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先來搞清楚,為什麼「三流大學抓紀律」
稍微關注足球的人,對「球員紋身」這一現象可能就不會太陌生——最近二十年全球最受歡迎的球星,貝克漢姆,身上就有大量的紋身,包括那著名的漢字書法「生死有命,富貴在天」;最近十年最優秀的足球運動員梅西,一隻胳膊也是「大花臂」,刺青清晰可見。

因此,在足協下達「禁止露紋身」的規定,並據說要傳遞至俱樂部後,很多人立刻聯想起那句俗語,「一流大學抓科研,二流大學抓就業,三流大學抓紀律」——世界頂級球員都沒把紋身當回事,你一亞洲三流水平,捯飭什麼紋身,怎麼不有空乾乾正事,比如狠抓青訓,整治下基層足球的腐敗問題?
話是這麼說,但一考慮到中國男足長期以來給人的印象——作風差、懶散、素質低、泡吧等等,很多人還是不由自主地認為,對於中國球員,必須要狠抓風氣。抓風氣就要從外觀抓起,禁止紋身就不必說了,還應該禁止留長髮,禁止染黃毛。「沒看到嗎?朝鮮足球水平雖然也不咋樣,但精神面貌好,不僅打進了世界盃,還進了巴西一個球。」在很多人看來,既然技不如人,那就應該在精神、作風方面提高,才能縮短差距。

事實上,儘管通常提起「三流大學抓紀律」時,人們都是在吐槽這樣的學校做不了什么正事只能抓紀律。但在不少網友眼裡,這種做法是對的,既然都三流大學了,生源水平肯定低,要想趕上別人,豈不就得抓紀律嗎?這種說法,理論上的確是沒有問題的。一流大學之所以不強調抓紀律,是因為這些學校的學生,本身自律性相對是比較強的,不會過於出格,因此不會過分強調抓紀律(並不是不抓紀律),免得造成些不必要的限制,學生偶爾因為些事情缺席也不必很麻煩地走流程請假。而三流大學不同,之所以科研學術不行,很大程度上就是是因為學風不行,學生自我管理能力差,因此需要學校幫助他們加強管理,因此要抓考勤,限電限網。對於如今面臨眾多誘惑的當代大學生而言,讓學校幫助他們加強自我管理,的確也是有必要。
既然如此,那亞洲三流的中國男足,不也應該狠抓管理,禁止紋身嗎?並不是那麼簡單。
對於球員競技水平,在精神方面起作用的是球員的職業精神,這跟紋身、長發沒有必然關係
評判所謂「三流大學抓紀律」,還是要看具體怎麼抓的,抓考勤,夜間限電限網,這可以說是針對學風問題有的放矢,但如果是俗語的下一句——「野雞大學抓男女關係」呢?恐怕很多人就不贊同這種做法了。原因也很簡單,大學生已經是成年人,談戀愛是正當的需求,談戀愛也不必然導致學習變差,很多一流大學的學生都談戀愛,這跟遲到曠課不寫作業是有本質區別的。僅僅因為談戀愛「可能導致分散學習精力」這種理由而採取禁止性規定,就顯得非常粗暴、無理了。同理還有「禁止打籃球」、「禁止踢足球」等等,都是中國學校常見的管理誤區。

「禁止紋身」,其實就跟「禁止戀愛」一樣,是沒有道理的。如果認為球員作風差、懶散、精神面貌不好,那就應該抓酗酒抽菸,抓訓練遲到早退,抓夜不歸宿。如果球員出現這樣的問題,那確實有很大可能對競技水平造成影響,這叫做「不職業」,批評、懲罰都不為過。但是,紋身、留長髮、染黃毛與這些問題全然不同,梅西紋身、染髮、留過長發,但實際上卻是非常職業的球員,競技狀態保持得非常好。事實上,中國球員也並不能說不職業,國足的這批人,雖然在世界上橫向比較水平比較低,但在國內足壇,也是經歷了激烈的競爭後,才能踢職業聯賽和進入國家隊的,不至於連基本的職業態度都有嚴重問題。之所以人們的印象差,最主要的原因還是老是輸球造成的,把一些問題給放大了。而廣州恆大兩奪亞冠時,可沒有什麼人質疑隊中眾多國腳的職業精神。尤其是以大面積紋身為標誌的張琳芃,以體能出色、90分鐘上下奔跑著稱。這完全是靠著「自虐式訓練」練出來的,這樣的球員,怎麼能稱之為「不職業」?即便中國球員真的不夠職業,那也應該繼續狠抓考勤、抓抽菸酗酒等問題,把矛頭指向紋身、長發,說不通。
禁止紋身,說不定還妨礙球員發揮水平
不顧實際情況,以難以成立的理由「抓男女關係」、「抓紋身長發」,只會培養出聽話、守規矩的大學生和球員,這對於提高他們的水平,基本上是沒有作用,甚至是有害的。
對於很多優秀運動員來說,紋身是能夠起到正面作用的。貝克漢姆全身40餘處紋身,每一處都能說出來歷,很多與家人有關,或者與人生經歷、感悟有關,比如「99」這個數字,是因為1999年他跟維多利亞結婚,也因為那年他所在的曼聯隊獲得了三冠王,尤其是經歷了著名的歐冠決賽逆轉,在身體上刻印這些生命的重大事件,無疑有非凡意義。再比如「大大的夢想,但也要腳踏實地」這句歌詞,刻在身上,其激勵意義自然也非比尋常。有論者就表示,「從一個個意義獨特的紋身當中,人們能夠讀出貝克漢姆的職業生涯的成功、遇到的困難和四處漂泊的經歷;能夠從每一個他銘記於心的名字或者日子當中,讀出對家人濃濃的愛;也能從那先哲的名言當中,讀出他對愛的珍視和對完美的追求。」正如小貝自己所說:「我不後悔任何一次紋身,因為它們都有自己的意義。我認為這就是紋身最重要的地方:當它們都有自己的意義的時候,你便不會後悔。」

紋身的正面意義並不是只有外國運動員才擁有,國內運動員也一樣。林丹應該是國內運動員中紋身的代表性人物,但由於其成績實在太耀眼了,所以不會有人說什麼。不要小瞧紋身之於林丹的意義,比如其左手臂上一串五角星,代表著羽毛球的全滿貫;右手手臂上「until the end of world」代表對羽球的忠誠,出自動畫片"灌籃高手"。這些印記對林丹之所以成為林丹到底起了怎樣的作用,是不應該低估的。同樣,張琳芃也很樂於向別人分享他身上紋身的意義。比如有一串文字是「Victory ZLP」,他表示這是他的信念,代表對勝利的渴望,「把紋身刻在左手的手腕上,時刻提醒我,保佑我,在球場上爭取榮譽。」像這樣的紋身,到底有什麼理由禁止呢?

競技體育,「菜」是原罪,但怪罪紋身是沒有任何用處的
再來看看其他反對紋身的理由。
有人說,你紋身學習梅西、學習內馬爾、學習貝克漢姆,怎麼就不學學同一文化圈的日本韓國?確實,日韓球員紋身的情況比較少,但實際上並沒有禁止紋身。廣州恆大的外援金英權身上就有紋身,也進了韓國國家隊。之所以日韓球員紋身不多,其實是有著特定原因,在日本是因為黑社會(山口組)把紋身作為特徵,在韓國則是跟兵役有關,大面積紋身不被許可。但在中國,紋身實際上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這就是一個個人選擇和個人趣味,你可以對有紋身的人持有些想法——比如「紋身」等於「不良」,但絕大部分人都會認為這實屬個人自由。
還有人說,在職場上,紋身的人往往不會被錄用,HR直接淘汰掉,既然如此,足協和足球俱樂部禁止紋身也沒什麼大不了。這個說法看似有道理,但其實仍然不成立。職場上不錄用有紋身的人,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行業的習慣,認為有紋身的人可能對公司形象、客戶往來造成一定影響,就算如此,也很少有大公司對紋身發出「禁止性規定」,如果有能力的話,紋身也不一定會成為問題。而對於體育運動員來說,本來就不存在「禁止紋身」的行業習慣,而且,職業運動是需要觀眾和粉絲捧場支撐的,倒不如說,運動員花費心思設計、維護自己的外在形象,是天經地義的,擁有個性才能收穫更多曝光和關注。這有什麼問題呢?恰恰是因為張琳芃、韋世豪等國腳們知道自己從事的是職業體育,才會去考慮紋身的。非要把一些不良青年的紋身、染髮等特徵套到職業運動員上,很不合適。
反對紋身最說得通的理由,或許是健康方面的,一些研究指出紋身或許會影響運動員排汗,但影響到底有多大,並沒有共識。但既然如此多的優秀運動員依然願意紋身,這就不該成為禁止的理由。
說到底,競技體育,「菜」是原罪,輸球了就要忍受各種批評,輸球了什麼都是錯。因紋身挨批,或者說很多球迷為足協的規定叫好,這是無可奈何的。但如果真的想重整旗鼓,必須得找出差距的真實原因,怪罪紋身,怪罪頭髮,是沒有任何用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