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象,上海人。少年負笈雲南邊疆,從兄弟民族受「再教育」凡九年成材,獲北大英美文學碩士,哈佛中古文學博士(Ph.D),耶魯法律博士(Ph.D)。著/譯有《貝奧武甫:古英語史詩》(北京三聯,1992),《中國智慧財產權》(英文,Sweet&Maxwell,1997,增訂版2003),《木腿正義》(中山大學,1999),《玻璃島》(北京三聯,2003)及法學評論、小說詩歌若干。現定居美國,從事智慧財產權及競爭資訊等方面的法律業務,兼哈佛法學院客座教授(電郵:fengxiang@earthlink.net)。
馮象先生的《聖經》譯註工作,是兩年前初次見面時就聽他說起的。兩年來,與馮先生見過幾次面,又通過電郵,陸陸續續他也曾談起相關的話題。恰巧,前些時候馮先生再度回滬,帶來了他的新著《創世記:傳說與譯註》(江蘇人民出版社2004年10月版),這是他譯經的初步成果。乘此良機,筆者就《聖經》譯註與馮先生作了深入的訪談。
彭倫:您在前言中說,早在十多年前就有了譯經的計劃。當時您還在哈佛念中古文學博士學位吧?能否先談談怎麼會產生這個念頭的?
馮象:哈,這事常有人問起。十多年前——那時已經在法學院了。我在一篇短文《不上書架的書》(《南方周末》2003年6月5日)裡提了一句,有位神學院朋友找我討論經文,大概用的是和合本吧。譯文蠻認真,一字字好像摳得挺死,但一查原文,那麼多舛錯,還詰屈聱牙,比老學究作律詩還彆扭。怎麼辦?只好拿英語欽定本(King James Version)來給他對照。那是我熟讀的譯本。莎士比亞前後那個時代的英語,語言學上叫做「早期現代英語」,還沒受現代學院語法和中產階級語言禁忌的約束,表達特別豐富而有韌性,可以大量吸收《聖經》(古典)希伯來語的詞彙句式和修辭。現代英語譯本,從廷代爾(William Tyndall,1490-1536,因譯經被教會作異端燒死)開始——他的《新約》(1525)跟馬丁·路德的德譯本(1522-1534)差不多同時——通過幾代學者的努力,經歷了教派間的血腥屠殺和政治妥協,才有了欽定本(1611)這座文學豐碑。那朋友對照讀了,也很感慨;他後來當了牧師,極受社區敬重。要說念頭,最早得感謝先師楊周翰先生的教誨。他給我們研究生講十七世紀英國文學,英譯《聖經》和欽定本是重頭戲,外教也跟著一塊兒聽。楊先生得知我在學拉丁語,就把他譯的維吉爾史詩和奧維德《變形記》送給我。我出國後,譯古英語史詩《貝奧武甫》的時候,又多次賜信指教。說到翻譯,我第一個要感激楊先生。
《創世記:傳說與譯註》,馮象著,江蘇人民出版社,2004年10月。
彭倫:最近有則新聞挺有意思。上海市教委把舊約《聖經》列入學生課外閱讀參考書目,有家長提出抗議,不想讓孩子太早接觸宗教。我倒覺得,這些家長可能多慮了,因為《聖經》不僅是宗教文獻,更是文學經典,對於我們理解西方文化應該很有幫助。您能簡單談談它的文學價值嗎?馮象:還是那句老話:讀書無禁區。不要小看孩子,起碼小學三年級開始,有比大人還懂事的;感覺敏銳,會思考問題,看法獨到,比父母高明。「舊約」是基督教的說法,有貶抑猶太教為「舊教」的意思。所以西方學界通稱「希伯來語《聖經》」,只在專指基督教《聖經》時,才說「舊約」與「新約」。我依從這個學術慣例。希伯來語《聖經》的內容和文學類型包羅萬象,從律法神諭、部族歷史、箴言布道文到詩歌傳奇,應有盡有。語言風格我曾用八個字概括:「樸素、聖潔、雄健(而)熱烈」(見《不上書架的書》)。這樣的文字我們沒有,包括和合本等舊譯在內;所以我譯經,也是為了豐富中文的思想表達。當然,如同其他古典文獻,《聖經》有不少深奧難懂的地方。如果覺得律法、神諭艱深,族譜或布道文枯燥,跳過去就是了。我們大人小時候讀《三國演義》《紅樓夢》《聊齋》,不也是這樣?
彭倫:在我有限的閱讀視野中,國內專門研究《聖經》的學者似乎並不多。您了解國內《聖經》研究的現狀嗎?
馮象:我出國20年了,回國主要同法律界交流,不太了解國內的《聖經》研究。好像從前朱維之先生寫過希伯來文學史,書名忘了。金陵神學院和一些大學的宗教系、外語系有《聖經》課程;我認識兩位請去教課的美國神學教授,聽他們談過見聞。受中以建交、文化交流和商業需求推動,北大東語系開了希伯來語專業,並請了外教,培養語言人才。宗教界我熟悉的是華東師大已故的徐懷啟先生。徐先生解放前做過聖約翰的牧師,精通古典語言和經文教義,名望極高。可惜辭世早,未能完成他的《基督教史》。遺稿整理成《古代基督教史》出版,是先父作的序。我現在還時常查閱。他原來還計劃翻譯亞里斯多德《工具論》和黑格爾《宗教哲學講演錄》,也被迫放棄了。那樣博學的神學家,現在再沒有了。
彭倫:我冒昧地問一句:您希望自己的《聖經》譯註,達到什麼水準?
馮象:盡力而為吧,爭取對讀者和同道有個交代,經得起時間的甄別。
20世紀的中國文學,原創方面,上半葉成就高,因為有魯迅;現在罵他或造他一個謠言也能出名賣個錢。下半葉雖然也有少數不錯的,但放在文學史的長河裡看,就不值一提了。除非玩時髦理論,在大學混飯吃,不會費勁去評論。翻譯則不同,一百年成果斐然;人才之眾,領域之寬,影響之深遠,史無前例。就西文六大語種,英、法、德、意、西、俄而言,大體上法國文學的翻譯最為傑出。例如傅雷先生的巴爾扎克和羅曼·羅蘭,李丹/方於先生的《悲慘世界》,我想是沒有人能夠超越的了。不但語言優美,譯者的藝術氣質乃至人格理想都與原著契合無間。我是在鄉下啃了法語原著,「文革」結束才讀傅雷、李丹/方於的。那真是了不起的創作(翻譯也是一種創作),從此懂得了什麼叫文學翻譯。
彭倫:我細讀《創世記》的譯文,覺得非常享受,譯文不僅有很強的節奏感,文字上也非常活潑生動,令我想起《史記》以及中國古典小說的行文風格。這是不是您的翻譯追求?
馮象:太史公的文思筆法,我以前常常琢磨,覺得妙不可言。大概受了些影響吧。不過,翻譯和原創寫作的路數不同。翻譯首先要忠實原文(源語),在原文指示的語義韻律和風格意境的框架內運用譯文(目的語),不能自由想像發揮;遣詞造句,要受制於源語和目的語雙重的約束。所以,翻譯本質上不是學問,是經驗活。外語當然要過關,還要學習文史哲等等各門專業知識。但是臨到下筆,理解了的,往往未必能夠順利表達。要靠經驗和技藝「旁敲側擊」,前人比作「帶著鐐銬跳舞」。這在《聖經》史上,也有一個博大精深的傳統。那就是《創世記/前言》講的,從希臘語七十士本開始,經由拉丁語通行本、德語路德本、英語欽定本,直到法語聖城本和猶太社本,那個經典西文譯本的傳統。不研究這些經典譯本,不吸取前人的經驗技藝,譯經必定寸步難行。我以為,中文舊譯之所以水準欠佳,無文學地位,除了未能網羅一流人才之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對西文譯本的技藝研習不夠。換言之,沒有把《聖經》當作文學文本來閱讀、體會、鑽研、移譯。
彭倫:從2002年開始初稿,到現在《創世記》出版,兩年過去了,您完成的僅僅是舊約《聖經》的開篇,可見翻譯難度之高。您對於整部《聖經》的譯註進度,有沒有通盤的考慮?準備幾年完成?您覺得,譯註《聖經》,需要哪些方面的知識準備?翻譯的難點是什麼?
馮象:《創世記》之後,《出埃及記》等四篇的譯註快完成了,明年應該可以出版。接著是《約伯記》、《詩篇》、《箴言》等「智慧書」。這部分文學性強,韻律複雜,難譯,所以先做。多久才能完工不好估計,因為還有許多別的事情。
至於譯經的知識準備,我望不見盡頭。《聖經》是西方文明的源頭經典之一,古代以色列人的歷史和文化,包括宗教思想與制度實踐,跟迦南、埃及、兩河流域、小亞細亞及東地中海文明息息相關。你想,那要學多少東西,簡直令人生畏!而「智慧始於畏懼」:《聖經》和希臘人、羅馬人都有這個講法。所以我不敢稱專家,只是譯者而已。
具體到翻譯上的難題,就太多了。我做了些筆記,將來整理出來可以發表。舉個簡單的例子:《創世記》1:6,上帝說:大水中間要有蒼穹,把水分開!
然後原文用了這麼一個短語:wayehi-ken.字對字地譯成英語,便是欽定本的「and it was so」:「果然(如此)」。這短語在《創世記》第一章重複了七次,每次都緊接著上帝的「創世之言」(上帝說+直接引語)。數字「七」在《聖經》裡常象徵完滿、神聖、大力,而上帝以「言」(dabar,希臘語:logos,英語:word)創世的完滿無缺,正是這短語的含義和重複的力量所在。怎麼譯?三種較為流行的舊譯——(新教諸派)和合本:事就這樣成了。(天主教)思高本:事就這樣成了。(聖經公會)現代本:一切就照著他的命令完成。都囉嗦無力,不能達意。何況造蒼穹、分大水等等上帝的意願的完滿實現,稱之為「事」就毫無神聖意味;再重複七遍,簡直俗不可耐了。有興趣的讀者可以拿拙譯來比較一下,看如何處理。
希伯來語《聖經》的語言十分簡潔,詞彙、語法也不複雜。不像希臘人的作品,從荷馬史詩到柏拉圖,那種地中海波濤孕育的女神般的瑰麗多姿和哲人頭腦的純淨、雄辯。然而越是簡潔的文字,越難翻譯:你必須捨棄一切修飾,回到語言的根本,回到常用詞彙、口語甚至古漢語。從頭開始,重新審視漢語的習慣和極限,尋求最恰當的表達而再現「上帝之言」。這可說是譯經面臨的最大的挑戰,也就是我跟你說過的,改造《聖經》中譯的基本語彙和句法的艱巨任務。
彭倫:您對《聖經》花了那麼大功夫,卻不是基督徒,您難道不擔心有讀者問您,一個不信基督教的人憑什麼翻譯《聖經》,不光翻譯,還要來解說?
馮象:這我還真沒有想過。我的師友和同事中基督徒、猶太人不少。他們聽說我這項工作,都十分高興和支持。不過你這個問題挺有意思。因為,希伯來語《聖經》原本是古代以色列人的宗教典籍和民族文化遺產,後來才被奉為基督教的「舊約」。恐怕很多讀者不知道,《聖經》還是伊斯蘭教的經典。《古蘭經》(馬堅先生譯本)說:「他(真主)曾降示《討拉特》和《引支勒》於此經之前,以作世人的嚮導」(3:3以下)。《討拉特》就是摩西所傳的法(torah),希伯來語《聖經》的起頭五篇;《引支勒》則是耶穌所傳的福音(injiil,英語:gospel)。伊斯蘭精神的確是非常寬容的:「穆薩(摩西)、爾撒(耶穌)和眾先知所受賜於他們的主的經典,我們對於他們中的任何人,都不加以歧視,我們只歸順他(真主)」(《古蘭經》3:84)。
那麼,譯經或翻譯任何人們信仰的經典,信仰能否成為前提條件,或者說,信仰是否有助於譯者的理解和表達呢?我看未必。當年孟實(朱光潛)先生譯註馬克思著作,引來一頓狠批,鋪天蓋地,說他這兒錯那兒錯,無非因為他只是個學者。可是今天再讀,誰及得上他的譯文沒有?
我回國講學,常有學生想當然把我當作教徒了。大概因為學者式的對各種宗教包括異端的寬容態度,這些年來不多見吧。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
我想發言>>>>
(編輯: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