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2月19日消息:兩個15歲的初中生在學校偷嘗禁果被發現,少年被冠以「非法同居」、「淫亂」等「罪名」,少女黯然轉校。2月17日,重慶沙坪垻區某中學初三學生果果的家長給重慶青年報報打來電話,認為學校「定罪」有誤。
少男少女偷嘗禁果
事情發生在今年1月20日,當時學校正對初三的學生進行補習。果果(化名)和同是初三年級的美美(化名)很要好,「就算是早戀吧」,果果對此並不避諱。當天下午,在果果的「掩護」下,美美悄悄潛入了男生宿舍。晚上生活老師查房的時候,果果帶著美美東躲西藏,最終讓美美住進了自己的寢室。當天晚上,情慾萌動的少男少女偷嘗了禁果。
21日早晨,美美準備偷偷溜出男生宿舍時被老師發現。面對老師的詢問,果果和美美承認發生了性關係。受到嚴肅批評後,果果當天出走,在網吧呆了7天,28日才回家。
工讀學校教育一周
由於放寒假的關係,學校沒有馬上對兩人作出處理。2月15日,果果接到了學校的通知:「考慮到果果作出違法行為,要麼馬上轉學,要麼到工讀學校去接受教育」。
學校的決定讓果果一家很吃驚,果果的父親說:「果果怎麼就算違法了呢?」他不想讓果果轉學,因為孩子馬上面臨中考,轉學肯定不利。
工讀學校是教育挽救有違法和輕微犯罪行為的青少年的特殊學校。而學校堅持讓果果去工讀學校接受一周的教育,該校有關負責人說:「學校教育這種孩子很吃力,違法必須受到懲戒才行。」
非法同居?淫亂?
果果到底違了什麼法?該校的回答是:「他們算是非法同居。」
校方稱,果果和美美已經「構成」了「違法的輕微犯罪」,兩人在學校發生性行為不僅嚴重違反了校紀校規,而且「也觸犯了《婚姻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據校方介紹,果果在初二時就被發現有早戀行為,學校沒有辦法教育好「問題學生」,只有將其送到工讀學校接受法制教育。
而工讀學校給果果的「定罪」更讓人咂舌:「淫亂」。「在學校發生性行為當然是違法行為,按《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他這算是淫亂。」工讀學校稱,果果留讀一周還算是輕鬆的,嚴格地講,將其批准為工讀學校的正式生讀3年「也沒有問題」。
「孩子只是違背道德」
「孩子沒有違法,只是違背道德」。就此,西南政法大學的譚向北教授通過剖析法律法規後表示。
譚教授稱,未辦理結婚登記並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才叫非法同居,「兩個孩子的衝動行為怎麼能歸為此類?」;當然更不能定義為「淫亂」,一般的賣淫嫖娼才算得上淫亂。孩子違反了校紀校規,只是屬於道德範疇的問題,應該嚴肅批評教育,給予適當處分,而不能當作違法犯罪來處理。
怎樣教育「問題生」
昨日是果果進工讀學校的第一天。學校承諾從工讀校出來後不把記大過處分記入檔案。
據工讀校方面說,兩個學校已達成協議,辦了一個工讀學校的「校外班」,專門對「問題學生」進行預防性的法制、品德教育,時間比正式的短,一般是一周到一個月。記者從學校獲悉,該校已經有4名「問題學生」進入了「校外班」,有的是長期曠課上網,有的是打架鬥毆。
學校對果果處理的方法是否妥當?工讀學校是不是教育「問題學生」的惟一辦法?「果果事件」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