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裡的人把梅花鹿的鹿角鋸下來,還向遊客以幾百元一兩的價格出售。」昨天上午,陳小姐致電晨報熱線,稱自己在某公園遊玩時,意外發現園內所有的梅花鹿頭上都沒有了鹿角,而飼養員卻在一旁將已經鋸下來的鹿角向遊客售賣。
讀者疑惑:飼養員怎麼出售鹿茸
3月19日下午2時,陳小姐和父母一起來到某公園放風箏。在經過鹿苑時,養在苑中的30多隻梅花鹿引起她的注意。「我看到每隻梅花鹿頭上的鹿角都不見了,但上面卻有一片白色的蓋狀物,看上去很像一道傷疤。」陳小姐感到奇怪,不知這些鹿出了什麼問題。
這時,陳小姐在鹿苑的左側看見一大群遊客正興奮地圍在一張小桌旁,七嘴八舌地議論著。她也好奇地湊上前去,只見小桌上放著一個淺黃色的大盆,盆裡有三四個鹿角,每個都重0.5千克以上,一個飼養員模樣的人正在向圍觀的人介紹。
從這個人的話中,陳小姐了解到盆子裡的並非鹿角而是鹿茸,都是從這些梅花鹿頭上鋸下來的。「鹿茸不僅能強身健體,還能治高血壓、心臟病等,服用也很簡單,只要泡在酒裡就可以了。」飼養員一手拿著鹿茸,一手拿著本關於鹿茸的書,以證實自己的話。在飼養員的介紹下,開始陸續有遊客掏錢購買鹿茸。
下午4時許,陳小姐再次來到鹿苑,發現盆裡已經沒了鹿茸。「難道全部賣掉了?」陳小姐看了一眼鹿苑圍欄上的說明,只見上面標明梅花鹿屬於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這更令她覺得不可思議,「這樣公開銷售鹿茸,究竟有沒有經營許可證呢?」
員工辯稱:相應手續辦理齊全
昨日中午,記者來到該公園的鹿苑。30多頭梅花鹿正處於換毛的季節,有的懶洋洋地躺在鹿苑內享受陽光,有的則不時來回走動,吃幾口遊客扔來的菜葉等。記者注意到,這些梅花鹿都被割去了頭上的雙角,斷口上只剩下一片白色的蓋狀物,看上去像是帽子一般。「這些小鹿的角怎麼不見了?怎麼頭上都戴了帽子啊?」不時有一批批來公園踏春的小朋友經過鹿苑,見到梅花鹿都向帶隊的老師發問。
記者向在鹿苑左側一名飼養員模樣的男子表示想買一些鹿茸。這個飼養員示意記者等一會,便跑到柵欄後面的屋子裡,很快便取來五根灰白色的鹿茸。這幾根鹿茸的長度在20釐米左右,切面上都還留有明顯的暗褐色血跡。記者詢問鹿茸的價格,飼養員立即很熱心地稱鹿茸有好幾種價格:「越靠頂部越值錢,最頂上的一段賣5元錢一克,中間段的賣3元,底上的2元。」看到記者對鹿茸很感興趣的樣子,他又滔滔不絕地介紹:「這些鹿茸都是一個月前才從園裡的梅花鹿頭上鋸下來的,放在冰箱裡冷藏,營養價值很高。」
這名自稱叫朱長華(音)的飼養員告訴記者,園內共飼養有36隻梅花鹿,其中公鹿34隻。這些梅花鹿每年春天都會開始長出鹿茸,等其骨化到一定程度就變成鹿角。為防止梅花鹿長角後爭鬥造成傷害,公園會將梅花鹿的鹿角鋸掉,直接向遊客出售,因為「賣給藥店的話量太少」。
但當記者追問這些出售收入如何使用時,他表示不便透露,但一再表示,梅花鹿屬經濟動物,出售鹿茸前,他們已向有關部門申報,並獲得允許。
該公園經營管理有限公司蔡經理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也表示,公園每年都會從園內的梅花鹿身上採集鹿茸。鹿茸切割之前,他們首先會對梅花鹿進行全身麻醉,等其昏睡後用鐵鋸將鹿茸鋸下。記者隨後提出要看一下他們採集鹿茸的手續證明,蔡表示沒有作預約,無法取閱。
公園表態:私售鹿茸屬違法行為
昨天,記者在向該公園高園長核實情況時,她明確表示,飼養員私自在園內出售鹿茸並未獲得相關部門的批准。按以往慣例,為防止爭鬥而鋸下的鹿茸都由園方妥善處理。
「我感到非常痛心,我們從來沒有申報過鹿茸的經營許可權,並且公園的帳目上也沒有這筆收入。這是下屬員工的個人行為,這種行為混淆了飼養權和經營權的概念,是違法的行為。」高園長表示,承包人在園內無證銷售鹿茸的行為,公園領導層事先並不知情,但作為公園的領導,她對園內員工私賣鹿茸負有責任,她承諾,一定會儘快對這事進行嚴肅處理。
虹口區綠化管理局辦公室主任朱汝梅在了解情況後告訴記者,該公園這一養鹿點採取對外承包的經營方式,現勒令立即停止無證經營活動,終止聯營合同,並要求園方對相關人員給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