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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看到一則「四川巴中山村野豬泛濫成災,村民莊稼受損申請補償, 卻遇到林業部門告知:沒費用安排」的新聞又上了熱搜。
說實話,我本人看到這則新聞就特別的深有感觸,為什麼呢?因為今年我自家種的玉米也是被野豬及其它野生動物給破壞吃了幾百斤,直接損失了上千塊錢,最終也沒收到政府一分錢的補貼。
野豬,當代泛濫成災的野生保護動物
野豬,家豬的前身,該物種已被列入中國國家林業局2000年8月1日發布的《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
保護野生動物,是所有國人都應該盡力為之的事情,但是,在當今生態環境越來越好的情況下,野豬,這種國家三有野生保護就開始快速繁殖了。不單是這次事件中的四川巴中地區才多野豬,事實上,中國現在很多農村地區的野豬數量都到了「泛濫成災」的地步。
了解野豬的人都知道,野豬食量巨大、繁殖特快,它們成群結隊的出沒,所到之處,凡有農民種的莊稼必定遭到破壞,而無一倖免。更嚴重的是,野豬在繁殖期內,若遇上人類的打擾,它們還會主動攻擊人類,給村民的人身安全造成極大的威脅。縱觀這些年,野豬傷人的事件時刻在不斷的上演。
保護野生動物,不應該是拿農民的利益來做貢獻,更不應該由農民來買單。
作為農民,最怕遇到的敵人除了天災、蟲災,另外就是這些野生動物了,尤其是野豬。
就拿我們村來說吧!每年種上的莊稼多多少少總會被這些野生動物給糟蹋破壞不少,尤其是比較偏遠點的地方,要是遇上野豬多的時候,一年的忙活它們一個晚上就能給你吃完。
野豬十分喜歡吃玉米,還有就是吃紅薯,它們經常半夜三更成群結隊的出來掃蕩農民的莊稼,遠點的吃完,就走近點的地方。一塊一畝左右的玉米地,要是遇上十隻八隻野豬,包你兩個晚上就給你啃得光溜溜的一顆不剩。
但是,即使如此,作為農民也只能眼睜睜看著它們來吃又無可奈何!誰叫它們是保護動物呢?打了它們要被拘留罰款, 打死它們更是觸犯法律要坐牢的。
在這次事件中,村民的莊稼被野豬吃了卻被告知沒有費用安排,那豈不是保護野生動物就該由農民來買單做貢獻了?
試問?農民作為這個社會最底層的普通百姓,他們默默地為所有人的吃飯問題作貢獻,為什麼國家保護野生動物吃了他們的莊稼就白吃呢?難道農民的利益就不重要嗎?
所有人都不要忘了,最底層的農民養活著我們國家所有的人民,他們用勤勞汗水換來的收穫,並不是免費為保護野生動物而當貢獻的。要保護野生動物,也不應該由農民來買單,而應該是由國家來承擔這一切的費用。
注:本文由「家是故鄉濃」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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