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番禺區將於3月1日實施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記者昨日從番禺區獲悉,實行醫保市級統籌後,該區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將享受每月最高300元普通門診統籌待遇,門診指定慢性病共17個病種,每個病種每月報銷額度最高150元,最多可選擇三個病種報銷。專家認為,番禺區這次醫保推出新政,意味著醫保範圍從住院大病、門診特定項目和門診慢性病向普通門診小病延伸,將普通門診基本醫療費用納入醫保基金統籌支付範圍,為參保人提供全面的醫療保障。
據了解,實施市級統籌後,該區申請門診指定慢性病待遇的城鎮職工醫保參保人員,統一執行市級統籌門診指定慢性病和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統籌政策(以下簡稱「新統籌政策」),屆時,每個參保人最多可從門診指定慢性病的17個病種中選擇3個,每個病種每月最高支付限額為150元(不累計,不滾存)。同時病友可享受每月最高300元普通門診統籌待遇。在今年2月28日前已申請享受門診指定慢性病待遇的城鎮職工醫保參保人(下簡稱「已參保人」),可選擇按原番禺統籌區門診指定慢性病政策享受相應待遇,即每病種每月最高報銷300元,但不享受普通門診統籌待遇(下簡稱「原辦法」)。
「已參保人」也可選擇「新統籌政策」,享受新醫保政策下的待遇,新申請的病種與原已申請的病種統一按「新政策」享受每病種每月最高支付150元的待遇,享受普通門診統籌待遇一經選定,不得選擇「原辦法」享受原定醫保待遇。如果「已參保人」需要選擇享受「新政策」待遇,也可從即日起攜帶《廣州市番禺區社會醫療保險門診指定慢性病診療證》到該區內任一已開展門診指定慢性病記帳業務的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登記,填寫並遞交《門診指定慢性病選擇待遇類型申請表》。這類申請如果在今年2月28日前生效,那麼病人就可以從2011年3月1日始按新政策享受門診慢性病及普通門診統籌待遇。如果不進行相應的登記申請,則享受原番禺統籌區門診指定慢性病待遇,不能享受普通門診統籌待遇。不過,不管申請與否,從2013年3月開始,番禺區所有參保人員將統一按「新統籌政策」享受相關待遇。
溫馨提示
市級統籌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指定慢性病種:糖尿病、高血壓病、冠心病、帕金森病、類風溼關節炎、系統性紅斑狼瘡、精神分裂症、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級以上)、肝硬化(失代償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活動性肝炎(乙型)、心臟瓣膜替換手術後抗凝治療、慢性腎小球腎炎、慢性腎功能不全(非透析)、癲癇、阿爾茨海默氏症、情感性精神病(躁狂發作、抑鬱發作及雙相障礙)。(記者/陶達嬪實習生/楊婷婷通訊員/陳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