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中文版分成四段,標題分別是:治好癱瘓病人、呼召利示、禁食的問題、安息日掐麥穗。下面先介紹第一段內容。
作者說,過了些日子,耶穌又進了迦百農。人聽見他在房子裡,就有許多人聚集,甚至連進門前都沒有空地,耶穌就對他們講道。有人帶著一個癱子來見耶穌,是用四個人抬來的。因為人多,不得進前,就把耶穌所在的房子,拆了房頂,既拆通了,就把癱子連所躺臥的褥子都縋下來。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你的罪赦了。
有幾個文士坐在那裡,心裡議論說,這個人為什麼這樣說呢。他說僭妄的話了。除了神以外誰能赦罪呢。耶穌心中知道他們的心裡這樣議論,就說,你們心裡為什麼這樣議論呢。或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行走,那一樣容易呢。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那人就起來,立刻拿著褥子,當眾人面前出去了。以致眾人都驚奇,歸榮耀與神說,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
本段結束。
這段話的馬太福音版本在9:1-8,路加福音的版本在5:17-26。馬太福音在此之前又提前先將馬可福音裡第4、5章的平靜風浪和治好格拉森(加大拉)被鬼附的人兩個故事先講了。
治癱瘓病人本來是以前「救世主」容易表演的騙人好戲,因為一個正常人裝癱瘓是不難的,只要會點表演功夫,他裝的癱瘓保證跟真的癱瘓一樣,然後「施法」或者「發功」的人就可以表演將他治好。這類表演通常都有好幾個託,通過話語和表演,使人們覺得他跟裝神弄鬼者真的不認識,完全是湊巧巧遇或者慕名而來,才第一次見面。
在幾十年前,我們中國這種街頭表演都還很多。他們一般開始是表演「氣功」或者「硬氣功」,什麼隔空斷石、手指擊斷鵝卵石、發功點火等等,然後就開始賣跌打損傷藥,或者「發功」治病。有幾個託給他治了之後說自己什麼多年的老毛病的好了,於是圍觀者就紛紛掏錢包買藥。最近二、三十年隨著氣功大師被揭假並經濟發展、教育普及和醫療條件的改善,這類表演似乎已經絕跡。
作者創作這個故事可能就是見過或者聽過這類表演得來的,但是他寫得也太誇張。他說人們聚集起來聽耶穌講道,來求醫的人進不了房,就上到屋頂,將屋頂拆掉,把癱瘓的病人懸下去,因為他們求醫的行為那麼誇張,所以耶穌說見他們有信心,就說他的罪赦了。試想,就算圍著的人最多,是擠到前面去容易呢,還是拆人屋頂進去容易呢。馬太福音的作者可能就是想到這點太不合理,就沒有這麼抄,他只寫「有人用褥子抬著一個癱子,來到耶穌跟前來」。不過馬太福音這麼改了之後,就顯示不出這個病人什麼地方特別有信心。
在古代因為沒有現代科學和現代醫學,有很多疾病和傷殘根本是沒辦法醫治的,人們只能幻想,也許有神仙法術的神才能救治。事實上有些人就將幻想編成故事,另外一些人則信以為真,他們以為真的有人被神醫治好。但是那時幾乎人人都信神,人們並沒有發現自己或身邊有人得救。於是他們又想,可能有些人特別相信神,感動了神,所以才得救。在新約裡特別強調信心,在我國的傳統裡,則特別強調誠心,另外還有的故事則說主人公因孝心或者決心感動上蒼,所以神才來幫助他。
特別的信心或者誠心等使神拯救他們的故事只存在於古代,到現代其實大多數人已經知道有些疾病和傷殘即使有最大的信心神也不會來救他。比仿說現在一個癱瘓多年的病人要是說希望耶穌醫治他,大多數基督教徒會跟他說:不可試探神。通常情況下癱瘓多年的病人現代醫學也還沒辦法醫治,他這個病基本上已不可能好,所以基督徒認為向耶穌提這個要求是試探神。如果這個病有些能夠自然痊癒,有些醫院能夠治好,那麼基督徒就會在這個病治好之後,把治病的功勞歸給耶穌。
馬可福音這個故事的前半段主要想表達的是特別相信者能得赦免,到馬太福音這裡,就成了普通的醫治病人故事。這個故事的後半段大家都很容易能看明白,作者想說的是,耶穌有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他說了的話是能管用的。
第6句說幾個文士坐在那裡心裡想這人說話僭妄了,因為按照舊約,除了神,沒人能赦免人的罪。既然人們都坐在那裡,那說明不是很擠嗎,看病的人怎麼至於走不過去、要走上屋頂這樣的不尋常路呢,畢竟作者是在編故事,這點不合理他可能是沒想到。
第7句說赦免他的罪容易,還是讓他起來走路容易,這是什麼意思呢,作者是想表達什麼,他想說什麼才是容易的呢。作者的意思可能是說,文士的話是說耶穌說大話:你說赦免他的罪,就以為真的赦免了他的罪嗎,他還不是要忍受癱瘓的痛苦。然後耶穌說「赦免他的罪容易,還是讓他起來走路容易」並不是比哪樣更容易,而是告訴信徒,對普通人來說,兩樣都不容易,但是耶穌非普通人,他是有權柄的,兩樣不容易的事他都能輕易地做到。又或者這樣說,你們覺得嘴巴說說很容易,實際上卻做不到,我就是要讓你們知道我並不是空口說白話,我是有在地上赦免人罪的權柄,所以我說到就能做到。
有的經學家用「三位一體」的理論來解讀這段話。他們說,文士說「只有神才有赦罪的權柄」,文士都是精通神學的人,他們說的這句話是沒錯的,但是他們說「耶穌說僭妄的話」卻是錯的,他們錯在沒有把耶穌當神。
我們在前面說過,在作者的設想裡,耶穌的角色定位是「神的愛子」。因為猶太人認為他們都是神的兒子,所以這個「神的愛子」就是「神喜愛的以色列人」、神有聖靈和權柄賜給他這樣的意思。作者設想的神與耶穌的關係並不是我們通常所想像的那種父子關係。如果是我們通常所想像的父子關係,神得有妻子才能生出愛子,神的妻子是誰呢,這個問題可不好解釋。
作者設想的神和耶穌究竟是什麼樣的關係呢,用我們中國的習俗來解釋的話,可以說是乾爹和乾兒子的關係。我們中國很多故事都這麼編,某大官或者大太監沒有兒子,但是他可能極喜愛某少年,就認他做幹作子,然後這個乾兒子就依仗乾爹的權勢,為所欲為。雖然說為所欲為不是保褒義詞,但作者確實希望他們的「耶穌」是可以在神的權勢下為所欲為的。
馬可福音的設想是耶穌在受洗的時候受了聖靈,所以有那些權柄和神通,馬太福音卻改成處女得了聖靈而生子。路加福音也學這一點,約翰福音雖然開頭時寫得天花亂墜,說神的話成為肉身(和合本則翻譯為道成肉身),但是在後面耶穌行刑時也提到耶穌有母親,那麼其實意思跟馬太福音也是一樣:耶穌並不是天上掉下來、也是女人生的。
就算其它的福音書編耶穌是聖靈受孕,作者也沒有設想耶穌跟神是一體的。最典型的一句話說「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如果三位一體,父知道的,子怎麼可能不知道呢。
可以說,新約各書的作者都沒有想三位一體、沒有想神就是耶穌、耶穌就是神,他們想耶穌升到天上後坐在神的右邊,這已經是極致,並沒有想耶穌坐神的位置。但是為了與舊約區別,或者說與法利賽人等區別,新約只談耶穌,不提耶和華。馬太福音10:32-33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約翰福音14:6進一步改成: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基督教一步一步逐漸神化耶穌,如果把耶穌也當作神的話,那麼就會弄出兩個神,這就完全違背了舊約。後來基督教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就提出三位一體理論,將聖父、聖子和聖靈解釋為同一個神。三位一體理論分別在公元325年的尼西亞大會和公元381年的君士坦丁堡大會由宗教領袖們裁決通過,以後成了大多數基督徒的共識。但是從古至今,也有很多教派不承認這一點,他們認為耶穌不是神,而是一個普通人。還有些教派則認為只有耶穌是神,不承認舊約中的神,他們說新約沒有提到耶和華,新約中說的神不是指耶和華。所有的觀點都是人想出來的,因為事實上並沒有神來統一他們的觀點,所以基督教向來有很多觀點,因此產生出很多派別。
當我們說基督教的問題時,很多基督徒都愛說:著名的科學家牛頓和愛因斯坦都是基督徒,難道你比他們的智商還高嗎。實際上愛因斯坦曾公開聲明他不相信有人格化的神,而牛頓則是自然神論者。牛頓認為宇宙是由神創造的,這個神最初創造了宇宙,並每隔多少年修正一下一下運行誤差,但平時並不幹預人類社會,所以這個神既不是舊約的耶和華,也不是新約的耶穌。牛頓曾公開反對三位一體和耶穌救贖,其實意思是指自己不信基督教,但是因為牛頓巨大的影響力,他們總喜歡說,牛頓是虔誠的基督徒,他只是不承認三位一體,另外不承認耶穌救贖的則不提。不管怎麼樣,牛頓成為史上最著名的不承認三位一體的人。
總之,三位一體不但不是聖經裡寫的,而且是違背聖經的,三位一體推出來之後,並不能得到所有基督徒認可,教外的人更不承認這點。退一步說,就算三位一體靠得住,也不能所有事情都用三位一體來解讀。比如說馬可福音14:32-42,在客西馬尼的禱告,耶穌求「阿爸、父啊」,能不能撤掉這一杯,請問用三位一體怎麼解釋,難道說自己求自己嗎。
再退一步說,如果說世上真的有神,相比較而言還是舊約的耶和華比新約的耶穌要更像神一點。在舊約中神大部分時候是幹大事的,創世紀那六天不用說,其它的大事,動不動就興起這國來攻打那國,動不動就興起一王來統一列國,像治病救人那些小事,他最多讓先知去做,自己是從來不做的。但是新約中的耶穌,他做的事看起來雖然是人所不能,但是都是醫好一個人的病、治好一個人的殘疾這些小事。這些小事如果說是一個小仙做的還可以,說是大神做的則相當不匹配。我覺得對創世大神來說,如果要治病,應該是一揮手就治好一片地方的人,若要趕鬼,一揮手就趕出整個猶太地的鬼,這樣才像話。對了,從這個角度來講的話,三位一體也是不成立的,小小的耶穌怎麼能說跟大神一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