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有一些珍貴的動物植物是不可以抓不可以摘的,因為有些是瀕臨滅絕的珍稀保護動物,那麼一些常見的小動物可以抓嗎?可以大規模多數量地獵捕嗎?而一則因獵捕壁虎被判刑的新聞告訴了我們答案:壁虎也是不能隨便抓的。具體情況現在就由找法網小編來告訴你吧。
夏秋兩季正是壁虎出沒最多的季節,有人對壁虎退避三舍,有人以捕獵壁虎牟利。近日,河南焦作的任某、魏某覺得當地人喜歡用無蹼壁虎來泡酒用藥,尤其是藥用價值很高,便覺得有利可圖,於是便通過頭燈照明、粘杆抓捕的方法來捕抓了約350隻無蹼壁虎,後以構成非法狩獵罪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那麼就這樣獵捕了隨處可見的壁虎,是不是真的構成非法狩獵罪呢?非法狩獵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呢?
非法狩獵罪是指違反了法律的規定,通過使用禁用捕獵的工具和方法在禁止獵捕的地區和時期內獵捕,導致珍稀動物慘遭滅絕,破壞其他野生動物資源,獵捕數量較大或者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行為。非法狩獵罪的構成要件主要如下:
1、非法狩獵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正常的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任某、魏某對於自己獵捕壁虎的行為是有清晰的認識和周密的計劃、方法的,所以其完全有可能涉嫌非法狩獵罪。
2、非法狩獵罪的客體是國家對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管理制度。無蹼壁虎是對生態、社會、科學價值有重要意義的「三有動物」,需要大家的保護。無蹼壁虎通過捕食小昆蟲小害蟲等來抑制蚊子、蒼蠅的增加和細菌的滋生,因此魏某和任某捕獵大量壁虎的行為無疑在侵害我們的環境,打破生態系統的平衡。
3、非法狩獵罪的客觀方面是指犯罪人進行非法狩獵的行為,情節惡劣。這一方面具體可以表現為:①捕殺國家一類保護的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無論數量多少都屬於情節嚴重;②違反了狩獵的相關規定進行不合理不合法的捕獵,嚴重破壞了野生動物資源;③非法狩獵的過程中不聽相關人員的勸阻,抗拒林政部門管理,行兇毆打管理人員等等。任某、魏某為了一己之私,採取了夜間行燈抓捕、棍杆黏貼的等禁用方法,大肆非法獵捕了「三有動物」無蹼壁虎,其中無蹼壁虎售價約500元一隻,所以任某、魏某抓捕了價值高達約17萬的三百多隻壁虎,容易導致周遭的壁虎滅絕、蚊鼠細菌滋生的危險局面,情節嚴重。
4、非法狩獵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放任的狀態。任某、魏某以賣壁虎賺錢為目的,故意用禁用的工具、方法來捕抓壁虎,數量較大。
綜上,任某和魏某是構成非法狩獵罪的,根據壁虎的價值來看,二人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是合理的。即便是隨處可見的小動物,其作用也可能很大,因此為了賺錢,也不應該大量獵殺對我們有益處的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