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前日報導了《航班經停武漢發現託運寵物犬死亡 海航派員飛赴青島為狗做屍檢》。昨日,記者再次聯繫當事人苑先生時,他萬分焦急地說:「事情發生已兩天,還沒找到權威機構做屍檢。」
苑先生說:「目前面臨的最大難題是找不到可以做寵物犬屍檢鑑定的權威機構。我並不是要向航空公司索賠,而是要討個說法,狗到底是怎麼死的?但是我在武漢和青島多方打聽,找尋了多家寵物醫院,都做不了屍檢。海航方面也在找。但據我在網上查詢相關資料,48小時內是屍檢最佳時機。我也希望業內人士能給我提供幫助,儘快找到途徑。」目前,海航工作人員陪他將薩摩耶犬Kevin暫時存放在青島一家醫院的冷庫裡。
昨日,記者探訪武漢多家寵物醫院,均被告知無法提供寵物屍檢。同濟寵物醫院方院長表示,沒有任何單位授權,不敢做,何況寵物醫院出具的鑑定結果不具備法律效應。他建議,可以找公安部門的法醫,但前提是公安或法院出具委託書,「可能要通過打官司解決」。華中農業大學獸醫院則表示,他們曾給豬、雞做過剖檢,解剖只用於研究和動物診斷治療,不涉及此類糾紛的屍檢鑑定。
對此,武漢市公安局有關人士表示,法醫只給人做屍檢鑑定,不針對動物。目前,還未接到類似案例。
記者查詢以往發生的類似案例,大多不了了之或協商解決,還有少數寵物主人通過司法途徑由法院判決。如2012年8月由南航西寧飛北京航班託運的一隻金毛犬因航空箱破損逃逸死亡案例,寵物主人進行了民事起訴,委託北京一家動物醫院進行體表屍檢並出具死因分析,最終法院判決航空公司給予一定的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賠償。
有律師認為,本案中,海航稱寵物被送入飛機有氧艙過程正常,飛行過程中壓力氧氣正常,航空箱也無破損,因此很難不通過屍檢鑑定給出結論。目前在國內有關動物的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健全的情況下,這一窘境很難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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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動物福利方面法規
國外在動物福利方面的法規比較健全,比如寵物運輸就有相應的福利保護法規。在歐洲很多國家,狗可以乘坐公共運輸工具,可以住旅館,有的甚至可以和主人一起上下班。
德國1998年修訂的《動物福利法》規定,特殊的寵物動物在運輸之中應該得到主人的陪伴。
瑞典2002年的《動物福利法》規定,動物的運輸方式應當適合運輸的目的,並且為動物提供抵禦炎熱或者寒冷的遮蔽條件,採取措施使動物不受震蕩、磨損或者其他類似的傷害;在儘可能的情況下,動物應當被分開,避免在擁擠和相互接觸的情況下被運輸。
國外遇到「動物醫療或運輸糾紛」,通常在寵物俱樂部等民間團體下設一個由權威專家組成、經政府農林漁業部門認可的寵物醫療事故鑑定小組。國外也有寵物保險,對寵物在醫療過程中或運輸途中發生意外死亡或傷殘如何賠償也做出了相關規定。 (記者韓瑋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