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農業農村部官網公布了《國家禽畜遺傳資源目錄(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列入《目錄》的動物,將按照家禽家畜進行管理,可以用於食用等商業利用,針對此前關注度較高的狗,農業農村部則回應稱,狗已從傳統家畜「特化」為伴侶動物,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如此一條「狗為伴侶動物擬禁食」的新聞自然引發了多方觀點的激烈碰撞。一直以來所謂的「愛狗人士」和「愛狗肉人士」紛爭不斷,各執己見,每年的玉林狗肉節更是會掀起一輪爭論狂潮,蓋因此前並無明確的立法規範對食用狗肉進行限制。此次擬將狗肉禁食就是解決爭端的最好辦法。
首先,不吃狗肉是文明的進步。在中國,我們大部分人並沒有將狗作為餐桌上的食物,而是將其作為寵物、作為伴侶,即使在農村,狗的用途也多是看家護院而非食用,可見狗和野生動物類似,並不是我們飲食結構中的必需品,那麼為什麼一定要吃狗?
我們從小就聽到「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在文學作品、影視作品中狗狗的忠誠與陪伴不斷給予我們感動;而在新聞報導中,搜救犬、導盲犬、緝毒犬等工作犬種為人類立下汗馬功勞;在各種休閒娛樂的平臺上,我們看到狗通人性,作為家裡的一員為人類帶來歡笑與快樂。確實其它動物也可以作為人類伴侶,但我們耳聞目睹了狗對於人類的種種獨特價值,難道還要拿雞鴨魚、豬牛羊來類比嗎?
網絡上還有聲音認為,中國有食狗肉的傳統,而此次擬禁食,就是在崇洋媚外,是對自己文化的不自信。在筆者看來,持這種觀點的人才是對於我國文化的不自信。
我們的傳統文化歷史悠久,源遠流長,一些習俗逐漸不符合時代的發展,這本就無可厚非,我們應該主動認識到過時習俗的不妥並加以摒棄,難道非要「敝帚自珍」,才算得上是文化自信?
你盤子裡的狗,也許昨天還被人抱在懷裡,也許它的主人和它相依為命,卻突然有一天它被鐵絲套索勒住了脖子,或是不小心吃下了帶有毒藥、麻藥的誘餌……吃這樣的狗就算沒有心理情感上的障礙,難道也不為食品安全而擔憂嗎?
歸根結底,吃狗肉除了滿足口腹之慾外,並無必要。人類可以端上餐桌的食品豐富多樣,大可不必為了吃狗肉而受到道德譴責,並且還需考慮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