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華(山東師範大學齊魯文化研究院副教授、泰山學者。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4CZW019〕階段性成果)
《荀子·非十二子》對子思、孟子的非難,是人們得以了解孔孟之間儒學傳承狀況的重要記錄。馬王堆帛書和郭店竹簡《五行》篇重見天日後,思孟五行說得到確證,相關爭訟似已塵埃落定。然而,荀子對子思、孟子的非難最終落腳於二者對「仲尼子弓」之學的淆亂,這也提示我們,荀子指斥思孟背後還存在著學脈傳承的分歧。由此入手可以發現,荀子批判思孟學派的深層原因,在於二者在孔門易學傳承上的分野。
一
《荀子·非十二子》對子思、孟子學派的批判如下:「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統,猶然而材劇志大,聞見雜博。案往舊造說,謂之五行,甚僻違而無類,幽隱而無說,閉約而無解。案飾其辭而祇敬之曰:此真先君子之言也。子思唱之,孟軻和之。世俗之溝猶瞀儒嚾嚾然不知其所非也,遂受而傳之,以為仲尼子弓為茲厚於後世,是則子思孟軻之罪。」後世聚訟多集中於思孟五行的具體內容及「僻違」「幽隱」「閉約」的神秘性何在等問題。值得注意的是,荀子指斥思孟學派的最終落腳點在於子思、孟子對仲尼、子弓學說的淆亂上:「以為仲尼子弓為茲厚於後世。」從此入手,或可對荀子指斥思孟的原因做進一步了解。
荀況彩像(清殿藏本)資料圖片
《荀子》曾多次提及「仲尼、子弓」,並把子弓推尊到一個無以復加的聖人地位:「聖人之不得勢者也,仲尼、子弓是也」「今夫仁人也,將何務哉?上則法舜、禹之志,下則法仲尼、子弓之義」「彼大儒者……仲尼子弓是也」。有學者據此認為,荀子對子弓的高度推尊是其自述師承之舉:「屢言『仲尼子弓』者,是荀子自述其師承。」(郭沫若《十批判書》)那麼,荀子主動接續孔子、子弓,並擔心被子思孟子「案往舊」所淆亂之說,究竟代表了孔門思想傳承中的哪一具體環節呢?詳究孔子、子弓、荀子的學術淵源可以發現,三者在學術傳承上的最大共同點在於對易學傳播的貢獻,荀子與孔子、子弓共同構成了儒家易學傳承的重要脈絡。
《易》與孔子關係密切:孔子不僅明確表示出對《易》的重視:「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論語·述而》)而且據《史記》記載:「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說卦》《文言》。讀《易》,韋編三絕。」此後,孔子作《易傳》十篇、發掘《易》道精微的說法不斷出現。今人金景芳先生雖然指出《易》之「十翼」不是孔子親手寫定,但也不得不承認「其中當有一部分是經孔子鑑定而保存下來的舊說」;子弓在儒家易學發展過程中的地位亦不容小覷,子弓即孔子再傳弟子楚人馯臂子弘,據《史記·仲尼弟子列傳》及《漢書·儒林傳》記載,馯臂子弘是孔子易學傳承的重要環節:「商瞿魯人,字子木,少孔子二十九歲。孔子傳易於瞿。瞿傳楚人馯臂子弘。」值得注意的是,荀子的思想與「《易傳》,特別是《繫辭傳》的思想完全如出一範」(《青銅時代·先秦天道觀之進展》)。此外,荀子同樣強調「善為《易》者不佔」,存在著明顯接續孔子易學思想的成分。
由此,荀子批判思孟淆亂「仲尼子弓」學術傳承的原因可明:子思、孟子一派所「淆亂」的「仲尼子弓」之學,即為荀子所繼承的孔門易學。而子思、孟子所「案」之舊說,也應為孔門易學,但又與子弓、荀子一系大不相同。
二
《易》在產生之初被視為卜筮之書,孔子是《易》由數術闡釋到義理闡釋過程的關鍵人物。馬王堆帛書《要》篇記載了孔子解《易》時輕祝卜而重德義的努力:「《易》,我後其祝卜矣,我觀其德義耳。幽贊而達乎數,明數而達乎德,又仁守者而義行之耳。」孔子主張發明原始易學隱而不明的部分,以此尋找到「數」,即可以「成變化而行鬼神」的天道規律,並在此基礎上達成對「德」的終極追求。其中,「數」為基礎和手段,「德」為最終目的。正是基於這一立場,對《易》中原有的祝卜功能和神秘性因素,孔子採用了「後其祝卜」的「不佔」態度,而著重闡發《易》的倫理和教化意義。因此,李學勤先生曾盛讚孔子在《易》由術數到哲學過程中所作的貢獻:「孔子真正把數術的易和義理的易(或者叫哲學的易)完全區別開來。」
荀子繼承了孔子以「德」解《易》的做法,不僅刻意迴避《易》的卜筮功能,主張「善為《易》者不佔」,並尤其強調《易》的倫理道德色彩。例如《荀子·大略篇》:「《易》之《鹹》,見夫婦。夫婦之道,不可不正也,君臣父子之本也。鹹,感也,以高下下,以男下女,柔上而剛下。聘士之義,親迎之道,重始也。」以上所論涉及《序卦》「夫婦之道不可不久也」及《家人·彖》「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荀子糅合二說,借用《易》的卦理傳達其教化倫理思想。可見,今人對荀子「深通孔子以人事解《易》之學」(徐芹庭《易經源流:中國易經學史》)的評價是相當中肯的。
《新編諸子集成·荀子集解》資料圖片
與荀子相較,子思、孟子的易學傳承脈絡則略顯晦暗不明。其中,子思對《易》的傳承爭議不大,例如相傳為子思所作的《表記》《坊記》《緇衣》,便多次引《易》;而「率性」「盡心」「俟命」等《中庸》精義亦與《易》之「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相通。高亨、金德建、武內義雄等學者均據此認為「子思一派長於《易》學」。然而《孟子》七篇卻從未引《易》,雖然歷代學者屢言《孟子》精於《易》,例如宋代大儒程頤稱「知《易》者莫如孟子」「由孟子可以觀《易》」,焦循在《孟子正義》中亦稱:「古之精通《易》理,深得伏羲、文王、周公、孔子之旨者,莫如孟子。」甚至今人呂紹綱先生通過比較《孟子》思想與《易》之精義指出,孟子的性善論、仁義觀等均與《易》六十四卦密切相關,並據此稱:「孟子而不知《易》,天下何處更尋知《易》之人。」然而,由於今本《孟子》中未見明文論及《易》的部分,因此學界多認為思孟學派並不傳《易》。但如果突破今本《孟子》七篇的局限,回歸戰國秦漢時期《孟子》的早期傳本中去,這一論斷或可改寫。
今本《孟子》七篇,並非戰國《孟子》原貌,在西漢末年劉向領校典籍後,仍可見「諸子略」儒家類《孟子》外書四篇及「兵家略」陰陽類《孟子》一篇。秦代焚書,唯《易》卜不焚,儒家經傳與諸子均未倖免,以致西漢初年「天下唯有《易》卜,未有它書」(劉歆《移書讓太常博士》),然而唯獨《孟子》「篇籍得不泯絕」,成為漢初最早問世的一批文獻。這也提示我們,早期《孟子》傳本得以免禍或與其中存在《易》卜成分有關。值得注意的是,《漢書·藝文志》中有《孟子》一篇被列入「陰陽」類,這類作品恰恰與數術《易》多有相合。《漢書·藝文志》指出兵陰陽作品具有「順時而發,推刑德,隨鬥擊,因五勝,假鬼神而為助者也」的特點。顏師古注曰:「五勝,五行相勝也。」可見,這篇《孟子》具有懂得事物發展變化規律、熟悉五行變化、善於運用神秘性力量以達成目的的傾向,這與《易》「數」特點高度相似,如《周易·繫辭》提到「天地之數」的時候,稱「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帛書《易之義》篇有「數往者順,知來者逆,是故『易』逆數也」的記載,也認為易學精髓在於通過對「數」的神妙運用,從而洞悉規律、指導實踐。而據帛書《要》篇記載,孔子解《易》步驟為「幽贊而達乎數,明數而達乎德」,荀爽釋曰:「幽,隱也」。對比可見,被列入陰陽家的《孟子》一卷恰恰處於利用《易》「成變化而行鬼神」,即「幽贊而達乎數」的數術易階段,尚未達到「明數而達乎德」的義理易要求。這也正是荀子指斥子思孟子學說「僻違」「幽隱」「閉約」的原因所在。
在此基礎上重新審視思孟五行說,能夠發現其背後也有易學思想的支撐。《易之義》載:「位天之道曰陰與陽,位地之道曰柔與剛,位人之道曰仁與義。」所謂「柔剛」即是對五行的統稱。按照上述觀點,陰陽、五行與仁義意義相通,只是分別對應於天道、地道與人道不同層面。而郭店楚簡《五行》篇仁義禮智聖「行之於內謂之德之行」,「不行之於內謂之行」的記載,與上述思想若合符節,也體現了以人道「仁義禮智聖」與天道陰陽、地道柔剛(五行)對應一體的思想。由此可見,荀子指斥思孟五行說的原因,並非在於「仁義禮智聖」本身,而是對與之一體的數術易學因素的反對。同時可見,孔子雖有區分數術之易與義理之易的努力,但對「數」與「德」的傳承分野與爭議,直至孟、荀時期依然存在。
《光明日報》( 2019年09月07日 11版)
[ 責編:李伯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