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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國家版權局的推動下,騰訊音樂與網易雲音樂就網絡音樂版權合作事宜達成一致,相互授權音樂作品,達到各自獨家音樂作品數量的99%以上,並商定進行音樂版權長期合作,同時積極向其他網絡音樂平臺開放音樂作品授權。
對於喜歡聽歌的用戶,這無疑是個好消息,尤其是喜歡沉浸在音樂世界裡寫代碼的程式設計師們來說,這無疑是個好消息。
很長時間以來,由於每款在線音樂播放器裡的歌曲都不全面,有時手機裡總會裝好幾款軟體,QQ音樂、網易雲音樂、蝦米音樂、酷狗音樂、酷我音樂、百度音樂……用戶總要來回切換著聽,但功能上來講基本都大同小異。
此次合作,無論是QQ用戶終於可以卸載「網易雲音樂」,還是網易用戶廢棄「QQ音樂」,似乎預示著焦慮近半年的數位音樂產業,有了新的轉機,而給予此次轉機的不是資本,卻是政府監管部門。
版權大戰
2017年初,在合併了酷狗音樂和酷我音樂之後,與「親兒子」QQ音樂一起,騰訊音娛正式成立。
隨後,在2017年5月,騰訊音樂與環球音樂籤訂了中國大陸地區數字版權分銷戰略性合作協議,加上之前環球音樂、華納音樂和索尼音樂唱片公司的獨家授權,這基本涵蓋了流行音樂曲庫的半壁江山。
1月,據極光大數據推出的《2017年移動網際網路行業盤點App榜單》顯示,在2017年12月酷狗音樂、QQ音樂的市場滲透率分別為32.10%、24.91%,相比之下網易雲音樂僅為9.15%,更不用提其他早已跌出前100名之外的移動App。國內,騰訊音樂無疑在音樂版權方面呈現出一家獨大的態勢。
然而,或許正因如此,面對音樂版權價格的不斷上漲,網易雲音樂此前均與酷狗音樂、QQ音樂因版權問題而相互起訴。
去年8月騰訊音樂起訴網易雲音樂侵權,相關案例多達9宗,涉及200多首華語樂壇知名歌手的暢銷歌曲,結果網易雲音樂不少歌曲因此而下架。
隨後,網易雲音樂起訴酷我音樂未經其許可,向公眾傳播由網易雲音樂獨家享有權利的多首歌曲,包括《我們》、《錯過》等在內的《歡樂頌2》的配樂及插曲。
除了版權,它們還有別的優勢嗎?
實際上,早在2017年9月,國家版權局就網絡音樂版權問題邀約騰訊音樂、阿里音樂、網易雲音樂、百度太合音樂,要求避免授予網絡音樂服務商獨家版權,音樂版權的轉授遵循公平合理原則。
於是在9月12日,騰訊音樂與阿里音樂宣布達成版權授權合作,騰訊方將獨家代理的環球、華納、索尼全球三大唱片公司與YG娛樂、杰威爾音樂等優質音樂版權資源轉授至阿里音樂,同時,阿里方獨家代理的滾石、華研、相信、寰亞等音樂版權也轉授給騰訊音樂。
而回到此次騰訊與網易在音樂領域的合作,在格致餘論李拓表示,「任何一家數位音樂平臺都不會因為大幅開放授權就出現用戶流失,用戶暫時還不可能只保留一個音樂App……對於正在準備IPO的騰訊音樂娛來說,國家版權局通過軟性行政手段,竟然幫騰訊音娛在法理和輿論上除掉了上市的最後一塊絆腳石……」
實際上,作為保護音樂人和音樂作品的關鍵,數位音樂版權無疑將激勵著原創者創作出更多的優質音樂作品,但在企業的手中專利權、版權將很難再被無限放大,它們也需要圍繞產品、運營、生態資源等方面展開更加全方位的角逐。
這也意味著:儘管通過政府監管手段將國內在線音樂平臺之間因版權內容引起的種種紛爭,暫時畫上了一個句號,但最終仍然需要市場的無形之手進行調節。
針對此次合作,或許最受益一方來自於喜歡聽音樂的網友,在他們看來:
@我家住在西南方:曾經有一度想換成扣扣音樂,就是網易雲瘋狂下架歌那段時間,還好我放棄了,除網易雲音樂外的App頁面太難看和用了。@仰望藍天Wayne:即使合作了,歌曲依然是騰訊最多。騰訊現在有騰訊+網易雲99%+部分蝦米的版權,而蝦米和網易雲並沒有互通。@JJfly2016:天哪終於不用去QQ音樂忍受那些沒素質的評論和彈幕了@一個乾淨的博主:來做一下對比,音質QQ遠大於網易,音效qq遠大於網易,版權QQ遠多於網易,界面QQ花哨,網易簡潔,日推網易大於QQ,評論網易遠大於QQ,裝逼網易大於QQ,那麼對於你們,音樂的重要性,什麼應該排在首位?
那麼,你會如何選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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