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6 15:1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我就打電話給收夜鷺鳥的人問她收不收鳥,她叫我送到楊家巷去,之後我就把網兜裡的鳥都給她,她說9塊錢一隻。」楊某細等人怎麼也沒想到他們以9元一隻價格出售的夜鷺鳥,竟是價值500元屬國家保護的「三有動物」。只為貪圖蠅頭小利,最後將自己送上了審判席,同時還要面對高昂的賠償。
基本案情
被告人楊某細、潘某英、蔣某輝、楊某明、楊某壽、楊某雲、粟某林等人自2019年起,採用搗掏鳥窩、搖晃樹幹、竹竿套取等方式在屬于禁獵區、禁獵期的溧陽市、宜興市、南京市溧水區、安徽省郎溪縣等地,非法狩獵夜鷺鳥1000餘只,多為幼鳥。「樹上有很多鳥窩,鳥窩裡面有很多這種黑色的幼鳥,我就爬到樹上去抓了幼鳥放進網兜,這樣大約兩個小時一共抓到41隻黑色幼鳥。」獵捕到夜鷺鳥後,他們出售給陳某等人。這批夜鷺鳥通過非法收購人員,最終流入廣州各大酒樓、夜市攤點,成為一道道「頗受歡迎」的食材。
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夜鷺鳥系受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三有動物」。根據《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評估方法》的規定及價格認證中心的意見,夜鷺鳥的價值達到了500元/只。
上述被告人的非法狩獵行為,破壞了野生動物資源,給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造成了損失,為此公訴機關溧陽市人民檢察院一併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各被告人就其違法行為在省級以上媒體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並按照500元/只的價值承擔非法狩獵行為所造成的夜鷺資源損失。案件審理期間,部分被告人主動繳納賠償款項共計163000元。
判決結果
江陰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細等人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陳某、葛某收購夜鷺鳥的行為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各被告人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也應對各自的違法行為對野生動物資源造成的破壞承擔民事賠償責任。12月15日上午,江陰法院分別對各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至有期徒刑七個月、拘役三個月不等的刑罰;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同時承擔17.5萬元至3萬元不等的民事賠償責任,共計賠償53.8萬元;並責令限期在省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法官後語
本案中,各被告人在未取得狩獵許可的情況下,在禁獵區、禁獵期非法獵捕國家「三有動物」夜鷺鳥,給野生動物資源造成了較大的損失。各被告人為了蠅頭小利,罔顧法律、鋌而走險,不僅受到了刑事制裁,而且要承擔巨額民事賠償責任,可謂自食其果、得不償失、教訓深刻。
我國地大物博,野生動物資源也較為豐富,但是隨著工業文明的發展、生態環境的改變,以及人類無節制的濫捕行為,野生動物資源受到了較大破壞,不少我國獨有的野生動物瀕臨滅絕,保護野生動物資源已刻不容緩。為此,我國制定了較為嚴厲的保護野生動物法律法規,在執法部門和司法機關的共同努力下,形成了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的高壓態勢。不僅僅是對珍貴的國家一級、二級保護動物,一些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三有動物」,也在重點保護範圍內。例如,對於我們常見的麻雀、青蛙、黃鼬等,其在各自的生態系統內都有不可或缺的價值和作用。如果在禁獵期、禁獵區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非法狩獵「三有動物」的,達到一定數量,也可能會構成刑事犯罪。據統計,江陰法院長江流域環境資源第一法庭自2019年7月運行以來,已審理各類涉野生動物案件65件,對80餘人判處了刑罰,收到被告人繳納的罰金及生態修復費用近60萬元。涉及的野生動物包括了球蟒、蜥蜴、陸龜、鸚鵡、黃鼬、鷹隼等等,以及一些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
本案中,夜鷺鳥受到一些「食客老饕」認可追逐,由此導致非法狩獵行為層出不窮。因此,全面禁止和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行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對有效維護生物安全和生態安全,防範重大公共衛生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都有著重要意義。保護野生動物,杜絕野味,它們不屬於餐桌。
一起了解夜鷺鳥
夜鷺隸屬於鷺科夜鷺屬,是一種分布廣泛且數量較為豐富的水鳥,是國家保護的「三有動物」。江蘇省內的夜鷺部分為遷徙種群,冬季南遷越冬;其餘為當地留鳥。相較於稀有物種,夜鷺的分布廣、種群大,說明其在生態系統中佔有重要地位,並且提供了巨大的生態系統服務功能:
1、維持溼地生態平衡
以夜鷺等鷺科鳥類為代表的大中型涉禽,是溼地生態系統食物鏈中的頂級肉食動物。在維持溼地生態平衡、控制溼地蟲害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2、促進物質循環
夜鷺的採食及排洩行為,可以有效提升土壤微生物分布及活躍程度,從而在分解森林凋落物、提高土壤肥力、淨化環境及促進物質循環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3、環境汙染標誌
夜鷺作為典型的溼地動物,其羽毛、蛋殼、血液等,作為典型的環境汙染標誌物,已經得到廣泛應用,為人類提供環境汙染指示。
4、文化及觀賞價值
夜鷺具有非常重要的文化及觀賞價值,其羽色靜雅、姿態引人,以夜鷺、白鷺為代表的鷺科鳥類往往成為一個地區溼地生態環境優美的典型代表。
此外,夜鷺在物品供應等方面,也具有潛在的價值。因此對夜鷺的非法狩獵將會嚴重影響到夜鷺的種群及其所在溼地生態系統的功能。
END
供稿單位:江陰法院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公眾號
原標題:《非法狩獵千隻夜鷺鳥案一審宣判!一隻賣9元判公益賠償500元 | 案例快遞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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