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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來,以iPhone、王老吉、滴滴、非誠勿擾等為代表的商標侵權案不時見諸報端,這些案件要麼涉及金額巨大、要麼歷時長久,對企業的品牌和經營造成了深遠而重大的影響。
為了防止商標被惡意搶註及被山寨,很多知名企業使出了渾身解數,想出成百上千種防禦性商標:比如雷軍除了註冊「小米」和「紅米」外,還註冊了「藍米」「黑米」等各種顏色的商標;而阿里巴巴則擁有「阿里爺爺」「阿里奶奶」等「阿里系」商標家族。
即使如此,市場上仍存在大量搶註知名度較高商標、侵犯他人在先權利、佔有公共資源等商標搶註的行為。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中心研究員趙佔領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這種現象形成原因較複雜:第一,在商標的審查中,由於每年商標審查的量太大,又受限於商標審查人各方面的能力;第二,商標的搶註本身是一門生意,註冊的成本很低,但通過轉讓或者其他方式,獲得的利益卻很大;第三,我國現行法律對惡意註冊商標的界定存在模糊地帶。
商標陷「註冊多、使用率低」困境
商標的起源可追溯至古代,當時工匠將其籤字或「標記」印製在其藝術品或實用產品上,時至今日這些標記演變成為世界通行的商標註冊和保護制度。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們智慧財產權意識的提高,企業的商標註冊意識也日漸增強。
前瞻產業研究院數據顯示:2016年,全國商標註冊申請量達361.9萬件;2017年4月1日,商標註冊標準費用下降後,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商標註冊的積極性。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9月底,我國有效註冊商標量達1798.1萬件。
某智慧財產權律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我國每年商標註冊量都有好幾倍的增長,且連續多年都是全球第一。註冊量大的原因:第一,許多企業都申請了很多防禦性商標,這類商標不使用但數量多;第二,存在某些企業大量搶註商標,通過轉賣獲取高額的利潤。國家把商標註冊的費用一降再降,本來是想鼓勵企業創新創業,但同時也降低了商標搶註的成本。」
商標是企業的無形資產,商標價值多少,沒有一個非常固定的判定。註冊一個類別的商標,費用只要1000多元,而轉讓價格往往可達數百萬元乃至更高。2018年12月底,白雲山(600332,SH)擬13.89億元協議受讓廣藥集團所持「王老吉」系列420項商標專用權,其中14項基礎性商標,按照收益法評估,估值高達13.89億元的,而按照成本法評估,14項基礎性商標估值僅為3.68萬元。
「我國目前商標行業現狀是『註冊量大,使用率低』,而這則源於那些商標搶註囤積的行為。」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認為。上述智慧財產權律師也表示,我國商標搶註行為普遍,還有一天申請註冊5000件商標的行為,極大地浪費了我國的商標資源。
商標惡意搶註事件頻現
商標對於企業來說至關重要,高額的商標轉讓費用,讓一些人看到了「商機」——搶註企業商標,再高價轉讓給原企業。許多企業在創立之初,沒有註冊商標的意識,待公司發展到一定規模時,發現商標早已被別人註冊;或是一些國際品牌還未進入中國市場,商標卻已被搶註。
以拜耳集團「水寶寶」商標案為例。「水寶寶」產品的生產商拜耳集團雖自2011年便開始使用「水寶寶」系列標識,但是李某在2016年8月將該標識部分搶註為商標,並對「水寶寶」產品發動大規模、持續性投訴。據阿里智慧財產權保護平臺的數據,李某針對涉案產品共投訴249次、涉及121個商家,投訴後主動撤訴19次。
投訴期間,李某曾多次聯繫拜耳集團,謀求高價轉讓涉案商標、提供付費撤訴服務等。但是,該案件經法院審理後認定,李某註冊的商標構成對拜耳商標的抄襲;其註冊商標的動機並非開展正常的經營活動,故一審判決李某賠償拜耳經濟損失70萬元。
除了搶註商標高價轉賣外,市場還存在搶註商標,利用企業的商業名譽和品牌,搭售自己生產的產品的現象。
那麼這種通過搶註商標再高價轉賣給原企業的搶註商標行為,原企業的維權是否會更加困難?上述智慧財產權律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我國的商標法律的設置,暫時不能有效地阻止他人搶註商標,讓商標回歸於它的本源——商標是用的,不是用來賣的。這種搶註行為,不要說刑法,連民事的侵權案都不構成,商標註冊只是一個程序,法律無法判斷某些是否是惡意的。」
在趙佔領看來,這種現象形成原因較複雜:第一,由於每年商標審查的量太大,又受限於商標審查人的專業、經驗等各方面的能力,所以很難保證所有的商標審查結果都是沒有問題的;第二,商標的搶註本身是一門生意,註冊的成本很低,但通過轉讓或者其他方式,獲得的利益就很大;第三,我國現行法律對惡意註冊商標的界定存在模糊地帶。
品牌如何花式「保衛」商標
雖然企業商標被侵權,可以通過法律渠道維權,但是很多案件涉及金額巨大、歷時長久,一旦陷入商標糾紛的泥潭,企業的品牌建設就會受到影響,致使企業處於被動和負面的地位,不利於長遠發展。
因此,防禦性商標便成為許多企業的選擇。所謂防禦性商標,就是同一商標所有人在非同種商品上註冊同一個著名商標,以防止他人使用著名商標,造成不良影響的商標。
為了保護企業商標,許多知名企業紛紛註冊各色的防禦性商標:「大白兔」奶糖的生產廠家,註冊了「大灰兔」「大黑兔」「大花兔」等多個近似商標;小米公司註冊了「大米」「藍米」「黑米」「紫米」「橙米」等商標;阿里巴巴則擁有「阿里爺爺」「阿里奶奶」「阿里叔叔」「阿里姐姐」「阿里妹妹」「阿里哥哥」「阿里弟弟」「阿里寶寶」等「阿里系」商標家族。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儘管註冊防禦性商標在保障企業權益方面作用明顯,但也存在困局。防禦商標以「保護」為目的,使用的可能性很低,因此可能面臨「撤三」風險。李俊慧表示,《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註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
但上述智慧財產權律師則認為,從中國的商標法律體系來講,防禦性商標對於企業來說,是不得不採取的一種相對經濟而有效的保護商標的方式,商標申請下來後,企業每年要進行續費。即使未來有「撤三」的風險,但是對於防止別人搶註還是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此前,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有關負責人曾表示,將商標作為牟利手段,大量申請註冊商標,給我國商標制度的健康運行造成極大破壞,嚴重妨礙了市場主體的正常經營活動,損害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不利於經濟健康發展。商標局將對商標註冊各環節進行嚴密監測,在審查、異議、撤銷等各環節從嚴審查、堅決遏制和打擊惡意註冊、囤積商標等非正常申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