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一二閒人,圖片來自「123rf.com.cn」
【編者按】針對近日出臺的《意見》,資本對接的投資機構反應最為敏感,目前的現狀是:一級市場人員認為幼兒園資產證券化道路被切斷。一級市場出發點是要去二級市場退出,那麼如果退出途徑被封鎖,一級市場投資就會冷下來。
就市場現狀而言,已上市的公司不會退市。但如果未來幼兒園證券化受阻,那麼上市公司幼兒園業務的增長邏輯就會大大受影響。在未來,行業發展何去何從?
本文作者一二閒人,經億歐編輯,供業內人士參考。
對於關注幼教行業的人來說,最爆炸的新聞無疑是的新華社11月15日播發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要求遏制過度逐利行為。文件一出,對摩拳擦掌意欲在幼教行業大展宏圖的上市公司與社會資本來說,無疑是一件比最近加州大火更大的一團火。
首先來看下這份中共中央、國務院提出的《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都有些什麼內容。總結起來,重點大概是「一個基調、兩組數據、三個比例、四個時間段、五個要求、六個問題」。
一個基調
一個基調是文件指出「辦好學前教育、實現幼有所育,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黨和政府為老百姓辦實事的重大民生工程,關係億萬兒童健康成長,關係社會和諧穩定,關係黨和國家事業未來」。重大民生工程、關係社會和諧穩定,這就意味著幼教這個行業必須堅定不移的沿著政策導向前進,其政治高度可見一斑。
兩組數據
兩組數據主要是為了加強幼兒教師隊伍質量的兩組人數要求,文件指出,到2020年,本專科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規模達到20萬人以上,分層分類培訓150萬名左右幼兒園園長、教師。
這兩組數據指出了培養幼兒園教師體系的重要要求。我國幼教行業,幼教無論是在人數還是質量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間,之前在做行業研究時發現,若按照師生比1:7計算,全國需要新增幼教職工249.56萬人。因此從文件對幼教行業教學人員的數量要求來看,幼師培訓將成為一個剛需,幼師的數量和質量都需要大幅度提高。
三個比例
文件中關於到2020年學前教育人數比例有三個數據要求:全國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5%;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80%;公辦園在園幼兒佔比全國原則上達到50%。
從1997年國務院頒布《社會力量辦學條例》以來,幼教由於利潤豐厚,自然是民間資本關注的重點,這些年民辦幼兒園在數量上早已把公辦園甩在後面,甚至出現深圳的公立幼兒園佔比只有5%,所以沒得選的時候高支出是剛需必須接受的,這就背離了國家教育目的的初衷,這也是這次意見頒發的最大背景。這三個比例要求中,關於普惠園和營利園8:2的要求再次被提起,以直接的形式表明,未來幼兒園布局,普惠園是主流。
四個時間段
四個時間段是文件給出的是為解決幼兒入園難,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的一個時間表。在四個時間節點中,2019年9月底之前要完成的是各省關於普惠園認定標準的制定,補貼政策細化;制定民辦園分類管理實施辦法,明確分類管理政策,有民辦園根據舉辦者申請,限期歸口進行非營利性民辦園或營利性民辦園分類登記。從文件中可以看出,2020年這一時間節點是對一年多的幼教工作一個階段性成果目標,包括前面提到的三個比例數據。2015年的目標要求文件中指出「到2035年,全面普及學前三年教育,建成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形成完善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辦園體制和政策保障體系,為幼兒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優質的學前教育」。實際上,在2020年要求公辦園要50%以上,政府主導已經成為政策導向。下一步有可能是學前教育義務化,參照九年義務教育,免費也是很有可能的。
五個要求
五個要求是文件中的中體要求,主要包括:「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對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的指導思想」;兼職當的領導、堅持政府主導、堅持改法創新、堅持規範管理。
這五個要求中,提出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是整個文件的核心思想。穩重堅持政府主導,而不是市場主導,強調了政府在知道幼教發展中的重要角色。在堅持改革創新中提出鼓勵引導規範社會力量辦園,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從中應該能感受到政府對民間資本介入幼教行業的總體態度,鼓勵、引導、規範。堅持規範管理中指出要完善學前教育法律法規,也就意味著未來關於學前教育更細緻的法規條文會陸續出臺。
六個問題
文件在一開始就提出,學前教育的主要問題主要有:學前教育資源尤其是普惠性資源不足;政策保障體系不完善;教師隊伍建設滯後;監管體制機制不健全;保教質量有待提高;存在「小學化」傾向,部分民辦園過度逐利、幼兒安全問題時有發生。如何在把握文件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前提之下解決好這六大問題,貫穿了整個文件。
之所以稱這份文件為事情的開始與終結,是因為在筆者開來,幼教行業將會以此為節點,發生重大轉折。幼教行業不再是資本的遊樂場,而是回歸教育的本質屬性;幼教行業不再是利益的大蛋糕,而是一項關係億萬兒童健康成長的重大民生工程。整個事情的開端無疑是這份文件的出臺,但是它卻代表著幼教行業一個時代的終結,未來,幼教將會步入政府搭臺,普惠園唱戲的新時代。
對於廣大幼教行業投資者而言,影響最大的,也是導致紅黃藍大跌的主要原因就是文件第七條——規範發展民辦園。在解讀之前,有必要先提下文件第六條,完善監管體系。文件中有一條「嚴格幼兒園準入管理,各地依據國家基本標準調整完善幼兒園設置標準,嚴格掌握審批條件,加強對教職工資質與配備標準、辦園條件等方面的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幼兒園,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事業單位登記」。這一點非常重要,幼兒園的準入門檻會大幅提高,滿足條件的幼兒園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事業單位登記。可以預見,一方面民辦幼兒園進入速度將大大降低,一方面將有大批幼兒園進行事業化編制。另外,這裡的監督管理體系也主要是圍繞幼兒園展開,這部分的立法完善會加速,將對整個早教行業未來的監管體系搭建提供參考。
讓我們再來看下第七條最核心的一段:
①民辦園應依法建立財務、會計和資產管理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會計帳簿,收取的費用應主要用於幼兒保教活動、改善辦園條件和保障教職工待遇,每年依規向當地教育、民政或市場監管部門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②社會資本不得通過兼併收購、受託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協議控制等方式控制國有資產或集體資產舉辦的幼兒園、非營利性幼兒園;已違規的,由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清理整治,清理整治完成前不得進行增資擴股。
③參與併購、加盟、連鎖經營的營利性幼兒園,應將與相關利益企業籤訂的協議報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布;當地教育部門應對相關利益企業和幼兒園的資質、辦園方向、課程資源、數量規模及管理能力等進行嚴格審核,實施加盟、連鎖行為的營利性幼兒園原則上應取得省級示範園資質。
④幼兒園控制主體或品牌加盟主體變更,須經所在區縣教育部門審批,舉辦者變更須按規定辦理核准登記手續,按法定程序履行資產交割。
⑤所屬幼兒園出現安全、經營、管理、質量、財務、資產等方面問題時,舉辦者、實際控制人、負責幼兒園經營的管理機構應承擔相應責任。
⑥民辦園一律不準單獨或作為一部分資產打包上市。
⑦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營利性幼兒園,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營利性幼兒園資產。
之所以將這一段單獨列出來,逐句分析,是因為這其中蘊含著太多太重要的信息。第一句說的是民辦園要建立財務、會計和資產管理制度,每年要向有關部門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告。這樣最大的特點是便於有關部門對民辦園的收費進行監控管理,雖然民辦園可以辦成普惠園,也可以辦成營利園,但在監管之下的營利園,恐怕不能再像現在這樣收費那麼高了。
第二句說的是給社會資本劃定了投資禁區,文中提到了國有資產或集體資產舉辦的幼兒園、非營利性幼兒園,實際上在冒號前後是對幼兒園的兩種劃分方法,公辦園和非營利性幼兒園雖然是兩種劃分方法,但是文中將其並列應該是有強調作用。那麼社會資本不碰公辦園、和營利性民辦園,就可以放心收購民辦園了嗎?恐怕還有問題。目前在對於幼兒園是否營利性還未有明確文件加以確定,社會資本倘若收併購後,幼兒園無法被認定為營利性幼兒園,將會變得很麻煩。
第三句、第四句是說社會資本介入的收併購幼兒園並非死路一條,知識需要先將協議進行報備,地方教育部門會對幼兒園進行嚴格審核。對於加盟連鎖性質的幼兒園還有一個硬性規定,那就是原則上應取得省級示範園資質。這裡文件的初衷應該是提倡營利性幼兒園要小而美,想快速擴張、開連鎖園或者加盟園,除非幼兒園本身運營得到政府認可,拿到省級示範園資質,這對一般幼兒園而言,恐怕很有難度。至於幼兒園控制主體或品牌加盟主體變更,也要依法進行。
第六句和第七句主要是將民辦園上市的道路掐死了,甚至已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營利性幼兒園。此舉後果很有可能會導致整個行業的估值下降。民辦幼兒園的營利能力會趨於合理。至於公辦園能否上市?這就不得而知了。
解讀完文件,談一下自己的想法。文件可以作為一個未來學前教育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可以預見未來會出臺一系列法律法規對其進行補充完善。當然與此前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有一定不同地方,恐怕這份《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再具體落實過程中還會有調整。對於投身教育事業的幼兒園舉辦者而言,經營一家幼兒園,這在未來發展受影響不會很大,但是對社會資本而言,就要認真思考了。
文件對資本的影響
短期來看,文件出臺對想要或者正在介入的資本影響很大,資本再進入幼教行業,則要慎之又慎。
首先風險在於具體可操作性的政策性法規尚未出臺,對超過50%的民辦幼兒園性質認定大部分地區沒有細則。文件給出對民辦園分類管理辦法出臺時間節點是在2019年6月底,在這之前收購的幼兒園,都有可能在營利性認定過程中被認定為非營利性幼兒園。
另外民辦園在收費方面會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嚴格限制,未來民辦園特別是高端園的收入會受到一定影響。按照目前現金流測算的營利周期恐怕會嚴重失真。
長期來看,文件對社會資本的進入的條件是「鼓勵、引導、規範」,目前幼教行業高利潤模式是特定時期資源供求短缺的表現,隨著政府對幼教行業的重視,未來幼兒園數量會逐漸滿足需求,行業也將回歸正常利潤,這種情況下引入社會資本將不再是「過度逐利」,而是正常的投資行為。
幼教行業發展機遇
這則《意見》在加強對學前教育領域管理的同時,是要加速學前教育領域的發展了,核心就是幼兒園。沿著這個思路走,就會發現發展機遇。
我認為對教育科技(教育信息化)和早教培訓機構是極大的利好。教育科技領域將被激發出全新的市場。早教培訓機構在前文中也提到了,有別於幼兒園的民生剛需,更多的是個性化的改善性需求,將會承接資本市場的投資,也將會承接由幼兒園普惠減少的消費預算。參考九年義務教育的發展現狀,國家幾乎不會直接去操盤培訓機構,只要規範化運作,還是會給與資本市場足夠空間的。我們還是要記得作為培訓機構的新東方是K12領域第一家到美國上市的企業。
另外就是幼師培訓,看文件要求,到2020年本專科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規模達到20萬人以上,分層分類培訓150萬名幼兒園長、教師。這也只是對目前幼師整體素質提高起到很好效果,但是幼兒園教職工的缺口依然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因此企業如果能夠合理合法解決這些問題,正是在貫徹《意見》精神。
總體而言,《意見》的出臺以及今後陸續出臺的政策會給幼教行業帶來很大變化,但這對資本而言,讓教育回歸本質的前提下,依然有發展的舞臺。
當然一切都是在「辦好學前教育、實現幼有所育,關係億萬兒童健康成長,關係社會和諧穩定」這一前提下進行。幼教行業發展一方面可以參考義務教育的發展,另一方面可以並沒有必要過度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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