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號下午五點左右,車友張女士反映,花園路國基路西北角 美景花郡小區,地下負一層車庫裡的 一個倉庫著火,濃煙滾滾。
據張女士反映:地下車庫的公共區域,被物業隔成小單間租出去了,這次著火的就是一個租出去的小倉庫,裡面放置的是汽車配件和輪胎。
隨後記者了解到,當時 美景花郡小區的物業並沒有報警,而是自己處理的火情,事後也沒對業主做任何一個交代。對此,記者以需要租倉庫為由,暗訪了該小區的物業。
小區物業:現在只剩下10平方和100平方的倉庫可以出租,一平方20元,一年起租,水電費另算。
與此同時,業主也向記者反映,目前小區地下車位只賣不租,臨時車輛禁止入內,剩餘的車位和公共區域都被物業加裝隔斷,按倉庫出租,倉庫內有電線,但並沒有水,具有消防安全隱患。
那物業是否有權這麼做呢?如果倉庫發生火情造成他人損失,又該誰來賠呢?對此,記者諮詢了河南規範律師事務所的 閆律師:首先要先看車庫的性質,有些小區是公共區域 物業沒有權利自私改裝,而且也沒有通知業主,這樣是是違規的 ,至於發生火情,首先倉庫負責人要承擔相應責任,私自改裝倉庫的物業部門也要承擔一定責任
目前,記者已將該情況反映給相關部門,對方表示會儘快核實處理,河南交通廣播也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