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之妓與當年之妓顯然不是一回事。如今,她們的功能變得純粹而單一,只提供性服務;如果試圖與妓女談理想談人生,勸她們從良好好做人,那你簡直是在羞辱她們:她們只出賣身體,不出賣靈魂。
需要說明的是,「妓」在後世專指賣淫女子,而此字原是從「伎(技)」演化而來,「伎」是指專習歌舞等技藝的女藝人。在唐代,「妓」既是指賣淫女子,也是指音樂歌舞、繩竿球馬等女藝人,因此有時有「聽妓」(聽音樂)、「觀妓」(觀歌舞)的說法。所以「妓」是妓與女藝人二者的統稱。二者有區別,但有時也很近似,賣身者有時要賣藝,而賣藝者有時也要賣身。在中國漫長的歷史當中,固然賣身女性多數都是底層,收入低,生活清貧,也無才藝可言;但被記錄下來的顯然多是高等妓女;她們的生活方式才有討論的意義。
雖是娼妓,身份低賤,但只要有些身價的妓女,情趣、品位都不低。唐代是詩歌與藝術的黃金時代,上至皇帝將相,下至販夫走卒,以至於閨秀侍姬,僧尼女冠,以及坊曲妓女,幾乎無一人不能作詩解詩,就算娼妓也多能詩。《北裡志》序文中說:「嘗聞蜀妓薛濤之才辯,必謂人過言,及睹北裡二三子之徒,則薛濤有慚德矣。」北裡即是妓寮,作者孫棨本以為世人誇大了薛濤的才華,結果一看,北裡隨便一個妓女都詩如薛濤。清人章實齋更說:「前朝虐政,凡縉紳籍沒,波及妻孥,以致詩禮大家,多淪北裡。其有妙兼色藝,慧傳聲詩,都仕從而酬唱。」說常有一些官宦之家的妻女沒身為奴為妓,都是頗有文藝修養的。
記得以前讀古代文學研究生時,聽到過一句話,把我驚嚇到了:唐朝和宋朝的著名詩人裡,大概只有一位沒有狎過妓。誰呢?李清照。雖然誇張,也不算無稽之談,狎妓在當時的確是一種風氣,唐朝的《開元遺事》中云:「長安右平康裡,妓女所居之地,京都俠少萃集於此,兼每年新進士以紅箋名紙遊謁其中,時人謂此坊為風流藪澤。」就是說,每年新科進士都要去右平康裡的妓院逛逛,這是個公開的活動。
對古代妓女來說,她們的核心業務是談情說愛。一些高級妓女要「梳櫳」也是要相當花心思的,需要她們看得上眼,而且要給她們一種尊重和談戀愛的感覺。清代韓邦慶《海上花列傳》描述的就是這一類妓女,裡面的「長三」們周雙珠、黃翠鳳、沈小紅多潑辣,多敏感,多會談戀愛!王蓮生就像怕老婆一樣怕沈小紅,總是時不時地要挨她的數落,也默默地讓她說去,還得賠上小心,打起精神哄勸。有一部專事描寫近代青樓豔事的小說《九尾龜》,就寫了很多這樣的內幕故事。許多男性為了追求那些妓女,往往經年累月,花費三四千兩銀子,始得一親芳澤。無怪乎,唐代文人官僚不僅不以狎妓為恥,反以為榮。這分明就是情場的勝利嘛。
中國最早的色情小說《遊仙窟》就是一篇很有意思的狎妓指南,通過它,可以看到與今天色情業不同的一些生態。《遊仙窟》是初唐張鷟用第一人稱來寫的,稱自己奉使河源,途經神仙窟,受到女主人十娘、五嫂柔情款待,宿夜而去。題為「遊仙」,其實就是寫風流豔遇,遇的哪是什麼仙,就是嫖宿一夜罷了。
當張鷟馬疲人乏時,遇見了美豔無比的十娘。兩人通過互詠詩詞、互相表現才藝來調情。先是十娘拿起琵琶,張鷟吟詩;十娘應聲即詠。兩人用詩文唱和來調情,看對眼了,張鷟才獲邀開始吃飯,對飲;等到酒足飯飽了,張鷟想得寸進尺,兩人又用詩詞來對吟,並以籌為遊戲,以十娘睡一宿為賭注打賭。
而且,身體的每進一步,兩人都不好意思直說,都要對詩;在耗費了大量腦細胞作了無數首詩之後,張鷟終於贏得了十娘的信任,與之魚水交歡去也。
這個傳奇完整地交代了整個狎妓過程;而在其他文人的文字裡,我們往往只能看到前半部分,也就是互相展現才藝、詠詩作賦的過程。而後半部的實質性內容,只有張鷟老實一點,描繪了出來,把眾多文人一心一意美化的「狎」,變成了「嫖」。
即便如此,古人的嫖,還是格外地風雅。這裡需要一套程序。他們需要與妓女有交流,有溝通;需要展現詩才,需要有急智,需要能歌善舞;最後,他們還要討好妓女,博得她們的歡心,甚至討得她們後面的「媽媽」的歡心。這都不是錢能搞定的,需要才華、需要心思和精力,還需要情調。一名出色的妓女,她有選擇和拒絕客人的權力,她們要求得到追求者的獻媚和報效。
所以,古代妓女承擔的功能很多,出售性服務僅是核心業務之一,另一個核心業務就是陪男性吟風弄月,談情說愛。沒辦法,婚姻常是政治聯姻,主要考較門第,而青樓就是尋找戀愛感覺的地方。
不過,在古代,這是常態;而今天,拿著一摞錢去妓院找感覺,那就是變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