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宏宇
一直都想講講秦朝丞相李斯,又一直犯懶,直到前一陣看到平臺上有一篇關於他的文章,發現其中一處小小誤寫,終於促出了動筆的決心。
那小小的誤寫,其實並沒什麼要緊,而且在太多相關文章、資料中,都是誤寫的,可以說簡直很普遍,就是——李斯是被處「腰斬」酷刑而死。
不是「腰斬」,是「輒殺」——比「腰斬」更殘酷的死刑,殘酷到秦帝國滅亡後「存活」了很短時間,就徹底從漢朝的刑律中消失;而那很短的「存活」時間,其實也不過是停留在刑律文書上而已,並未再有實施。就是說,有可能,李斯,是歷史上後一個被這種殘酷死刑處死的人。
腰斬也好,輒殺也罷,反正是死得相當悽慘、痛苦。
被處死時,李斯已是年逾七旬的老人。
作為一位年逾七旬的老人,被處死,無論什麼方式,都挺該哀婉。
作為李斯,筆者想說,不管以什麼方式處死,都……怎麼說?就說「罪有應得」吧!
(一)「腰斬」與「輒刑」
李斯不是一人獲刑,而是全家被殺——他本人「輒殺」、直系男丁全部腰斬、其餘家庭成員(含僕人)盡處「梟首」。
「梟首」跟「斬首」不同。
斬首,是從斜後方以沉重利刃砍下頭顱,一般受刑者都是頭部貼附在固定物(比如刑臺)上,一砍即成,個別情況兩砍,最多三砍,必致頭落命絕。
梟首,在李斯那個年代,是將受刑人身體固定呈跪立狀,行刑者至少兩人,其一控制受刑人頭部姿態,使呈正常狀,另一從前或側面,以輕快利刃拉鋸般「削斷」勃頸至身首分離。
此二者,除了「觀感」不同,最主要區別在於,前者第一時間切斷受刑人頸椎及其的神經,後者則近乎是最後才切斷這些部分。粗礪地講,被斬首,差不多第一時間就失去了意識並很快失去痛感;而被梟首,則完全可能較長時間「主觀地」感受到痛苦與恐懼。
相比腰斬,梟首,都可以算很「仁慈」了。
很多對古代刑罰多少知曉的今人,都認為腰斬是除了車裂和商紂那些花樣之外古代最殘酷的死刑。雖不盡周全,但也有道理——腰斬,的確很殘酷。
腰斬之刑,從較早期到後期被廢止前,漸次有過三種實施方法:劈砍、懸鍘、輪鍘。劈砍是「純人工」,由強壯劊子手掄著寬大沉重刀斧直接「剁」;懸鍘,有點兒像法國的「斷頭臺」,只不過刀具寬了許多也重了許多;輪鍘,說白了就是用固定做圓弧運動的「鍘刀」式刑具行刑。三者的區別,隨便腦補一下即明了,不贅述。
無論哪種形式,腰斬刑的殘酷之處,都最在於受刑人不會馬上死去,而必然在極度痛苦中苦苦掙扎良久,才會因失血過多、主要臟器迅速衰竭而死。據說,最後一個被處腰斬的人,身體斷開後,上半身還痛苦翻滾得很激烈,並用手指蘸著自己的血,寫下七個「慘」字,才不能再動作,又煎熬了「大半刻」也就是超過15分鐘,才氣絕身亡。其情景令監刑官吏和觀刑眾人毛骨悚然,故聯合上請廢黜此刑,獲準。
但無論如何,腰斬,施刑的動作都還是少的——最乾脆的,只一下,最多三四五六下(劈砍),也便告完結。而輒刑,卻更似後來的「凌遲」,施刑動作是一個「系統工程」。
跟「凌遲」相比,輒刑更為痛苦、恐怖——凌遲施刑只在「肉」上,而「輒殺」卻是連骨帶肉;凌遲不損手腳(腳要釘穿固定,但不再更施殘害),輒刑則通常由末梢神經相當敏感亦即更能充分感覺痛苦的手指開始——以各種刑具「碎骨裂肉」、「斬割而棄」,受刑人的「感受」簡直不可想像不說,這個刑的「實施」,還具有相當強的「可操作性」——如果以各種可行的方式博得劊子手同情,有可能在施刑不久、痛苦程度還剛剛開個頭的時候,被其伺機短促致死(比如捅刺心臟),那麼後面的「戲份」,受刑人就已然「脫離苦海」了;反之,可以弄到渾身上下都不剩什麼了卻還偏偏吊著半口氣!
具體到李斯,究竟是哪樣情況,實不敢妄揣;但想來不會是「舒服」的,因為,監刑的是他的死敵趙高。但他畢竟年逾七旬,且受刑前已受盡刑獄之苦,必定相當衰弱,大抵也堅持不了多久,「活受罪」的時間,可能並不很長。
(二)「倉鼠之說」映射投機心理
李斯出身叫做「上蔡」的小城,是那裡官府的一名「刀筆小吏」。
上蔡,是個至今仍存在的地名,處於今河南省,戰國中後期歸屬楚國,施行「郡縣制」。
作為當地「府吏」,李斯對在當時還不是很普遍的郡縣制行政,比較熟悉。跟當時絕大多數人相比,他絕對屬於「學霸」、「精英」,可卻因為沒有高貴的出身也沒有「硬氣」的「師從」,而只能屈就。不得志之際,他通過觀察老鼠,悟出了「謀發展」的要訣,即後世所說的「倉鼠之說」——糧倉裡的老鼠,不僅不愁吃,而且還活的挺乾淨;茅廁裡的老鼠,骯髒無比不說,更靠糞便過活,要多齷齪有多齷齪。同樣是老鼠,境遇差別咋就這麼大呢?蓋因「環境」不同。老鼠如此,人更是如此,要想活得有尊嚴,進而謀求發展,就得有個好環境!如果不幸沒處在一個好環境裡,就要想方設法往好的環境裡去。
僅從「生存」的角度論,這套也真沒什麼大不是。但要說「發展」,就不盡然了。「倉鼠之說」,李斯忽略了一個本質因素——即便從茅廁去了糧倉,老鼠也還是老鼠。
不過,李斯不是老鼠。他不僅學富五車、心懷天地,還創造性地寫出一手好字。後來他得勢了,那種字得到官方推行式的普及,成為我國書法藝術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就是「小篆」。
如此有志又有才的李斯,卻拿著老鼠的生存方式來「自我惕厲」,可以說「格局」真的是不咋地。這不咋地的格局,衍生出投機心理,也就不難理解了。
楚國上蔡的刀筆小吏李斯,可以說既是個有抱負的才子,也是個很格調的投機家。
在已經算不上年輕的年紀上,他辭別了妻兒老小,辭職隻身遠行,以精妙文章和一手漂亮的「小篆」,博得大學問家荀子關注,一頭便扎入了老夫子的講堂,成了荀子門生,等於有了「出身」。稍有所成後,便急著「出仕」。
荀子是儒家,儒家鼓勵「出仕」;問到欲往哪國發展,李斯就說要去秦國。面兒上跟恩師荀老夫子講的理由是:秦國自「」(商鞅)以來,廣納客卿,最為包容,像他這樣沒什麼家世的,更會有機會施展;骨子裡,他更多想到的,其實是秦國國勢強勁,有併吞天下的野心和潛力,一旦在那裡建功,日後能榮華富貴得不要不要的,而如果去了別的諸侯國,保不齊哪天國都亡了,做再大的官也沒用不說,還更危險。
他這小九九,未必荀老夫子就看不出。荀子提醒他:今時的秦國,已跟商君時候大不相同,去那兒謀發展;論「公」,對「天下」,到底是「造福」還是「造孽」,很不好說;論「私」,浮華或許可得,但能否長久、下場如何,也很不好說……
這些話,說給一個急於實現「個人跨越式發展」的投機家,不說對牛彈琴,也差不多少。當時的李斯,恐怕滿心都是建功立業,根本不會去想「之後」;或者也可以說,對「之後」,他的設想,會更多以建功立業為基礎,而不是以老師的提點為指導——只要建功立業,後面一切皆有可能。
這種心理狀況,可以從後來得到「硬參照」——他一心教授、輔佐「秦王政」、後來的始皇帝,仰仗其對自己的寵信、倚重得到高位、推崇和庇護。他拿準了自己會死在比他年少將近20歲的嬴政前面,故而對「前途」或說「下場」並無太多思慮,卻未料,巨大的保護傘居然先他而去。
這個會死在保護傘前面的想法,按今天話說,就是「相當二」——就算那棵大樹一直給您遮擋著,總不會還死在您兒子您孫子後面吧!您光想著自己一個人啊,子孫後代呢?
連子孫後代的「下場」都不去認真設想、用心鋪墊,這個投機家,該是有多自私啊!
(三)李斯的一功三過
說他投機、自私,也不等於他就一無是處。
可以說,「學儒行法」(師出儒家、貫行法家)的李斯,對於秦統一的大業,是有積極貢獻的。其中最凸顯的,筆者認為,是「諫逐客」。
年輕、有衝勁、多少偏激、比較情緒化的秦王嬴政,從鎮壓叛亂而走上主政位置,隨即強有力打擊呂不韋集團,並遷怒「客卿」(秦國以外其他諸侯國來秦國服務、任秦國官職的人員),悍然下達「逐客令」,意圖肅清所有客卿。
當時,真的有可能,年輕、權力無限且無監督的君王,盛怒之下忘記了自己最喜歡的老師李斯是楚國人,也屬「客卿」之列。李斯很了解這位特殊的學生,利用其對自己的特別好感和心理依賴,撰寫了一篇勸諫廢止逐客令的文章,點醒了嬴政,及時撤銷了逐客令,更放開招納客卿的門路,為統一大業奠定了較為充分的人才基礎。
那篇勸諫的文章,不僅鞭辟入裡,而且行文精妙,被世人傳誦,就是至今仍可從《古文觀止》讀到的《諫逐客書》,是李斯作為大學問家流傳後世的唯一一篇文章。
這是「一功」。
再說「三過」。
也可以說「三宗罪」。
分別是:構陷韓非子、鼓動焚書坑儒、矯詔立二世。
韓非子名「韓非」,韓國王室貴胄、法家扛鼎者、年輕的秦王嬴政的心中偶像。他的韓國,是「戰國七雄」中最弱的一家,也是離「虎狼之秦」最近的一家。如果秦展開吞滅天下的行動,韓國首當其衝。為挽回被滅國的厄運,韓非利用秦王政對自己的好感,牽強附會,想「從理論上」說服秦國放韓國一馬,招致秦王政反感,一氣之下將其下獄,責令反省。
本來,下獄,只是秦王政盛怒之下的意氣用事。很可能,他並沒打算就把韓非怎麼樣。畢竟,那是他心中偶像,也許過幾天氣消了,數落幾句也就作罷。可當時主責刑獄的李斯(廷尉)卻在這個空當裡,言語刺激外加刑獄手段,逼迫韓非自殺了。更為遮掩,虛擬了韓非一些「罪過」、「不敬」。韓非一介書生,縱是王室貴胄,也未見得會對秦的統一大業構成多大實質性威脅。之所以除之而後快,更是因為李斯的「爭寵」心——未見韓非時,秦王政對他倍加尊崇、言聽計從;見了偶像韓非,他就怕失了寵信,所以冒險上演了男版「宮鬥」。
憑此一案,便足可見李斯這人的人品真的是……說「歹毒」恐怕也不為過,客氣,也得說——實在是不怎麼樣!
秦統一後,始皇帝嬴政意圖廣泛、一刀切地推行「郡縣制」,徹底廢除分封制,遭遇很大政治阻力。這時,李斯作為丞相(相國),堅決支持皇帝,看起來忠得不要不要的,而實質上,他跟皇帝並非一條心。
秦始皇廢除分封制,是接受了春秋戰國的歷史教訓,希望以新的大一統政體實施統治,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效率。而李斯作為文官集團的領袖,更多的是想著自己的利益——如果沿襲分封制,他的權力、影響力,就只會在「中央」層面;可要是實行全面的郡縣制,便會由文官分治郡縣,而作為文官領袖的他,就真真兒的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了。
當「行郡縣」和「復分封」的矛盾幾近激化、波及到始皇帝長子扶蘇的政治傾向時,始皇帝在「抑儒揚法」(壓制儒家、弘揚法家)基本指導思想基礎上,起了打壓除法家之外一切學派的心思,就有了「焚書坑儒」。
其實最開始是「銷書驅儒」——始皇帝本人的「尺度」,至少在「運動」開始的階段,對「儒生」的處置,並沒到「群體式肉體消滅」這樣嚴酷的程度,主要想殺的還是若干不著調的術士,最多外加上「教唆」他大兒子扶蘇的個別幾個「齊儒」(齊國的儒學家);可最終,竟演變成了「慘案」級的「焚書坑儒」。這其中,文人領袖和「運動」的主要執行人李斯,起了很關鍵並且很不光彩的作用,箇中曲折,稍展開些說,就又是一篇文章了,這兒不多贅述,只強調一點——坑殺數百名儒生,更是李斯的意志。
這點,其實,已經政治上十分成熟的始皇帝,應該看得挺分明。但由於形勢、個性等多重原因,他認同了「焚書坑儒」的結果。他那早已成年的大兒子扶蘇、呼聲最高的皇位繼承人,八成也不會一無所知。可以說,從這兒起,李斯就算得罪了扶蘇,為後面的矯詔之罪,埋下了伏筆。
尚在盛年的始皇帝嬴政,在巡遊途中病亡,享年僅半百(大約49周歲),多少讓一直打著如意算盤的李斯意外。善於陰謀的近臣趙高,「因勢利導」地想要扶植自己的學生、始皇帝第十八子胡亥(秦二世皇帝)即位,深知沒有丞相李斯的支持,很難成事,便拉攏加威脅地把李斯「拖下水」。「勸動」李斯的一個重要的「點」,就是其跟「合理的繼承人」扶蘇之間的潛在矛盾。再加上一個重要砝碼——飽學的扶蘇完全有實力取代李斯成為天下文人的領袖,而不學無術的胡亥更需要李斯的學問和對文官集團的影響力。三兩下,沒費太大勁,李斯就上了「賊船」,支持並深度參與了趙高「矯詔」(假詔書)立儲的陰謀,導致扶蘇被迫自殺,二世皇帝胡亥上位。
(四)「黃犬之嘆」償付悲劇結局
秦二世皇帝胡亥即位後,完全被趙高控制、蒙蔽,凡有可能威脅到其皇位和趙高對其控制力的人,都成了趙高必然要「清洗」掉的對象。首當其衝,便是已是老人的李斯。
可悲的是,從很多相關資料都不難推演出,李斯是在「矯詔」事件過後好一陣,才悟出已處危局。如是,則足可見,李斯並不怎麼聰明,至少,跟趙高比,根本就不是玩陰謀的料!
結果,沒多久,他就被羅織一大筐要命的罪名,走上了慘烈的「輒殺」刑臺。
傳說,被押赴刑場路上,他遇見了自家同樣要去赴死的長長隊伍,跟最寵愛的小兒子說了一句流傳千古的話——吾欲與汝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其可得乎——就是所謂「黃犬之嘆」。
早年,還在楚國上蔡做「刀筆小吏」時,他的小兒子,還是蹣跚懵懂的孩童。他最喜歡這個孩子。狩獵季節裡,他帶著這個孩子,牽著自家的小黃狗,說說笑笑地從上蔡城池的東門出到郊野,放逐了小黃狗去追野兔,滿滿一番溫暖、愜意的天倫之樂……
如今,浮華盡去,真正懷戀的,卻竟是那不得志時候的小小平庸之樂!只可惜,那樣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
這是一個將死老人對人生的哀嘆。更是一個半生投機、幹了虧心事的投機家隱晦的懺悔。
假使當初沒離家去奔前程,也許兒孫滿堂、粗茶淡飯地快樂到老呢。
假使沒有誆騙、陷害韓非,也許早就失了寵、閒遊遠方、避世得安了呢。
假使沒對儒生們下手那麼狠絕,也許跟「公子扶蘇」能成忘年之交,得以安享晚年呢。
假使被趙高逼著做矯詔、謀篡皇位時,拿出正直文人該有的骨氣,或許……最多不過刀斧加身、一命嗚呼,卻也能留下一點點清正名節;至少,死得要比現在痛快些吧!
哪有那麼多「假設」啊!
所有假設,都首先要有一個最基本的出發點,就是不貪圖名利,不甘心去做一隻老鼠。
所以,從以老鼠為「鏡像」的那個起點開始,並不聰明的投機家李斯,後來的一切功與過、罪與罰,都已註定!後世的「不喜」以至「譏銷」,也就……借用魯迅先生用過的兩個極其通俗的字——活該!
【作者簡介】劉宏宇,常用筆名毛穎、荊泓。實力派小說家、資深編劇、北京作協會員,「夏衍杯優秀電影劇本」獲獎者。
小編提示: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敬請轉發和評論。
推薦:
花剌子模邊將殺了成吉思汗的商隊,是成吉思汗西徵的重要原因?
諸葛亮殺魏延的真正原因:是諸葛亮與劉備之間矛盾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