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別多。嚇死我了,一般是指人受到驚嚇但並沒有生命危險。但近日,真的有被嚇死了的怪事,被嚇死的還是雞。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12月29日,四川宜賓敘州區安邊鎮致和村村民饒某全50歲生日,女兒女婿為父親擺壽酒宴,親朋好友也紛紛前來湊熱鬧。不管你是逢年過節還是賀壽喜宴,我們中國人都有著放煙花爆竹的習俗。
饒某全家也不例外,為了增加節日的喜慶氛圍,買了很多煙花爆竹,在12月28晚,家人在院壩外的公路上燃放了10箱煙花,10箱煙花分兩批放完一共持續了十多分鐘。這家人可算高興過足癮了,可隔壁養雞大鵬裡卻遭殃了。
這家養雞場裡,有將近2000隻即將出欄的成品土雞,當晚饒家燃放煙花時,土雞都已經入圈睡覺了,姚家房前也有自家20多隻雞。誰知道當饒家燃放煙花時,這群已經入睡的土雞被煙花的響聲驚醒發生混亂,最後246隻土雞被活活嚇死。
雖然說是嚇死,但也確實有點誇張了。
養雞場陳師傅稱,雞在晚上看不見,俗稱「雞摸眼」,而且雞生性膽小,平時稍微受到驚嚇便雞飛狗跳的。所以當燃放煙花時,雞聽到響聲,可又看不見,便發生混亂,2000隻雞一起混亂,而且雞圈並不寬敞,最後導致發生踩踏事故死了246隻雞。
12月29日,經過村委會的調解,養雞場核算下來損失15000多元。分別由養雞場、饒家、姚家平均承擔。
但是,饒家女兒跟女婿並不認可這樣的賠償「一是怎麼才能證明雞是因為放煙花才死亡,二是家庭困難承受不了賠償」
對於饒家這種說法,想證明其實很簡單。
養雞場完全可以調出監控再請獸醫結合實際進行判斷鑑定,拿出相關的證據出來,相信饒家也無話可說。
對於第二種無力償還的說法,這擺明了就是耍賴。15000元,三方平均承擔,各方5000元左右,這對於一個能舉辦壽宴一晚上放10箱煙花的人家一定不算困難。
雖然總的來說,雞的死亡也不排除其他因素,但是燃放煙花是最主要最重要的一個因素,養雞場索要賠償也是合情合理,如果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就應該承擔責任。如果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那也必須承擔責任。
各有各的理,雙方僵持不下,雙方最好都要拿出合理證據才能解決。
對此,你們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