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這個名詞來源於哲學,它的本意是:從許多具體的事中,捨棄個別的非本質的屬性,抽出共同的本質的屬性。這個最基本的概念,我以為無論對於邏輯思維和形象思維,都是合乎客觀實際地。只不過前者形成概念後者凝為形象。比如「人」這是一個抽象的概念,他是從張三、李四,李五等許多具體的人中抽取出來的。
這裡所抽取的「共同的本質屬性」當然是、構成「人」這個特定形體、的眼睛、鼻子、耳朵、會、說話的嘴,能直立行走的、腳,會製造工具的手等器、官的組合,即經過集中概、括顯示出本質特徵的一般、的形象。形、光、色、線等純形式因素只是表現具、象或抽象的手段,而不是抽象本身。但是,除了上述的那種經過提煉概括的一般的、形象之外,也確有一些美術作品是不直接反映任何、客觀具體實物,而僅僅表現為形、光、色、線等形式
因素的組合如某些裝潢設計書刊封面設計和其它抽象性的作品。蘊含了一定的生活依據的某種意、念。是一種有意味的意象,談到抽象不可避免地要提到西方的抽象派。其實「抽象」和「抽象派」雖然有著內在的聯繫,但它們畢竟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我們研究抽象,並不意味著盲目追隨西方的抽象派,就是抽象派我們也應該作具體的分析。不加分析地一概否定或一概肯定恐怕都是不妥的。
據說,那些公認的抽象派作品仍然有它自己特有的內涵,法國評論家亨利·米肖在評論當今歐洲抽象派著名畫家趙無極的某些作品時曾說:他的作品是「自然在其間,卻又不在。呈現在眼前的不可能是自然,然而畢竟是自然……」這就是說,他的這類作品中雖然沒有自然的具體形象,但他所表現的是他自己對自然的獨特的感受,作品中的、形、光、色、線蘊含著他自己的直覺感受和由此、而引起的感情。
綜上所述,不難看出,抽象不僅是可感知的,而且是有一定內涵表現為概括性的存在形式,具象和抽象始終並存大量的史實可以證明抽象不僅存在於藝術中,而且自有人類藝術活動以來,它就和具象一起同時並存著。翻開我國的繪畫史,我們可以看到,新石器時代彩陶上的裝飾繪畫和造型,是迄今為止已發現的最早的美術作品,距今已有四、五千年的歷史。
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仰韶文化的陶器上某些幾何形、線、條紋飾,便既有具象的,也有抽象的,並且能清晰、地看到有的紋飾是由動物形象的寫實而逐漸變為抽、象化、符號化的。」這些幾何形線條紋飾,不僅具有、裝飾器皿的功能,而且寄寓著人們帶有宗教色彩的圖騰觀念,它不是毫無意義的形式組合。這一點已、經為不少考古學家翔實的科學考察所證實。燦爛的商周青銅文化,是我們民族文化藝術發展的一個高峰。
青銅器的造型和紋飾,清楚地顯示出當時的藝術家不僅有相當高的寫實能力,而且也具有驚人的概括能力抽象能力。當時青銅器上普、遍採用的,以饕餮紋(還有夔龍紋、夔鳳紋)為代表的圖案紋飾,既有隱約可見的具象(或牛或虎或羊或鹿,說法不一)的痕跡,又有十分明顯的抽象概括,從古代到近代一直流傳很廣的八卦圖,可說是我國歷史上最早出現的一種非常規範化的抽象符號,相傳為一萬五千年前的伏羲氏所創製
它以「-」、為陽,以「--」為陰,繪製成象徵天、地、雷、風、、水、火、山、澤八種自然現象的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種圖形,這種規範化的線的組合幾乎找不到具象的蹤影,是一種純主觀的示意符號。這些符號蘊含著非常複雜的巫卜內容和神秘觀念,它不是與人的意識無關的純形式,而是一種反映一定主觀意念的抽象性的線的構成意象,雖然,漢字起源於象形,具象的成分是顯而易見地。但是它又並非客觀物象的如實翻版,而是以、最簡練的線條概括同類事物的一般的共同的形象,因此抽象的成份也是非常顯著的。
最初的漢字具象的成分多於抽象的成份,如米和的形狀,是從許多個別的具體的樹木和鳥的形象中抽取出來的共同的本質的形象。從這個意義上說,漢字並不是如實地具象,而是帶有顯著抽象性的形式。但是漢字除了象形字之外,還有指事、形聲、會意、轉注、假借等多種形式,而且隨著社會的發展,指事、形聲、會意、轉注、假借等非象形的字越來、越多。我認為中國象形文字就是我們最開始的抽象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