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推動城鄉一體化,統一城鄉居民的醫療待遇,我國從2016年開始推動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農村合作醫療的合併工作,在2019年底大多數地區已經完成合併工作。
城鎮醫保和新農合兩項制度整合併軌後,城鄉居民醫保將統一政策、統一管理、統一籌資繳費標準、統一補償待。之前一些地區新農合報銷比例、標準都比城鎮居民要低,並軌之後,看病再不分「城裡人」與「農村人」的區別,農民就醫用藥範圍擴大,農民將與城鎮居民一樣享受同等的醫療待遇。
人們常說:明天和意外誰也不知道哪個會先來,真的遇到大病,有醫保可以更安心。合併後的居民醫保增加了如下保障:
1、2020年新農合還可以享受更多大病保障,降低並統一了大病保險起付線,大病保險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0%。大病保險對貧人口實施傾斜支付起付線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全面取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
2、農民異地就醫直接結算。這主要針對的是在外地打工的農民,因為在大城市生病住院的醫藥費用比較貴,而且屬於外地參加的新農合,醫保也不給報銷。
3、新增藥物報銷。高血壓、糖尿病等疾病門診用藥將納入醫保報銷範圍。
4、城鄉居民醫保的人均補助標準增加30元/年,其中50%用於大病保險。
5、個人繳費標準同步增加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