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於狗肉能不能吃的話題再次成為國民熱議的話題。
一、深圳禁食狗肉引熱議
2020年3月31日,《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已經通過審議,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以白名單的形式明確規定了可食用的動物範圍,其中不包含狗。
其中第三條是這樣寫的:
「可以食用的動物包括:(一)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所列的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鵪鶉以及該目錄所列其他以提供食用為目的飼養的家禽家畜;(二)依照法律、法規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動物。」
二、農業農村部組織起草的《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徵求意見稿)》不包含狗
4月8日,農業農村部組織起草的《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徵求意見稿)》開始公開徵求意見。《目錄》列出家養傳統畜禽和特種畜禽共31種,可以用於食用等商業利用,但其中並不包括狗。
《目錄》包括家養的傳統畜禽和特種畜禽共31個種,基本實現了家養畜禽應列盡列。
(一)傳統畜禽18種。豬、普通牛、瘤牛、水牛、犛牛、大額牛、綿羊、山羊、馬、驢、駱駝、兔、雞、鴨、鵝、火雞、鴿、鵪鶉等。
(二)特種畜禽13種。梅花鹿、馬鹿、馴鹿、羊駝、珍珠雞、雉雞、鷓鴣、綠頭鴨、鴕鳥、水貂、銀狐、藍狐、貉等。
為什麼《目錄》中沒有狗?對此,徵求意見稿也作了說明:
「隨著人類文明進步和公眾對動物保護的關注及偏愛,狗已從傳統家畜『特化』為伴侶動物,國際上普遍不作為畜禽,我國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三、玉林荔枝狗肉節的前世今生
玉林荔枝狗肉節,本來只是一個地方的飲食習慣,但因前幾年部分自稱「愛狗人士」的人的極力渲染,讓這個節日走出了廣西,衝向世界,連大洋彼岸的外國人都表示強烈關注。
據了解,玉林人夏至吃荔枝狗肉,是自上世紀九十年代興起的一件事,但民間早已有所傳。據民間流傳,此事古已有之,是一傳統文化。
為了避嫌,當地官方已多次通過媒體發聲稱,大家所傳的這個「玉林狗肉節」,不是官方組織的活動,是民間自發行為。它是玉林市民間的一種飲食行為,屬個人飲食偏好。不存在以食用狗肉為名的節慶活動。
網絡上,關於玉林「荔枝狗肉節」興起的緣由有兩個:
一是據民間傳說。民間有語:「冬止魚生夏止狗。」由於狗肉溫熱,易上火,夏至是「陽氣」最盛的一天,吃荔枝和狗肉這兩種很「熱氣」(容易上火)的東西,正好與「陽氣」呼應,「以陽制陽」,不會象平常那樣熱火攻心,所以在這一天放開肚子吃大餐。然而一個說法叫「冬至魚生夏至狗」,「止」於「至」兩個相近的發音卻讓人誤解其意。一些人認為,這樣應該理解為冬至的時候吃魚生,夏至的時候應該吃狗肉。於是人們便在夏至到來的時候猛吃狗肉,大啖荔枝,以至逐漸形成習俗。二是商人的創設。生意人禁忌多,經商講究圖意頭,夏至來臨意味換季,為得一年到頭生意紅火的好兆頭,因此在這炎炎夏日到來之際專門買來極易上火的荔枝、狗肉、老酒一起吃,荔枝溼熱,狗肉上火,兩者加到一塊吃無異於火上澆油,然而在生意人眼中卻成了「紅紅火火、旺上加旺」的意思,而這個說法迅速得到了許多人的贊同認可,故在這一天,寧願冒著流鼻血的危險而不顧一切大動食指大打牙祭。最終演變而形成了現在的「獨家節日」。
在輿論的監督下,這幾年,玉林人吃狗肉變得低調了很多,早前幾年對愛狗人士形成強烈刺激的一些場景已經不見了。甚至,玉林當地商家把招牌上含的「狗」字的地方都遮蓋了起來。
當然,每年的夏天,玉林人還是照吃狗肉,就像我們平時吃豬肉一樣稀鬆平常。中國沒有禁食狗肉的法律,吃狗肉是食客的一項權利。你不喜歡吃,不代表別人不可以吃。
四、玉林荔枝狗肉節是不是將成為歷史了?
既然《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徵求意見稿)》裡沒有狗,那麼,這個曾引起大家矚目的「玉林荔枝狗肉節」是不是將從此與世人說「再見」了?
未必!
某報社發起的一項關於對禁食狗肉看法的網絡調查顯示,截至4月10日下午4點,本次調查共有1302名網友參與,其中47.85%對禁食狗肉表示支持,52.15%對此表示反對,雙方比例差距極小。
而媒體也報導了,農業農村部種業管理司畜禽種業處工作人員解釋,《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徵求意見稿)》針對的是農業方面家畜家禽的管理,狗擬不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是不作為農業畜牧管理,與能不能食用或養殖並無關聯。同時表示,以前的畜禽目錄裡也沒有狗。
因此,玉林荔枝狗肉節能不能繼續辦下去,還是要看廣西或玉林當地有沒有出臺相關禁令,如果沒有禁食狗肉的禁令出臺,那麼,今年及今後的每一年夏天,玉林人還是可以照樣吃狗肉。當然,人不在深圳的你也可以吃。
最後補充一下:深圳目前的禁食狗肉只是由於其白名單內並未納入「狗」這一種類,如果農業農村部的《目錄》後續作出調整,深圳仍有可能放寬對食用狗肉的限制。
結束語:
要說不能吃野生動物,可能大部分人都堅決贊成。但對吃狗肉,真不能簡單地一禁了之,要尊重習俗,尊重科學。若要說「伴侶動物」,那可就多了,有人喜歡養豬,還有人喜歡養雞鴨等等;若非要把吃與文明掛鈎,那吃狗之外的動物就顯得很文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