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份咱們國家最嚴格的電動車的管理條例要正式實行了,今天小悠就帶大家來詳細的了解一下,
截至2020年,咱們國家的電動車保有量已經超過了4億輛,已經成為國內最大的民用出行交通工具。
同時,電動車的年產量超過了2000萬輛,即使在全世界,我國也是最大的電動車消費市場。
說起電動車,非常有必要提一下因電動車造成的死亡率,如果說按每小時計算的話,
在咱們國家每小時將有一位電動車車主,在騎行的過程當中遇到交通事故,
從而發生生命的危險。所以說關於電動車的安全問題,國家一直在非常努力的改善。
早在2020年的4月份,國內部分地區就已經開始實行電動車必須戴頭盔了。
當時在網上原本一個價值十幾元甚至幾十元的頭盔已經賣到了上百元,
而且還有不少質量不達標的產品流入到國內的市場當中,從中獲利。
可見當時,國家政策制定的是多麼嚴苛,你要想騎電動車出行,可以,但必須要帶頭盔,是必須,沒得商量。
今天小悠重新說下這兩個省份,就是已經實施這項政策的江蘇省和浙江省。
首先,江蘇省的規章制度,首先由兩個方面去監督和制約,
第一,是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去監督、制約、查處電動車的經銷商,
如果發現經銷商有改裝、加裝、拼裝電動車這樣的行為,
一經發現就會處於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可見這個力度還是非常大的。
第二,交通管理部門針對性的執法、查處。消費者如果有購買或者是騎行改裝、加裝、拼裝電動車的話,
一經發現直接把電動車扣留,罰款200元的處罰。
所以說,不管是消費者還是生產經銷商,都是有相應的監管和處罰力度的。
那麼在浙江省,一點不比江蘇省遜色,
堪稱史上最嚴格的電動車管理制度,已經在浙江出臺了。
首先也是針對經銷商的,如果經銷商有加裝改裝拼裝或者卸載限速裝置,
讓我們的電動車時速超過了25公裡每小時的話,一經發現直接會罰款,
罰款的數額是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這個數值比江蘇還狠,
所以說作為經銷商,咱們必須得嚴格按照規章制度來進行銷售、組裝。
同樣的,對於消費者,浙江省也是出臺了相應的監管及處罰政策。
可能就有人說了,25公裡每小時,這個時速是不是太慢了點,我騎這樣的電動車還不如騎自行車快,
確實是這樣,但是為了咱們的出行安全,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當然,這樣的政策之下,有的行業影響是很大的,
比如說外賣小哥或和快遞小哥,都會多少受到影響,
因為他們工作就講究一個快,他們可能駕駛的時候時速確實超過了25公裡每小時,
這樣的政策,可能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他們的效率,但同樣的,也一定程度上保證了他們的安全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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