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每次聽說惡狗傷人的事件,大家都覺得非常氣憤,首先就是譴責狗狗的主人,認為狗主人沒盡到看管義務,但如果是野狗咬人,還真的不好處理。所以大家平時看到沒有主人的狗要離得遠一些,以免被咬傷,而物業也要盡到管理義務,驅逐小區內的流浪狗。
一個老人在小區裡坐著,沒想到過來一條野狗把她給咬傷了,傷口特別深,物業說的話讓老人的家屬非常氣憤,究竟物業是如何答覆的?這件事最後又是如何處理的呢?
張女士的年歲不小,前幾天,她在自己家單元門的門口坐著,突然跑過來一隻小狗咬了她的腿,張女士見狀立馬要躲開,沒想到小狗咬著她不鬆開,還把她給拽倒了,這一下著實摔得不輕,如今,張女士一直臥床休息,生活全靠家人護理,傷口特別深,差不多有一個手指那麼粗。
家屬曾跟小區的物業溝通過此事,但物業只願意承擔2000塊錢,還不是為此事承擔責任,而是出於人道主義,這讓張女士的家屬感到不滿,為了給老人家討個說法,張女士的家人找了記者求助。
據了解,這個小狗是沒有主人的,所以想要找到主人承擔責任也是不可能的事。記者和張女士的家屬再次來到物業,工作人員說,小區沒有專門的物業公司,己方收物業費,也只不過是承擔保潔工作,言外之意是也不應該對此次事件承擔責任,張女士就得自認倒黴。
家屬聽了非常氣憤。後來記者提出,不妨諮詢一下律師,畢竟張女士是在小區裡受的傷,看看物業到底需不需要承擔責任。
律師給出的答覆是,業主交了物業費,縱然物業只負責清運垃圾,也應該對小區盡到管理的義務,所以應該為此事承擔一定的責任,但至於賠多少錢,還是應該由雙方協商處理。
最後雙方達成一致,一人承擔一半的責任,物業負擔一半的醫藥費。沒過多久,張女士的家人給記者反饋了消息,已經收到了物業的2000塊錢,此事達成了和解。
很多人養狗是一時心血來潮,養了沒多久就厭煩了,便會把寵物拋棄,還有人是外出時沒有看好狗狗,沒栓繩子,狗狗跑丟了,不管是哪種情況,都說明主人不夠負責,希望主人做到「從一而終」,既然養了寵物,就要盡到看護的責任,照顧好寵物,避免寵物給別人帶來麻煩,不要隨便遺棄。
如果不確定自己有沒有這份責任心,乾脆不要養。而城管、物業等部門也要對野狗野貓多加管理,避免出現傷人事件,要給大家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活和居住環境。另外,大家出行時也要多加小心。你認為,要避免類似情況的發生,還應該注意些什麼呢?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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