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西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12月4日通報,3日太原海關傳來消息,山西省首例珍貴動物走私案日前告破,海關扣押的活體動物已送交當地野生動物保護部門隔離檢疫,代為飼養。涉案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訴。
通報稱,日前太原海關緝私局接到一起涉嫌走私珍貴動物入境案件線索,臺灣一賣家通過郵政EMS渠道寄往山西兩個郵包,內裝有疑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接到線索後,太原海關緝私局迅速會同太原機場海關,對進境郵包進行布控查驗,現場發現郵包內裝有58隻蜥蜴類動物死體。經專業機構鑑定,其中48隻為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CITES)附錄Ⅱ的綠鬣蜥。
依據情報線索,太原海關緝私局迅速鎖定並抓獲河北籍涉案嫌疑人曹某、盧某,並在其住所
內又查扣了數十隻不同種類的動物活體,累計查證涉嫌走私的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綠鬣蜥、囯家級保護動物平原巨蜥共173隻。
該案的多數嫌疑人因個人愛好,通過微信群結識寵物玩家或賣家,在明知綠鬣蜥、平原巨蜥為禁止買賣及進口的瀕危野生動物的情況下,從網上購買供自己飼養觀賞,有的甚至聯繫境外賣
家走私活體巨蜥入境,通過微信或寵物市場銷售牟利。此次海關查證的173隻蜥蜴均是身長20至30釐米的「幼體」,令人遺憾的是,其中78隻由於郵包內溫度、溼度、食物等條件難以滿足要求,已在郵寄過程中死亡。
太原海關工作人員介紹,這些蜥蜴類動物的體表硬蜱感染率為88.9%,體內寄生蟲感染率為
100%,可傳播西尼羅熱、沙門氏菌病、地方性回歸熱、森林腦炎、新疆岀血熱、萊姆病等多種疫病,一旦當做寵物飼養,染疫動物可通過直接或間接方式導致人類患病,對接觸它的人畜造成潛在危害。
根據《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
的解釋》規定,走私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綠鬣蜥或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平原巨蜥達到4隻以上的,為「情節特別嚴重」,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孔令晗
編輯/董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