宗族演劇中內神祭祀演劇最為普遍。一般而言,內神祭祀的場所主要包括寢祭、祠祭和墓祭。從時間名目上來看,通常包括祖先的生、忌日以及上元、清明、立夏、端午、中元、中秋、冬至和除夕等重要時令節日的祭祀。其中,清明多在墓地舉行,其他時間多在祠堂或居室舉行。
如《富陽縣誌·禮儀民俗》之「祭禮」條載:「祭不一處,蓋鄉村無族不立宗祠,祖先神主皆藏祠內,家不供立祖先神位。春秋薦食則祭於廟,歲時令節以及祖先誕辰、忌辰則祭於寢,清明、冬至則祭於墓,俗謂之『上墳』。」總體來看,全國各地以春、秋兩祭及元宵、清明、冬至最為隆重和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