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私人影院小心了,未經授權不得播放
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區法院審結了北京地區首例涉及私人影院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系列案件。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被告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暴風新影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私影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通過其共同經營的BFC超感影音體驗中心區域網路向社會公眾提供《北京遇上西雅圖之不二情書》《微微一笑很傾城》《西遊記之孫悟空三打白骨精》3部電影,3起案件需賠償原告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共計52萬餘元。
原被告就是否侵權產生異議
原告愛奇藝公司起訴稱,其依法擁有3部涉案影視作品的獨家信息網絡傳播權,三被告在未取得授權的情況下,在其運營的平臺上傳播涉案影視作品,嚴重侵害了原告合法權益。愛奇藝公司提起3起訴訟,每案主張30萬元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三案共索賠90萬元。
被告暴風集團公司認為,其不是適格被告,並不提供觀影場地,也不提供涉案影視作品的內容,並且不參與實際的經營,更不參與最終的利潤分配,且原告主張的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過高,請求法庭依法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被告暴風新影公司認為,其媒體資源庫沒有涉案影視作品,我們為消費者提供場地服務,允許消費者提供自己的片源進行播放,可能在播放後伺服器自動存儲了他們提供的影片,且原告主張的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過高,暴風新影公司提供的觀影服務只是服務的一部分,更多的是提供場地這種增值服務,通過播放影片獲利也是有限的,請法庭酌情予以裁量。
被告北京私影公司辯稱,其是北京暴風新影科技有限公司直營店,僅提供收款服務,並不是門店的實際經營者,故不應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法院認定被告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
石景山區法院經審理查明,本案的爭議焦點在於:一、三被告是否實施了原告愛奇藝公司所訴的侵權行為;二、若認定涉案行為構成侵權,賠償數額如何認定。
根據查明的事實,法院認定BFC超感影音體驗中心未經授權或許可通過其區域網路向社會公眾提供涉案影視作品,侵犯了該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應由該中心的經營主體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關於被告暴風新影公司抗辯稱其媒體資源庫沒有涉案影視作品,可能是消費者在播放其自帶片源後伺服器自動存儲了相關影片的主張,與原告愛奇藝公司公證證明的使用被告提供的平板電腦進行選片的事實不符,且即使暴風新影公司所述為事實,亦不能改變其非法在線提供涉案影視作品播放服務的行為性質,故對被告暴風新影公司上述主張,法院不予採納。雖然被告暴風集團公司、北京私影公司均否認參與體驗中心的實際經營,但根據愛奇藝公司提交的兩份公證書,可以確認暴風集團公司經營的網站中有關於「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產品包括BFC品牌連鎖私人影院……」的介紹,並宣稱其已在全國擁有10家BFC超感影音體驗中心直營店,點擊暴風集團公司網站下方的「BFC」,即可進入暴風新影公司經營的網站,該網站中有關於BFC超感影音體驗中心的介紹,並稱該中心「是暴風影音面向追求極致感官體驗的觀影人群推出的高端品牌」。綜合以上事實且在暴風集團公司未提出相反證據的情況下,法院確認暴風集團公司是BFC超感影音體驗中心的經營者。此外,根據愛奇藝公司提交的公證書和購買觀影服務的發票,可以確認收款方為北京私影公司,在無其他證據證明的情況下,應認定北京私影公司是BFC超感影音體驗中心的實際經營者。綜上,三被告作為BFC超感影音體驗中心的經營者,其主體適格,應當就共同實施的涉案侵權行為承擔連帶法律責任。
賠償數額如何確認
關於第二個爭議焦點,即賠償數額的認定問題。在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和被告因侵權行為的違法所得均難以確定的情況下,根據本案的具體情況,法院綜合以下因素酌定賠償數額:1.根據原告愛奇藝公司提交的國家版權局2016年第三批重點影視作品預警名單及當事人當庭陳述,可證實涉案影視作品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商業價值;2.涉案影視作品上線時間與愛奇藝公司於2017年1月12日公證涉案侵權行為的時間間隔不長,雖已超出熱播期但仍屬較新的影片,涉案侵權行為將給原告帶來較大的經濟損失;3.三被告提供觀影服務的消費金額較高,即觀影4次需要999元,應推定其通過實施侵權行為違法獲利數額較大。最終法院判決三被告每案賠償愛奇藝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三案共計520020元。
目前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已經提出上訴。
私人影院作為新興產業,針對的是高端消費人群,雖然具有一定的私密性,但仍要注意智慧財產權方面的問題。無論是允許消費者自行攜帶片源,還是私人影院提供影片,都要取得權利人的授權或許可。否則一旦構成侵權,就要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