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巡視工作統一部署,2019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省委巡視一組對秀嶼區開展了巡視,並於2020年5月18日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堅決從嚴抓緊抓實巡視整改
(一)強化政治擔當,落實主體責任。反饋會後,區委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分解53個具體問題,制定156條整改措施,逐條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區委主要領導扛起第一責任人責任,親自部署、親自推動、親自督導,研究推動巡視整改工作。區委班子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紮實做好分管領域整改工作。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形成上下聯動、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統籌推進整改,突出督促檢查。區委堅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對具備整改條件、能夠及時解決的抓緊整改到位,對整改難度較大、短期內不能解決的集中力量攻關,對於需要長期堅持的深入分析研究、建立治本之策,對整改力度不足、進度偏慢的及時督促加力提效。集中整改期間共發出督辦單16份、提醒單24份、催辦單11份、急辦單7份,並由區紀委監委牽頭組織開展三輪督查,發出專報3期,推動各級各單位壓緊壓實整改責任。同時,堅持臺帳管理、動態跟蹤,要求各責任單位每兩周報送一次進展情況,推動整改落實一項、即時銷號一項。
(三)注重常態長效,鞏固整改成果。全面貫徹落實「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十六字方針,把巡視整改同統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決戰脫貧攻堅、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落實「六保」做好「六穩」、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超越結合起來,緊盯問題精準發力,舉一反三標本兼治,既抓「當下改」,又重「長久立」,從制度、機制、管理等不同層面找原因,以點帶面、拓展延伸,查缺補漏、補短促強,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制定完善《關於進一步推進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促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試行)》等制度性文件59項,有力推動整改工作制度化、長效化、常態化。
二、巡視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對習近平總書記治理木蘭溪重要理念的學習貫徹還不夠主動。
(1)針對「認為處於支流,不是治理主陣地,態度不夠堅決,行動不夠積極,項目推進不夠迅速」問題。一是圍繞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治理木蘭溪重要理念,召開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進行專題研討,組織區河長辦成員單位進行專題學習,開展全區河長制業務骨幹專題培訓,增強思想自覺、行動自覺,提高業務、提升能力。二是落實畜禽養殖反彈復建長效管理機制,堅持鎮月檢查、區季督查,組織拆除反彈復建養殖戶7家。加強農業面源汙染整治,實施化肥農藥零增長行動,切實解決農膜殘留汙染。結合推進農村汙水治理工程,完成西徐村農村汙水收集管網與市政汙水管網併網工作。定期開展入河排汙口排查整治,重點抓好泌頭汙水入河排汙口排查整治,共排查50個,全部完成整治。三是完成笏石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編制論證,頂社河周邊區域納入規劃範疇,將結合片區改造優先拆遷安置河道上37宗建築物。持續開展「四亂」排查,未發現新增侵佔頂社河道問題。責成笏石鎮黨委和笏石鎮黨委書記作出書面檢查並予以通報。
2.堅持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不夠紮實。
(2)針對「對發展大局統籌統攬不力」問題。一是統攬全局,系統謀劃。完成《「十四五」時期秀嶼區經濟社會發展基本思路(初稿)》,明確空間布局、產業布局、城市建設等重點任務。聚焦開放招商、項目帶動,突出強產興城、雙輪驅動,真抓實抓、加力提效。今年1-10月,全區GDP實現287.7億元,固投實現318.64億元、總量全市領先,新對接產業類項目57個、總投資1207.38億元、項目數和投資額位居全市前列。二是統籌推進,「強二優三」。實施強企育企行動,引導工業企業技術創新,推薦申報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1家、省級龍頭企業和高成長企業9家、省級綠色工廠3家、省市級重點技改項目11個。實施市場主體培育壯大工程,新增現代服務業招商項目23個,個體商貿業2372戶、服務業659戶,商貿業企業436戶、服務業企業137戶。三是解放思想,破難解困。出臺《秀嶼區重大產業項目專業研判制度》,提出項目準入預審、研判以及規模效益要求,以制度促招商實效、保項目質量。積極申報新增專項債券項目24個、72億元,發行專項債券12.44億元,爭取抗疫特別國債1.033億元;並主動對接銀行配套融資項目12個、44.9億元,已完成授信3個、6.63億元,切實保障項目資金要求。
(3)針對「招商引資成效不明顯」問題。一是發揮區開放招商領導小組作用,堅持五條戰線招商齊頭並進,新策劃文創電商園、醫療電商園等項目50個,籤約丙烷制丙烯、智慧電商物流園、藥械倉儲物流中心等億元以上項目31個。二是由區發改局組織力量,點對點、一對一,深入宣傳解讀營商安商政策,加大助企惠企幫扶力度,全市率先出臺縣(區)級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復工用工服務獎補配套補助辦法,為3家企業申請補助資金199萬元,並為符合條件的9家企業爭取「轉供電」、稅收優惠政策支持。三是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簡人員、集成服務,優化流程、壓縮時限,區行政服務中心大廳進駐人員由110名減少到94名,受理窗口數由42個減少到30個,84.2%以上事項實現「一窗受理」,78個可再壓縮事項累計再壓縮179個時限。
(4)針對「產業園區土地和廠房閒置率高」問題。一是下大氣力盤活。木材加工區、笏石工業園區實有5239.1325畝閒置土地,通過招商、拍賣等方式已優化利用1930.3605畝、供地819.147畝、招商項目預約用地1767畝;笏石園區籌劃「兩體兩中心」及「三房」建設預計使用722.625畝土地。二是分門別類處置。共處置65家企業(包括30家偏離產業規劃、45家非工業性項目、10家既偏離產業規劃又是非工業性項目),其中,3家撤出園區;7家駕校有6家待租期滿撤出園區、1家土地產權存在糾紛準備啟動司法程序;55家涉及生活生產辦公、產業配套和醫療、教育、養老等民生項目,暫時保留。三是建章立制保障。出臺《關於進一步推進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促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試行)》,明確政策取向,形成剛性約束。啟動東嶠、笏石兩個片區園區提升實施規劃工作,推動解決低效用地問題,提升畝均效益。
(5)針對「財政赤字多,政府債務居高不下」問題。一是增加土地出讓收入。今年已出讓經營性土地689.84畝、收入16.99億元,出讓工業用地1582畝、收入3.63億元。下一步,將加大出讓力度,增加收入來源。二是積極向上爭取支持。2019年獲得省市一次性財力補助1.5億元,暫不上解2019年度應歸還的省級2018年度消化赤字臨時救助補助1.02億元。今年已爭取抗疫特別國債、一般債券、特殊轉移支付等3億多元。
3.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夠有力。
(6)針對「推進民生項目建設不夠積極」問題。一是對2016-2018年實安排的55個為民辦實事項目重點跟蹤、單列調度,定期協調解決前期手續、工程施工、用地等困難問題,對接爭取民生項目融資、專項債券等資金超20億元,累計完成30個,剩餘25個將按既定計劃加快推進。二是已補發歷年拖欠教師、醫生、村幹部等工資8851.86萬元,今後將把「保工資」作為「三保」支出首要任務,集中財力力保序時發放。
(7)針對「對部分校安工程建設既不投入也不監管」問題。一是全面拆除7所小學D級危房。東嶠魏厝小學已完成新校址地形圖測量及預總平圖設計;東嶠梁厝、萬興小學完成房屋質量安全鑑定、消防設施招投標,並已動工建設;月塘岱前小學已完成房屋質量安全鑑定,消防設施正在招投標;東嶠許厝小學已完成土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東莊蘇厝、平海石井2所小學新教學樓納入2020年校安工程建設項目,爭取省級補助資金894萬元,正在加快項目建設。同時,加大財政投入和項目融資力度,積極對接省國開行等金融機構,已獲得3.13億元融資授信,切實保障校安工程資金需求。二是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秀嶼區教育系統工程建設管理的通知》,規範管理運作,形成長效機制。三是對區教育局分管領導進行批評教育、計財股相關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
(8)針對「擠佔挪用民生項目專項資金問題嚴重」問題。一是制定出臺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衛生健康、民政、農業農村領域等4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確保民生資金管理規範、使用合規。二是對區財政局、教育局分管領導進行提醒談話,對區財政局教科文股、教育局計財股相關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三是東嶠衛生院汙水處理工程已完工,平海衛生院已復工、正在工程掃尾,東莊衛生院將整體搬遷新建。
4.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不夠有力。
(9)針對「黨的領導存在缺失」問題。一是召開區委常委會會議,組織重溫《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增強總攬全局、協調各方意識。今後每年至少安排1次區委常委會會議,專題聽取區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等黨組工作匯報。二是嚴格落實《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6家未設置黨組的單位,已設置到位4家;剩餘2家待條件成熟後設置。對區教育局黨組書記進行重新任免,發揮黨組領導核心作用。三是加強區屬國有企業黨組織建設。對符合條件的4家國有企業分別成立了黨支部、聯合黨支部。對29家黨建內容未進章程的區屬國有企業法人代表進行通報,已督促納入公司章程21家、整合註銷8家。
(10)針對「重大問題、重大事項決策堅持民主集中制不夠」問題。一是增強民主集中意識。召開區委常委會會議,組織重溫《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今後,凡「三重一大」事項均按程序提交區委常委會集體研究決定。二是兌現落實既定承諾。個人購房補貼已全部撥付到位。三是嚴格規範舉辦職業學校。華峰學院已更名為莆田工業職業技術學校四新校區,為公辦學校,涉及的規劃用地、財政資金等重大問題,將嚴格按照程序進行前期可行性研究並報市政府同意後,提交區政府常務會議、區委常委會研究確定後實施。責成區教育局局長在區委常委會會議上作檢討剖析,區委主要領導在區委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區委常委會會議上作檢討剖析。
(11)針對「堅持底線思維、風險意識不夠」問題。一是已按規定補辦職業學校項目設計、造價審核、工程監理等相關手續,並對消防設備進行改造和安全評估,確保安全。二是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秀嶼區教育系統工程建設管理的通知》,加強制度設防,堵塞風險漏洞。三是對區教育局分管領導進行提醒談話,對莆田工業職業技術學校校長進行誡勉談話。
5.執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夠到位。
(12)針對「區委常委會未傳達2016年全國、全省宗教工作會議精神」問題。一是區委將宗教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召開區委常委會會議專題傳達學習全國、全省統戰部長會議及全市統戰工作會議精神,組織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宗教工作的重要論述摘要》《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宗教工作重要論述研究》。今後,凡有關上級宗教工作重要會議精神,將及時傳達學習、貫徹落實。二是責成區委分管領導在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作檢查剖析。
(13)針對「有的區委常委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材料未體現意識形態工作內容」問題。責成相關區委常委對相關材料立即整改糾正,並在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作檢查剖析。下一步,將嚴格審核把關,確保意識形態工作情況納入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材料。
(14)針對「部分單位意識形態工作專題匯報材料未分析存在問題或內容雷同」問題。舉辦全區意識形態專題培訓班,並對相關單位進行通報。今後,將把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報告,作為年度意識工作責任制專題督查的重要內容,推動增強落實意識、問題意識、責任意識。
(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方面
6.落實主體責任不夠有力。
(15)針對「主體責任意識不夠強」問題。一是對未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問題。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及時傳達學習《關於印發<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的通知》。區委召開2020年上半年全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生態建設工作情況專題分析會,分析形勢、剖析不足,研究部署工作,提出加強改進措施。修訂《區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部署開展2019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進一步夯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二是對群眾反映問題比較多的教育招生、工程項目建設、安置房建設管理、「兩違」問題整治等領域問題,加大教育管理、監督檢查、建章立制力度,先後印發《關於建立健全2020年中小學招生管理制度的通知》《關於進一步規範做好工程招標的通知》《關於工程項目招投標領域「雙隨機、一公開」實施方案的通知》《秀嶼區安置房建設管理工作制度》《關於規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總承包(EPC)招標投標活動有關事項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做好「兩違」綜合治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嚴肅招生紀律,規範工程招投標,開展項目招投標政策解讀、自查自糾和抽查檢查,保持「兩違」管控高壓態勢,開展聯合執法156場次、拆違382宗、8.3242萬㎡。三是全力支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監督,今年已調配紀檢監察科級幹部12名,支持辦理各類違紀違法案件211件237人次,已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32人次。四是對區屬國企法人代表變更不及時問題,對區國投公司董事長進行批評教育,4家區屬企業法定代表人完成變更。
(16)針對「壓力傳導不夠有力」問題。一是組織各鎮、各部門重溫《關於轉發<福建省黨的領導幹部述責述廉工作意見>的通知》《關於進一步規範區委常委會會議制度和領導幹部述責述廉工作的通知》,並嚴格遵照執行。二是將述責述廉開展情況納入區委第十二輪、第十三輪巡察和2019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的重要內容,督促各單位做好述責述廉材料備案管理。三是責成區人大、區政協相關領導在黨組會議上作檢討說明。
(17)針對「對警示教育不重視」問題。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學習會再次組織開展全區集中警示教育,對近年來全區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和海域徵遷領域違紀違法典型案件進行深刻解讀剖析,以案明紀、警鐘長鳴。下一步,將警示教育列入每年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各級黨組織學習計劃,促進廉政教育常態化制度化。
(18)針對「部分黨員領導幹部紀律規矩、制度規定意識淡薄」問題。一是加強學習教育。將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內容列入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今年已召開專題學習會4次,通報剖析典型案例、觀看警示片、傳達有關規定。督促各單位開展黨規黨紀再宣傳、再教育,組織新提任科級幹部16人參加任前廉政法規知識測試。二是加強日常監督。組織開展「增強紀律規矩意識」分級談心談話,情況報區委組織部備案,強化黨員幹部紀律意識。三是加強建章立制。督促各單位嚴格落實權力清單,健全廉政風險防控制度,全區共修訂完善、制定出臺相關制度59項。四是緊盯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加大教育管理、監督檢查、建章立制力度,圍繞教育招生、工程項目建設、安置房建設管理、「兩違」問題整治等,先後印發《關於建立健全2020年中小學招生管理制度的通知》《關於進一步規範做好工程招標的通知》《關於工程項目招投標領域「雙隨機、一公開」實施方案的通知》《秀嶼區安置房建設管理工作制度》《關於規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總承包(EPC)招標投標活動有關事項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做好「兩違」綜合治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嚴肅招生紀律,規範工程招投標,開展項目招投標政策解讀、自查自糾和抽查檢查,保持「兩違」管控高壓態勢,開展聯合執法156場次、拆違382宗、8.3242萬m2。區紀委監委發出《監察建議書》,督促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助審機構查擺監管漏洞,梳理廉政風險,阻斷尋租空間。區委政法委組織開展落實領導幹部不得幹預司法活動等「三項規定」專項督導,查擺廉政風險點,健全防控機制。
(19)針對「區交通局黨組書記、局長擅自致函區法院,為涉嫌違法起訴的林某某說情開脫」等問題。對區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督促區交通局黨組召開以案促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逐一對照檢查、幹部逐一約談提醒,列出崗位廉政責任風險清單,進一步提高規矩意識、法紀觀念。
(20)針對「巡察工作質效有待提高」問題。一是印發《關於調整充實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的通知》《中共秀嶼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由區委主要領導擔任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進一步強化全面領導。二是召開區委常委會會議傳達學習上級巡察動員部署有關會議精神,研究貫徹意見。啟動區委第十二輪、第十三輪巡察工作,對21個單位黨組織分別開展巡察「回頭看」及常規巡察,穩步推進四屆區委任期內巡察全覆蓋。三是建立健全區委書記點人點事點問題機制,印發《關於加強對巡視巡察發現問題整改情況日常監督的工作意見》,修訂完善區委巡察工作流程和操作規程,明確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巡察整改日常監督職責。四是對東嶠園區編造文件搞虛假整改問題,責令徹底整改糾正,對1人黨紀處分、2人誡勉談話、1人誡勉處理。五是建立問題線索臺帳,及時分辦處置、反饋情況。今年已受理並分辦處置移交的問題線索8條,辦結並作出情況反饋的線索13條。
7.履行監督責任不夠到位。
(21)針對「日常監督不夠有力」問題。一是加強日常監督。組織扶貧領域入戶訪查,發現問題59個,已全部整改到位。開展五一、端午、國慶期間「四風」問題督查,發現問題3個,對1名責任人予以崗位調整。結合疫情防控專項監督,及時處置相關信訪舉報16件,查實10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8人,其他處理27人。二是注重信訪查核。修訂完善《秀嶼區紀檢監察信訪舉報件受理辦理流程》,嚴格落實問題線索辦理審核把關制度,推動問題線索深挖細查。針對巡視點出的反映個別科局級領導幹部問題的信訪件,已完成初步核實,部分問題屬實,已給予黨紀立案審查。三是提高業務能力。區紀委監委創新培訓機制,開展線上學習2期、線下培訓2次,制定《2020年全區紀檢監察重點課題調研工作方案》,加強調查研究、提高解難能力;完善「委領導+紀檢監察室+鎮紀委(紀檢監察組)」掛鈎聯繫機制,通過選派幹部跟班鍛鍊、參與案件審查調查、以案代訓、帶案指導等方式,提升實戰能力。
(22)針對「執紀不夠嚴、問責不夠精準」問題。一是精準把握政策策略,嚴格規範工作程序。今年已運用「四種形態」處置599人次,其中第一、二、三種形態574人次、佔比95.83%。二是實行紀檢監察室聯繫分工單位、跟蹤問責情況的辦法,確保精準處置、精準問責。三是對區勞動就業中心違規使用就業專項資金6.5萬元處理問題,補充對區人社局分管領導進行批評教育。四是關於區教育局個別幹部重複領取2.57萬元中高考補貼問題,對區教育局局長進行提醒談話、分管副局長進行誡勉談話。五是依託「1+X」監督機制,加大日常監督力度,督促職能部門履行好監管職責,嚴查頂風違紀和隱形變異問題。六是持續保持高壓態勢。今年已立案211件237人次,已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32人次。
(23)針對「部分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和鄉鎮紀委作用發揮不夠有力」問題。一是出臺《秀嶼區紀委監委派出(駐)機構工作規定(試行)》,採取單獨派駐和綜合派駐形式,重新理順9個派駐(出)機構人員編制、職責權限、監督對象,推動派駐監督高質量發展。二是創新紀檢監察幹部教育培訓機制,開展線上學習2期、線下培訓2次,制定《2020年全區紀檢監察重點課題調研工作方案》,加強調查研究、提高解難能力;完善「委領導+紀檢監察室+鎮紀委(紀檢監察組)」掛鈎聯繫機制,通過選派幹部跟班鍛鍊、參與案件審查調查、以案代訓、帶案指導等方式,提升實戰能力。三是制定出臺《2020年度秀嶼區紀檢監察系統工作績效考核辦法》,對派駐機構和鄉鎮紀委工作績效全面考核,激勵幹事創業。今年各鎮紀委已立案111件114人,派駐紀檢組已立案17件17人。
8.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時有發生。
(24)針對「無公函接待、違規列支應由接待對象承擔的住宿費等現象仍然存在」問題。一是對44單無公函接待,已督促全部補開公函,實際應由接待對象承擔住宿費17次6.89萬元已全部退回國庫。二是健全完善區委區政府接待中心內控機制,嚴肅財經紀律,加強業務學習,進一步規範全區公務接待行為。三是對區委區政府接待中心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
(25)針對「違規公款購買贈送禮品」問題。一是用於購買月餅贈送給企業的4.66萬元已按規定重新列支,不規範報銷款項已全額上繳財政。二是修訂完善區委辦財務管理內控制度,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規範收支管理,並對區委辦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三是組織全區各單位重溫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省市區有關實施辦法,增強紀律意識。
(26)針對「違規超標準支出和轉嫁培訓費」問題。一是督促區委組織部開展差旅費、培訓費業務學習培訓,嚴控培訓數量、時間、規模和經費支出。二是追加2020年幹部培訓專項經費預算,全部退還違規在區教育發展促進會報銷費用。對區委組織部分管領導、業務股室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對區教育局分管領導進行提醒談話、經辦會計進行誡勉談話,對區財政局分管領導進行提醒談話、行政政法股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三是印發《關於落實「1+X」監督機制的通知》,常態化開展「三公」經費、會議培訓費等使用管理情況督查檢查。修訂完善《秀嶼區教育發展促進會資金管理辦法》,加強風險防控,規範資金管理。
(27)針對「違規裝修和超標使用辦公用房」問題。一是立即整改糾正。對巡視反饋12名區委、區政府班子成員接待室進行整合調整,減少會議室7間,調整作為服務用房2間,其餘3間統一納入全區會議室管理、統籌使用。區委、區政府相關領導分別在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區政府黨組(擴大)會上作檢查剖析,對各相關責任單位分管領導進行提醒談話、經辦人員進行批評教育。二是全面督查檢查。印發《關於落實「1+X」監督機制的通知》,常態化開展違規配備使用、裝修改造辦公用房督查檢查。印發《關於深入開展新一輪辦公用房、公務用車專項督查的通知》,對各鎮、各部門開展專項督查。三是堵塞制度漏洞。彙編辦公用房裝修政策規定並印發落實,出臺《秀嶼區區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維修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範辦公用房專項資金管理。
9.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一些問題仍然突出。
(28)針對「幹部對工作考核痕跡化管理反映強烈」問題。全面停用秀嶼區平時考核工作平臺,責成區委分管領導在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作檢查剖析。
(29)針對「『會海』 問題仍然突出存在」問題。一是先後組織召開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區委常委會會議,傳達學習貫徹中辦《關於持續解決困擾基層的形式主義問題為決勝全面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作風保證的通知》、省委辦《關於持續解決困擾基層的形式主義問題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作風保證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持續為基層鬆綁減負。二是今年已組織開展會議量化指標管控指導6場次、37家單位,確保會議比2019年度同期只減不增。今後,將進一步規範文件、會議量化指標管控,督促各單位按月按季落實到位。
10.重點領域廉政風險防控不力。
(30)針對「重大工程項目違規發包」問題。一是由區發改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財政局等部門,組織開展EPC、PPP、房建與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等法律政策、業務知識培訓。二是建立抽查項目庫、抽查人員名單庫、檢查事項清單,組織開展工程項目招投標領域「雙隨機、一公開」活動,抽查項目12個。今後,將督促各項目業主單位招標前,充分利用新媒體和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加大擬招標項目宣傳力度,充分吸引潛在投資人參與競標,擴大重大工程項目招標參與度。三是完成農村汙水PPP項目初步設計論證及批覆、施工許可證辦理和《莆田市秀嶼區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專項規劃(2020-2030年)》論證報批。四是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做好工程招標的通知》,對工程招投標重點事項、關鍵環節、程序要求等再明確、再規範。
(31)針對「安置房保障房建設領域問題突出」問題。一是舉辦EPC房建與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政策解讀培訓會,進一步提高業務學習、運用能力。二是開展房建與市政工程EPC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專項檢查,通過材料審查、現場檢查,督促各項目業主單位依規按章落實。印發《關於規範我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總承包(EPC)招標投標活動有關事項的通知》,鞏固檢查成果,形成長效機制。三是出臺《秀嶼區安置房建設管理工作制度》,今後凡新增安置項目由莆田市智慧城市實業有限公司作為項目代建單位統一建設管理。四是申報棚改項目建設專項債券融資17.05億元,強化資金保障。
(32)針對「區屬公司管理混亂,政企不分,監管責任缺失」問題。一是督促歸還15家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對「一人同時擔任多家企業法定代表人」的12家企業法人進行調整,註銷8家融資平臺公司。二是制定《區屬國有企業負責人2019年度績效年薪考核指標構成方案》,出臺《關於規範區屬國有企業商務接待工作的管理辦法》,印發績效管理、公章使用管理、資金管理等26個監管制度,加強考核評價,強化監督管理。
(三)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方面
11.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不夠有力。
(33)針對「區委和部分單位黨委(黨組)書記『兩手抓』 意識不夠強」問題。一是調整區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強化統籌領導。二是召開區委常委會會議、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會議和全區基層黨建工作重點任務推進會進行研究部署和安排。三是區委領導帶頭深入一線,調查研究、督導指導,推動打造月塘鎮東潘社區「黨建+」鄉村鄰裡中心,探索埭頭鎮「黨建+文化+旅遊」新模式、東莊鎮黨建引領鄉村振興樣板,促進黨建工作與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四是組織各單位重溫述責述廉有關文件要求,並將其納入區委第十二輪、第十三輪巡察和2019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重要內容,做到「兩手抓、兩手硬」。
12.部分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比較薄弱。
(34)針對「笏石鎮有12個村(居)未配齊『兩委』班子成員」等問題。一是岐厝等12個村缺額「兩委」班子成員已全部補選到位。二是全面落實村級黨組織書記區委組織部備案管理制度,強化「一人一檔」管理。加強村級後備幹部儲備,提前開展「一肩挑」摸排工作,為明年村級組織換屆做好準備。
13.幹部日常管理監督不夠嚴格。
(35)針對「有的領導幹部長期失管、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一是全面停止選派區直部門、鄉鎮幹部到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工作,印發《關於深入開展領導幹部違規經商辦企業情況自查和清理規範工作的通知》,開展自查摸底,未發現此類問題。二是已對張祖華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完成調查核實,張祖華到企業掛職系組織同意,2014年清理時,相關人員沒有認真履職,導致其2015年8月退體前一直在民營企業掛職。為此,對區委組織部分管領導進行批評教育,對區住建局經辦人進行誡勉談話,區委組織部原經辦人有關問題線索因工作調動已移交有權機關處理到位。張祖華於2019年1月認繳福建創潤租賃有限公司22%股份系其退休3年後行為,且已退股,不構成違紀。下一步,將進一步規範「網、信、電、訪」信訪渠道,對反映此類問題優先受理、從嚴執紀。
(36)針對「違規招聘628名編外人員」問題。開展全面摸底排查,出臺《秀嶼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與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範招聘方式、人員數量、工資標準等,並對現有626名編外人員進行分類處置,已清退(辭退)編外人員270人。
14.黨內組織生活不夠嚴肅。
(37)針對「民主生活會質量不高」問題。一是印發《關於開展落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自查自糾的通知》,組織開展自查自糾。今後,在民主生活會前發出通知,提醒各級黨組織會前認真學習、廣泛徵求意見、深入談心交心,做好材料審核把關;會上動真碰硬,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切實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二是對巡視點出部分單位領導存在的問題,區政協黨組責成相關人員在黨組會議、黨支部會議上作檢討剖析和專項說明。區法院責成相關人員作出深刻檢討、重新提交對照檢查材料,並在黨組會議上予以批評。區教育局責成相關人員在黨組會議上進行問題說明、自我批評,並作通報、進行提醒談話。
(38)針對「部分黨支部組織生活會流於形式」問題。一是組織全區各級黨組織認真學習、規範落實《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嚴肅黨內組織生活。二是對巡視點出相關黨支部組織生活會流於形式問題,責成區政協機關黨支部書記在區政協黨組(擴大)會議上作檢討說明,區委宣傳部對相關黨員進行批評教育,區供銷聯社對黨支部組織委員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同時,引以為戒,抓好相關材料整改完善、存檔歸檔等工作。
(39)針對「一些黨組織落實『三會一課』制度不到位」問題。一是責成區人大機關黨支部書記在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會議上作檢討剖析,區供銷聯社黨支部書記在社務(擴大)會議上作深刻檢討,並引以為戒,抓好「三會一課」有關問題整改落實和後續管理。二是定期落實「秀嶼雲黨建」通報制度,對排名靠後、落實不到位的單位進行約談提醒,常態跟蹤督促,增強落實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四)落實巡視、審計整改方面
15.上輪巡視反饋問題整改落實不夠徹底。
(40)針對「區委對巡視整改不夠重視」問題。一是區委及時成立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先後組織召開區委常委會、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及整改專題會議11次,進行研究部署、督促推進,持續傳導壓力、傳遞責任,推動齊抓共管、真改實改。二是從區委辦、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宣傳部、巡察辦、東莊鎮等抽調精幹力量組成巡改辦,做好綜合協調、分析研判、宣傳報導、督促檢查等工作,促進各單位壓實責任、全力整改。
(41)針對「『兩違』問題整改不力」問題。一是印發《關於進一步開展黨員幹部參與「兩違」調查摸底的通知》,深入摸底排查,嚴格自查自糾,嚴肅查處參與幹預行為。二是強化政策宣傳、輿論引導,印發「兩違」綜合治理工作通報10期,宣傳報導「兩違」工作信息42條,營造高壓「治違」濃厚氛圍。三是常態巡查監管,嚴格落實巡查報告制度及批後監管機制,開展巡查2560場次、批後監管3137宗2578場次。四是印發《關於落實2016年-2019年9月份「兩違」案件處置結果通知》,對歷史遺留問題分類妥善處置,已拆除860宗、暫緩拆除4220宗、重複2279宗、不按「兩違」認定1225宗、完善手續4宗,處置率100%。五是暢通審批渠道,農村個人建房審批事項全部進駐鎮級便民服務中心,今年已審批農村建房3843宗。六是強化制度保障,修訂《關於進一步做好「兩違」綜合治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嚴格落實「零報告」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出頭就打、露頭就拆。七是嚴格監督執紀,區紀委監委今年已立案查處黨員幹部參與「兩違」和監管失職失責等問題51人。
(42)針對「區屬新城建設公司違規擔保」問題。一是督促被擔保人完成房產證辦理抵押、置換擔保手續,減少新城公司擔保額,並歸還借款560萬元,下一步將繼續督促做好還款等工作。二是對新城公司法人代表進行誡勉談話、財務人員進行誡勉談話並責令作出書面檢討。
(43)針對「『量身定製』、違規發包工程問題仍然突出」問題。一是由區發改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財政局等部門,組織開展EPC、PPP、房建與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等法律政策、業務知識培訓。二是建立抽查項目庫、抽查人員名單庫、檢查事項清單,組織開展工程項目招投標領域「雙隨機、一公開」活動,抽查項目12個。今後,將督促各項目業主單位招標前,充分利用新媒體和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加大擬招標項目宣傳力度,充分吸引潛在投資人參與競標,擴大重大工程工程項目招標參與度。三是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做好工程招標的通知》,對工程招投標重點事項、關鍵環節、程序要求等再明確、再規範。
(44)針對「『三超兩亂』、個別幹部『吃空餉』的問題依然存在」問題。一是逐步消化安置。超規格配備的原城鄉一體化辦公室、系統黨委書記、專職副書記、防汛辦主任等領導職數已撤銷,涉及15名科級幹部已有11名整改到位,還有4名正在醞釀。二是強化日常監督。組織開展清理「吃空餉」行動,公布舉報電話、郵箱,至目前未發現長期在編不在崗情況。今後,每季度將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常態長效。
16.對經濟責任和自然資源審計反饋問題的整改不夠到位。
(45)針對「審計反饋10個未完成整改」問題。
一是2016-2018年年預算安排「三去一降一補」項目指標至2019年年初尚餘4486萬元,已全部執行清理到位。對區財政局國庫股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
二是《秀嶼區支持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試行)》(莆秀政〔2017〕19號),文件實施期限一年,至2017年12月31日不再執行,2018年1月份兌現的128.35萬元為2017年度符合條件的企業稅款返還獎勵。《莆田市秀嶼區人民政府關於鼓勵和扶持水產品加工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莆秀政〔2017〕263號)文件已廢止。
三是對2016-2017年未完成的14項為民辦實事項目再梳理、再倒排、再攻堅,按計劃全力推進。
四是對區社會福利中心項目違規招投標未按審計要求追責到位問題,補充責成區民政局分管副局長作出書面檢查,將2位專家評委的評標行為記錄為「差」,列入不良記錄並予以通報。
五是審計抽查2017年17個未按年度計劃完成、進度滯後的重點項目工程,完成14個,因全市大健康產業規劃布局調整取消1個,剩餘2個為交通項目,涉及14個子項目完成結算審核5個、竣工結算4個、在建4個、跟蹤用海審批1個,下一步將加快進度。39個未及時辦理竣工決算的項目,完成結算審核16個、報送財政審核8個、報送施工材料2個、尚未送審13個,對區新城、交投兩個公司相關責任人進行提醒談話,下一步將督促加快結算審核。
六是對批而未供土地已完成處置927畝、處置率21.5%。
七是對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問題,1處已完成恢復治理、2處已動工。
八是完成汙水專項規劃編制報批。6家園區外在產企業,已全部辦理環評;4家未辦理排汙許可證企業,已全部辦理排汙許可登記。木蘭溪土海流域4家涉水工業企業已納入市政管網,6家洗滌業企業完成整治,建成農村汙水管道266.5km。6臺燃煤鍋爐已全部拆除到位。印發《關於在建工地辦理建築垃圾處置證的通知》,加強辦證管理,審計指出的2019年100個在建工地,已竣工62個、完工20個、11個停工、補辦1個、無產生建築垃圾外運處置6個。791.3畝被違規佔用破壞未復耕的基本農田,已整改到位783.5畝、正在訴訟7.8畝,對區自然資源局監察大隊包片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對765畝違規圍填海,制定《秀嶼區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生態修復工作任務分解方案》,明確責任單位、整改要求,將按計劃推進。對2宗27.6畝違法佔用林地,1宗23.68畝森林公安已刑事立案,1宗3.92畝已作出行政處罰,將按程序申請法院強制執行。7宗應拆除未拆除非法佔地,3宗完成手續補辦、4宗屬公共設施民生工程予以保留。21宗應予以沒收難以執行到位的案件已按規定處置到位。
九是9家無證養殖海水池塘已全部完成辦證。
(五)補充問題方面
(46)針對「化解金融風險不夠有力」問題。通過政策引導、資產核銷、資產轉讓等方式,不良貸款已全部化解到位。
(47)針對「專項資金使用滯留未下撥投入」問題。出臺《關於做好村衛生所納入醫保定點機構工作實施意見》,全區衛生所全部完成標準化建設,91個村衛生所納入醫保定點協議管理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範圍。印發《秀嶼區村衛生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專項經費補助績效考核方案(試行)》,指導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將基本藥物制度補助400.8萬元列入年度預算,根據項目進度已撥付248.32萬元,下一步將按進度及時撥付。
(48)針對「民生項目建設、管理不夠」問題。一是區政府分管領導多次專題協調,牽頭制定細化整改方案,協調解決具體問題,建立工作檯帳,加大督查力度,實行銷號管理,倒逼責任落實、工作提速。二是向上爭取專項債券、抗疫特別國債、中央水利資金等補助資金16.55億元,並對接省國開行、市農發行教育工程包、道路衛生保潔等,有力保障資金需求。三是月塘鎮衛生院已完成機構設立、初步選址。東嶠魏厝(實為梁厝)、萬興小學完成房屋質量安全鑑定、消防設施招投標,並已動工建設;月塘岱前小學完成房屋質量安全鑑定,消防設施正在招投標。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秀嶼區教育系統工程建設管理的通知》,規範管理運作,形成長效機制。對區教育局分管領導進行批評教育、計財股相關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
(49)針對「區教育局截留招生指標」問題。印發《關於建立健全2020年中小學招生管理制度的通知》,嚴肅招生紀律,規範招生行為。對區教育局局長進行提醒談話、分管副局長進行誡勉談話。
(50)針對「職能部門在建房審批中優親厚友」問題。一是印發《關於進一步落實農村居民建房審批提速增效、提升便民服務的通知》,嚴格「一窗收件、後臺流轉、一窗出件」,精簡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研究制定《秀嶼區關於進一步規範宅基地和建房管理的通知》,進一步規範完善建房審批機制。建房農轉用審批事項進駐區行政服務中心,建房審批事項全部進駐鎮級便民服務中心,進一步提升審核效率,今年已審批農村建房3843宗。二是督促平海鎮建立審批排號登記制度,每月定期研究建房審批,不再實行限量審批,今年已研究審批8批次1428件。三是對平海鎮分管領導、村建站和國土資源所負責人進行誡勉教育。
(51)針對「區住建局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已全部收回並上繳區財政。
(52)針對「辦公室面積超標及配有休閒式功夫茶桌」問題。一是編印辦公用房管理有關規定政策問答,分發全區各單位參照落實。對巡視反饋涉及5個單位主要領導的辦公用房問題開展「回頭看」。印發《關於深入開展新一輪辦公用房、公務用車專項督查的通知》,對各鎮、各部門全面開展專項督查。二是依託「1+X」監督機制,督促職能部門切實履責,加強對辦公設備、辦公家具購置標準落實情況檢查。制定《關於開展「休閒茶桌」專項督查的工作安排方案》,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糾正。三是對巡視指出的配有休閒式功夫茶桌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對12名責任人進行提醒談話。對巡視指出的辦公用房面積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對區應急管理局長提醒談話,責令區商務局、民政局、財政局3名局長作書面檢查並予以通報,秀嶼生態環境局局長的問題線索已移交有權機關處理到位。
(53)針對「部分軟弱渙散村未整頓轉化到位,村級集體經濟收入偏少」問題。一是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組織開展專項整治,10個軟弱渙散村黨組織全部驗收銷號。二是開展村級集體經濟「破殼消薄」行動,2019年底全區各村(居)集體經濟收入均達到10萬元以上。下一步,將結合抓黨建促鄉村振興,持續鞏固「破殼消薄」成果。
三、巡視反饋問題線索的處理情況
(一)省委巡視一組巡視秀嶼期間,共向區紀委監委移交信訪件251件,其中:紀檢監察業務外訴求件162件,檢舉控告類問題89件;區紀委依規依紀依法組織調查核實,截至2020年12月18日,已辦結89件(其中23件重複件),按照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幹部85人次,涉及科級幹部17人,其中予以立案審查13件21人次,已作出黨紀政務處分10件18人,誡勉談話27人,組織處理1人。
1.黨紀政務處分情況
黨紀政務處分18人。因對個人參股的石材加工廠整治不及時等問題,對時任月塘鎮前康村黨支部副書記康建成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因「兩違」監管不力問題,對東嶠鎮政府工作人員李龍章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因「兩違」監管不力問題,對東嶠鎮上塘村村委會主任林志強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因違規收受禮品問題,對時任月塘鎮聯星村黨支部書記沈少勇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因違規收受禮品問題,對時任月塘鎮聯星村村委會主任蔡文芳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因截留村民繳納的社會撫養費問題,對時任東莊鎮棲梧村村委會主任吳金耀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因個人參與違章建房等問題,對區住建局二級主任科員林德成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因個人參與違章建房及「兩違」監管不力等問題,對時任笏石鎮度田村黨支部委員兼土地協管員謝長偉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因「兩違」監管不力問題,對笏石鎮度田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許精凡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因受到行政拘留處罰問題,對時任埭頭鎮黃瓜村黨支部委員吳金清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因「兩違」監管不力問題,對時任笏石鎮下鄭村黨支部書記林天樹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因「兩違」監管不力問題,對笏石鎮下鄭村黨支部書記林向前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因違規收受禮品問題,對時任月塘鎮國土資源所所長謝華輝給予政務撤職處分。因違規收受禮品問題,對時任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月塘中隊負責人翁志斌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政務撤職處分。因違規收受禮品問題,對時任月塘鎮國土資源所工作人員陳福明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政務撤職處分。因違規收受禮品等問題,對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吳如清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因違規收受禮品問題,對時任月塘鎮國土資源所所長劉龍樹給予政務記過處分,對月塘鎮國土資源所幹部趙華南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2.誡勉情況
誡勉談話處理27人。時任笏石鎮珠坑村委會主任吳德龍,時任笏石鎮珠坑村黨支部書記方慶生,笏石鎮珠坑村土地協管員黃仁貴,月塘鎮黨委組織委員唐福山,笏石鎮政府幹部林國清,埭頭鎮國土資源所辦事員黃志鵬,時任月塘鎮洋埭村黨支部書記潘木利,時任月塘鎮洋埭村村委會主任鄭國良,時任月塘鎮洋埭村黨支部委員張國林,時任月塘鎮洋埭村黨支部委員鄭國裕,月塘鎮洋埭村村委會委員陳愛珍,東嶠鎮政府幹部林國柱,笏石鎮四新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梁國騰,時任笏石鎮四新村村委會主任兼土地協管員崔慶華,東莊鎮厝頭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蘇開添,時任東莊鎮厝頭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蘇金楚,時任東莊鎮厝頭村報帳員林秀妹,笏石鎮政府幹部許碧珊,時任石塘中學校長洪俊峰,笏石鎮大丘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林志成,南日鎮黨委副書記林敏,區總工會常務副主席林志偉,區住建局工作人員陳智勇,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吳宗發,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二級主任科員潘玉塔,笏石鎮司法所所長李政,埭頭鎮英田村黨支部書記林文賢。
3.其他處理情況1人。因違規收受禮品問題,對笏石鎮來垞村聘幹、土地協管員陳風來予以解聘。
(二)對省委巡視反饋的問題,認真調查核實,截至2020年12月18日,按照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依紀依規對90名相關人員作出處理,涉及科級幹部44人,其中予以黨紀處分2人、誡勉談話處理13人。
1.黨紀處分情況
黨紀處分2人。因擅自以局名義致函區法院,為涉嫌違法被起訴的幹部說情開脫問題,對區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方國寶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因編造文件應付巡察檢查問題,對時任東嶠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方建發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2.誡勉情況
誡勉談話處理13人。區教育局副局長施夏迪,區教育局計財股負責人張建平,區教育局項目經辦人李敏,區教育局項目經辦人餘國華,區財政局教科文股負責人李燕金,莆田工業職業技術學校校長林國灶,區教育局計財股會計林晨暉,區住建局新城公司總經理歐俊勇,區住建局新城公司財務負責人周德聰,時任東嶠工業園區辦公室主任林志洪,東嶠工業園區幹部林春晗,東嶠工業園區幹部宋國寶,區住建局工作人員陳智勇。
四、需要進一步整改的事項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事項(3個)
1.針對「推進民生項目建設不夠積極」問題。
未完成原因:2016-2018年,我區安排55個項目,已完成30個,未完成25個,涉及國家生態紅線、用海、用林等指標限制暫無法確定的項目10個,片區規劃調整取消項目1個,受建設工期長、資金投入大等因素影響尚未完成難以立即整改到位項目14個。
下一步措施:①秀嶼區公共醫療衛生提升工程(2016年),由區衛健局負責平海鎮衛生院門診樓擴建工程竣工驗收、東莊衛生院主體土建工程完工。秀嶼區海堤及水閘提升工程(2017年),由區水利局督促施工單位抓緊施工。②秀嶼區教育提升工程(2016年),由區教育局負責笏石四新小學2#教學樓於年底前封頂裝修,2021年秋季投入使用。秀嶼區文化教育提升工程(2017年),由區教育局負責年底完成笏石嶺美小學護坡完工、笏石四新小學場地硬化施工、東莊職專(已更名為莆田工業職業技術學校)運動場完工並交付使用。秀嶼區河道整治提升工程(2016年、2017年),由區水利局負責,及時協調並推進EPC工程施工進度。秀嶼區食品安全提升工程(2017年),由區農業農村局加快屠宰場用地審批的進度,於2021年9月完工。秀嶼區海堤應急加固工程(2018年),由區水利局負責年底完成黃瓜東側沙沃段海堤,於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工。秀嶼區文化教育提升工程(2018年),由區教育局負責年底完成莆田第十一中學運動場及附屬設施、莆田二十五中教學樓建設。秀嶼區農村河道整治工程(2018年),由區水利局負責督促PPP項目公司加快進度。秀嶼城區斷頭路改造工程(2018年),由區住建局負責,跟蹤農轉用審批,儘快啟動施工。③秀嶼區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工程(2018年),由區住建局負責,年底完成汙水管鋪設300km,爭取盡完工。④秀嶼區棚戶區建設工程(2018年),由區住建局負責,加快徵遷進度,並督促施工單位加快施工進度。秀嶼區公共醫療衛生提升工程(2018年),由區衛健局負責,加強資金籌措,加快推進建設進度。
完成時限:①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2個項目;②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9個項目。③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1個項目。④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2個項目。
2.針對「違規招聘628名編外人員」問題。
未完成原因:因各用人單位使用編外人員具體情況不同,整改過程涉及人員清退、保留以及業務外包等工作量大面廣,需要一定時間。
下一步措施:對未處置到位的,督促各相關單位加快處置進度,確保整改到位。
完成時限:2020年12月31日前。
3.針對「審計反饋問題未完成整改」問題。
未完成原因:主要是①秀嶼區陸島交通碼頭建設工程涉及用海審批政策,暫無法開工建設。②16個項目施工單位未及時提供結算送審材料。③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需要時間。④違規佔用破壞基本農田7.8畝正在訴訟。⑤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複雜。
下一步措施:①區交通局負責儘快辦理用海審批手續,力爭儘快開工建設。②區住建、交通等部門加強對接施工單位,督促加快材料報送,辦理竣工決算,對不具備送審的項目採取終止協議或法律途徑解決。③區自然資源局負責加大攻堅力度,按計劃竣工。④區自然資源局繼續跟蹤,及時處置到位。⑤區自然資源局牽頭,督促相關責任單位抓好整改落實。
完成時限:①2021年12月31日前。②2020年12月31日前。③2020年12月31日前。④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終審判決。⑤2023年12月31日前。
(二)未完成事項(1個)
針對「三超兩亂」問題依然存在問題。
未完成原因:涉及15名區管幹部,考慮到人員範圍較廣、數量較多,需全區統籌調配,尚未完全整改到位。
下一步措施:正在醞釀未整改到位的4名幹部調配方案,確保儘快消化到位。
完成時限:2020年12月31日前。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繫電話:0594-5882870;通信地址:中共莆田市秀嶼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秀嶼區政府大院2號樓1層109室);電子郵箱:xyqxcb01@163.com。
中共莆田市秀嶼區委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