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3月27日電 (記者景玥)昨日,2015亞洲博鰲論壇首日,一場題為「政商關係新生態:君子之交相忘於江湖」的分論壇備受關注,圍繞 「如何理解政商關係新生態」「在高壓反腐的常態下,政商關係將何去何從」,「為了與商人保持距離,有些官員變得懶政怠政,怎麼辦?」這些問題,與會嘉賓一致認為,官商既不能「勾肩搭背」,也不能「背對著背」,而要「各安其位、各負其責、各得其所」。
「官」「商」交往要有道
公職人員違規經商或在企業兼職,領導幹部與商人交往過密,甚至違規插手商業活動、向企業輸送利益……今年和去年的中央巡視「整改清單」暴露出一系列官商勾結、以權謀私問題。隨著反腐深入、簡政放權以及依法治國的步步推進,如何建立經濟新常態下的新型政商關係亟待破題。十八大以來,習近平對如何構建良性的「政商關係」有過多次表述。
2013年3月,習近平在兩會期間參加江蘇代表團審議時告誡各級領導幹部:現在的社會,誘惑太多,圍繞權力的陷阱太多。面對紛繁的物質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賓,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劃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公務人員和領導幹部,要守住底線。要像出家人天天念阿彌陀佛一樣,天天念我們是人民的勤務員,你手中的權力來自人民,伸手必被捉。
2014年5月,習近平在河南省蘭考縣指導專題民主生活會上指出,不可否認的是,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商品交換原則必然會滲透到黨內生活中來,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社會上各種各樣的誘惑纏繞著黨員、幹部,「溫水煮青蛙」現象就會產生,一些人不知不覺就被人家有的請君入甕了。
2014年6月,習近平在聽取中央巡視組首輪巡視情況匯報時說,現在礦產資源、土地出讓、房地產開放、工程項目、惠民資金、科研經費管理等方面腐敗問題頻發。領導幹部插手工程項目、親屬子女經商辦企業問題突出。有的地方扶貧、涉農、醫保、低保資金都敢貪敢挪,而且拿這些錢來行賄買官,群眾的「保命錢」成了幹部的「買官錢」,發達地區通過工程項目搞權錢交易,貧困地區貪扶貧救濟的錢,惡行令人髮指!查處懲戒力度還要加大。
《秘書工作》雜誌2014年第6期摘發了習近平總書記《辦公廳工作要做到「五個堅持」》一文。其中,習近平談到「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當幹部就不要想發財,想發財就不要當幹部」,「要堅決遠離各種『小圈子』、『小兄弟』,堅決杜絕低俗的投桃報李的行為」,「有的領導幹部跌入腐敗犯罪的泥坑,原因就是交友不慎。孫悟空把唐僧放在那,用金箍棒劃一個圈,妖魔鬼怪就進不來了,自己要給自己劃一個圈」。
用制度消除「沒有原則的政治」與「沒有道德的商業」
「官」「商」交往要有道,何為道,如何「有道」,這個問題也引起了在場嘉賓的熱議。有企業家「吐槽」,現在政府官員難見了,甚至連一些正常的合法的事情也難辦了,反而讓企業的發展遇阻。這樣的官員,如果不是在理解中央精神時出現偏差,就是想以此作擋箭牌,給惰政怠政找藉口。不讓官商「勾肩搭背」,禁止的是錢權交易、權力尋租、利益輸送,而不是要把政商之間隔絕隔離。
經濟要發展,政商交往要有度。有專家表示,政商關係可以「近」但不能「粘」,「道」即規則,是治理政商關係之本。新型政商關係的建立,應將焦點集中於「技術」層面的制度設計。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表示,構建官商關係新常態,必須要通過全面深化改革,釐清權力邊界。把大力反腐與深化黨的制度建設改革相結合,才能徹底剷除腐敗土壤,進一步夯實中國經濟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的基礎,真正將改革發展的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廣大群眾。
「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是今年政府工作報告的一大亮點,這也為建立健康政商關係提供了新的參考。
建立健康新型政商關係必須處理好權力與市場、權力與企業的關係。「政府必須簡政放權,還要把法律作為一個底線來確定關係的基本框架。」原外經貿部副部長、博鰲亞洲論壇前秘書長龍永圖說,長期以來,中國官員和企業家的關係是不平等的,政府官員手中掌握了大量的權力,包括資源分配權和審批權。如果不真正簡政放權,企業和政府的關係肯定是不平等的。
全國政協委員、國務院參事錢穎今年「兩會」期間也表示,要把政府與企業的關係從「關係緊密型」轉到「保持距離型」,把政府在經濟中的作用從「參與型」轉到「服務型」,既減少政府腐敗,又把企業解放出來。
對領導幹部權力缺乏有效制約和監督是官商勾結產生腐敗的根源,需要切實規範權力運行。龍永圖表示,權利要在陽光下運行,要建構一套公開透明的權力運行機制,用制度來消除「沒有原則的政治」與「沒有道德的商業」,回歸權力和商業的本真,把權力關進位度的籠子裡。
「說到底,政商關係就是類似於裁判和球員的關係,雙方要明確自己的職責,不能混為一體,應該有底線、有距離。」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周孝正表示。
誠如專家的建議,近年來,中央不斷出臺政策築牢政商勾結「防火牆」,比如清理黨政幹部在企業兼職,規範離退休幹部在社團的兼職,嚴禁領導幹部參加高收費培訓項目,規範領導親屬經商辦企業等等。另一方面,政府不斷簡政放權,制定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明確「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的原則;同樣,企業也有一張「負面清單」,讓企業知道不該幹什麼,做到「法無禁止皆可為」。這種法治上的努力,給出官商交往的制度遵循,為塑造透明、公平、公正的良性官商關係保駕護航。
(綜合人民日報、人民日報全媒體平臺(中央廚房)、新華社信息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