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人們生活的日漸富裕,寵物已經成為人們生活中一種重要的生活習慣。
不過,您知道嗎?寵物亦是有可能對他人造成損害的,此時必然涉及飼養人和管理人的責任問題。
今天
檢察官帶你了解飼養寵物可能承擔的責任
《民法典》中涉及飼養寵物責任的規定如下。
01
飼養寵物承擔責任的一般規定
飼養寵物造成他人損害的,飼養人和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除非能夠證明損害是因為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還有需要說明的,如果飼養的動物在飼養過程中被遺棄、逃逸造成他人損害的,原飼養人或管理人必須承擔侵權責任。所以,請管好飼養的寵物。
承擔責任的主體是飼養人和管理人。例外責任是被侵權人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比如被侵權人想要偷狗,被狗咬了一口,此時被咬的人就難以主張侵權責任。
02
違反規定未採取安全措施
飼養寵物一般都要求對寵物採取一定的安全措施,防止寵物造成他人損害。以養狗為例,要求栓狗繩,此種次要的安全措施,如果未採取除非被侵權人故意造成可以減輕責任外,飼養人和管理人必須承擔侵權責任。
03
違反規定飼養禁止飼養危險動物
飼養寵物在城市內都有相應的規定,南昌市就規定市區範圍內不能飼養烈性犬。如果飼養的是禁止烈性犬造成他人損害是必須承擔侵權責任。
04
第三人過錯致害責任
第三人過錯致害什麼意思呢?比如,一個人逗別人飼養的狗玩,狗由於被激怒掙脫狗繩,咬了路過的路人一口,此時責任被咬的這個人可以向誰主張侵權責任呢?
他可以向狗的飼養人或管理人主張亦可以向逗狗的人主張,飼養人、管理人賠償後可以向逗狗的人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