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長江網3月7日訊(記者賈雪梅 實習生陳宇君)3月5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並公布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該《決定》有哪些亮點?3月6日,長江日報-長江網記者專訪武漢市委黨校法學專家周昕。
首次明確提出「全面禁止食用所有陸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周昕認為,該《決定》有幾大立法亮點,在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方面,出現多個「首次」,堪稱湖北省史上最嚴。第一,首次明確提出「全面禁止食用所有陸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而不只是包括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第二,明確提出網絡交易平臺、商品交易市場、農(集)貿市場、餐飲場所等交易、消費場所,以及運輸、倉儲、寄遞等經營者和媒體,不得為法律禁止生產、加工、經營、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提供交易、消費、宣傳的條件、場所或者服務,特別是首次提出不得在網際網路電商平臺從事上述行為。
「管不住嘴」違法成本更高
周昕解釋,該《決定》進一步明確了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構建全方位、立體化的法律實施網絡。與《刑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相銜接,進一步加大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制裁力度。有效構築法治防護牆,切實從源頭上斬斷疫情發端,養成科學、健康、良好的飲食習慣,避免「病從口入」的悲劇重演。 今後,「管不住嘴」將付出更高額的違法成本。
此外,《決定》還強調各方社會力量都有開展相關宣傳教育和科學知識普及工作的義務。
周昕呼籲,《決定》出臺後,必須加強法律實施,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罰當其罪、違法必究。
連結:周昕解釋,按照新立法要求,不能吃而目前又正在進行商業性經營利用的馴養繁殖野生動物大致有54種 ,其中有13種早在2003年就明確規定「僅供觀賞」。
陸生野生動物按「綱」分類:
「獸綱」有14種,包括:貉、銀狐、北極狐、水貂、果子狸、野豬、梅花鹿、馬鹿、花鼠、倉鼠、麝鼠、毛絲鼠、豚鼠、海狸鼠。
「鳥綱」有25種,包括:非洲鴕鳥、大美洲鴕、鴯鶓、疣鼻棲鴨、綠頭鴨、環頸雉、火雞、珠雞、石雞、藍孔雀、藍胸鶉、鵪鶉、雞尾鸚鵡、虎皮鸚鵡、費氏牡丹鸚鵡、桃臉牡丹鸚鵡、黃領牡丹鸚鵡、白腰文鳥、黑喉草雀、七彩文鳥、橙頰梅花雀、紅梅花雀、禾雀、慄耳草雀、金絲雀。
「爬行綱」有6種,包括:巴西龜、鱷龜、中華鱉、尼羅鱷、灣鱷、暹羅鱷。
「兩棲綱」有4種,包括:中國林蛙、黑龍江林蛙、豬蛙、虎紋蛙。
「蛛形綱」有1種,為蠍子,別名「全蟲」。
「昆蟲綱」有3種,包括:雙齒多刺蟻、大黑木工蟻、黃猄蟻。
「多足綱」有1種,蜈蚣,別名「天龍」。
【編輯:向潔 覃柳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