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律法的功用
關於律法的功用,在上一篇文章中我們已經講過了,經典研讀系列——律法為何而來,是好是壞,該愛還是該恨?上帝頒布律法的目的,不是為了讓人們靠著它稱義或者得救,因為人實在是達不到律法的要求。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中已經明確的說明了:這樣說來,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 (加拉太書3:19 和合本)
在另一個版本中表述得更加易懂一些:那麼,為什麼會有律法呢?律法是為了使人知罪而頒布的,等那位承受應許的後裔來到後,律法的任務就完成了。律法是通過天使交給一位中間人頒布的。 (加拉太書3:19 當代譯本)
律法就是向世人表明何為罪何為聖潔的,當然它也要人們按照要求成為聖潔,做不到的話就會有聖潔公義的審判臨到,這就是 神的本性。
律法和耶穌基督的作用相輔相成,律法向我們說明了 神的聖潔公義,也將我們引向耶穌基督,也就是 神的救贖。但救贖的部分就是主耶穌基督的工作了,與律法並不相干。
02摩西——頒布律法的「中保」
什麼是中保?
「中保」顧名思義,是居中作保、中間人的意思。通常在雙方之間,做橋梁的工作。「中保」在聖經中共有兩位。一位是《舊約》中的摩西,一位是《新約》中的耶穌。
在《舊約》中,神借著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也借著摩西,在西奈山頒布了律法。
上面我們提到,律法的功用是使人知罪的。我們來回顧一下當時神在西奈山頒布律法時的情形。
那時雷電交加,號角嘹亮,山上冒煙,百姓看見此情景,都嚇得渾身顫抖,不敢挨近。 他們對摩西說:「求你跟我們說話,我們必聽從。不要讓上帝直接跟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會喪命!」 (出埃及記 20:18-19 當代譯本)
所謂」中保不是為一面做的「就是要做冒犯人者和被冒犯者兩面的橋梁,摩西就是律法和被律法冒犯的人之間的中保。因為律法直白地向人們宣告了他們的罪,又宣告了不能滿足律法的後果。原本並不知何為罪的人們忽然感到自己成了一個時時處處被監管被要求的人。而律法的頒布又是在如此令人生畏的情況下。人們只想快速逃離,遠遠地站著,對律法除了恐懼應該沒有其他的好感了。
中保的作用是要安撫那被冒犯的一方,使雙方能夠建立聯繫。摩西這位中保就像他臉上的那塊帕子,遮住了臉上 神的榮光,才能使百姓望著他與他說話。中保使律法變得容易被人接受,看起來不那麼威嚴可怕,不會遠遠地站著想要馬上逃離了。同時也使一些人認為律法是可以被他們遵行的,出現了一批」自覺安全、傲慢自大的假冒偽善者「。
所以馬丁·路德在《加拉太書注釋》中說道:」以下兩件事中的一件必要成就:要麼律法被帕子蒙上,並隨之失去它完整的效力;要麼拿去帕子,律法的力量便置人於死地。若沒有帕子蒙著,人無法忍受律法。於是,我們要麼被迫超越律法去尋求基督,要麼作為無恥的假冒偽善者和自覺安全的罪人度過一生。「
03耶穌——成全律法的「中保」
律法代表了神的聖潔和公義,那位頒布律法的中保摩西也只能」將帕子蒙在臉上「(因為摩西與 神面對面地說話, 神的榮光就出現在他臉上,人們見到他臉上發光,都不敢走近他,因為知道那是 神的榮光,恐怕被擊殺),這表示使人們能夠接受律法需要一個」中保「的遮蓋。但很顯然這位中保能做的非常有限,他只能使人們暫時接受律法的管束,卻無法使人滿足律法的要求。這樣人們就陷在了律法的咒詛之下。
因著人們做不到律法聖潔的要求,達不到 神的標準,所以人們需要另一個中保,一個更美的中保,一個更美之約。
主耶穌基督就是這更美之約的中保,他降世為人,代替了所有人的罪。他並沒有改變律法的語氣,也沒有用一塊帕子遮住律法,他完全承受了律法憤怒的審判,一絲不苟地滿足了律法的要求,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這個中保的兩端是我們和上帝。我們是犯罪得罪上帝的那一方。因著上帝的公義,這樣的罪是無法饒恕的,必要附上代價。上帝不能廢除他的律法,我們也沒辦法付出贖罪的代價。唯有耶穌基督」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西2:14)。
因此,相信他的人,舊人也同時被頂在了十字架上,罪也一同受了律法的審判,對於律法來說,我們已經是死了。
接著,因著主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的大能,我們相信他的人,也與他一同復活了,我們在主裡面,主也在我們裡面,復活的我們就不再受律法的審判了。
不過請不要誤會筆者的意思,這裡並不是說我們就不需要了解律法了,神的教導並沒有改變過,重生得救的我們將比以前更加有能力去遵行神的誡命,成就神的聖潔。
我們在耶穌基督裡,更要去認識神的心意,從心出發真實地去踐行律法,而不是表面上實踐它。
筆者寫這篇文章,意在引起大家的思考,把根基打牢在耶穌基督的救贖上,正確的認識神起初頒布律法的功用。
當我們正確的認識以後,才能不再給自己和他人定罪,才能在主耶穌基督給我們的自由中領受神的無限豐盛和恩典,我們才有能力靠著耶穌基督勝過一切罪和死,才有能力靠著聖靈過得勝的生活。
摩西和耶穌這兩位中保的異同你清楚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