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雙休日,杭州市的一些老師家裡,就可以看到在某個固定時間段魚貫而入的學生。老師搞有償家教,在杭州已是公開的秘密,初中階段尤盛。據調查,老師做家教的行情,一般每人每次50元,一個月下來,收入少則幾千,多達上萬元。
資料圖片記者調查了解到,在杭州,老師做家教一般都選擇在雙休日的下午到晚上這個時間段。每天開四次課,上課時間三小時左右,內容有單科和綜合之分。每個班的參加人數少的約5、6人,多的如數學、英語等主科可達20餘人。收費一般為每個學生每次50元左右。這樣一個月下來,做家教的老師收入少的能掙到幾千元,多的甚至可達上萬。聘請家教的學生,七、八年級的主要是因成績不好而進行補習;而那些為了考上理想高中,且成績優異的九年級學生,才是家教生源的主力。
據一位重點中學了解內情的老師透露,為了避開教育部門和一些學校禁止老師有償家教的明文規定,不同學校、班級的老師採用了互相介紹自己的學生到對方家中接受家教的方法,以這種打擦邊球的方法逃避檢查。
採訪中,一位做過有償家教的老師說,為了規避風險,一些學校的老師對於報酬並不明碼標價,甚至拒絕收錢,貌似「無償家教」、「愛心家教」。但其實一到學期末,他們就會收到家長送上的超市購物卡等「禮物」,實行變相付費。
不可否認,大多數老師對有償家教的態度是認真負責的。但是也有部分老師,採取在正常教學中「留一手」的手段,以此作為獲取灰色收入的資本。這些老師為了對得起家長付出的不菲報酬,通常會把即將測驗、考試的題目透露給學生或者一遍又一遍地輔導學生相同題型,以造成一種「孩子成績上去了」的假象。有的家長因工作忙,乾脆把孩子寄養在老師家裡,如此「包吃、包住、包學」,孩子自然是「近水樓臺先得月」,而那些不這樣補習的學生吃虧就是必然的了。
採訪中,記者了解到,幾乎沒有學生是自願參加補課的。他們一般都是迫於家長望子成龍和相互攀比的心理壓力,不得不去參加這種家長安排的補課。
這位老師認為,雖然學校禁止這種行為,但只要學生、家長不去舉報;且在家裡家教或者租場地補習隱蔽性大;在是否有償方面,又取證困難等種種原因導致了有償家教的屢禁不止。他同時表示,有償家教的隱蔽性和一些家長心甘情願的配合,在一定程度助長了這股「有償家教」的蔓延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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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看瘦小的小宇今年只有10歲,他可是個名副其實的「大忙人」:每天奔走於各種補習班之間,最忙的時候早晨6點多鐘出門,晚上7點還沒回家。今年秋季開學,小宇就要升入畢業學年,為此,父母又給他的這個假期補課加了碼。
記者在東北三省採訪調查了解到,雖然教育行政部門一向對在職教師校外有償補課「禁」聲一片,但各種補習班不僅沒有銷聲匿跡,反而越來越火爆,其原因究竟何在?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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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趨之若鶩,老師半推半就據調查,家長們讓孩子參加補習主要有兩種「苦衷」:一種是工作繁忙,無暇指導、監督孩子學習,又怕孩子學壞,可以讓任課老師採用這種方式幫忙「照顧」;但更多的則是迫於當今「以考分論高低」的教育形式,怕自己的孩子在激烈競爭中落伍,跟風報名。
採訪中,八年級學生家長李女士向記者表示贊成老師有償家教。她說:「哪個家長敢拿自己孩子的命運當兒戲?老師補習相對於大學生家教來說效果好,與一般補習班相比更能對症下藥,費用也相對低廉。」
在漸漸成為「黃金產業」的家教行業,以大學生為主的傳統家教,由於對消費者和教師雙方責權利的規定都比較模糊,消費者對其認可度越來越小。而以特高級教師為主的「精英家教」輔導班,雖然報名火爆,但因上課人數眾多,老師往往照顧不到每個孩子的需要。而家長對於優質家教資源的求賢若渴,致使杭州、溫州等地曾爆出「天價」求家教名師的新聞。
而在職老師對此也有難言之隱,一邊是成績確實不行的學生,一邊是主動送上紅包的家長。不為學生補課,學生跟不上去,老師臉上也無光;不收家長的錢,家長反而不放心,以為老師不是嫌錢少,就是對自己的孩子不負責任。而若要無償地為學生奉獻,老師也有家庭需要照顧,其課餘時間也是寶貴的。
一位做有償家教的老師直言不諱地說:「增加收入的問題確實存在,但是有需求才有供給。在現行的「獨木橋」形勢下,家長、老師、學生的壓力都很大,成績上去是大家共同的願望。學校的反對其實都是表面上的,因為成績提高對學校也有很大的好處。」
在我國現行的教育體制下,學生從貫徹素質教育較好的小學升入初中後,由於要面對沉重的升學壓力,加之很多人在小學沒有打下紮實的知識基礎,因此往往求助於課外補習以提高學習成績。在很多學校,七、八年級的學生周六全天補課已是教育部門允許的行為。據一項調查顯示,88.3%的初中學生每周學習時間為6天,60%的學生學習時間達7天。而嘮老師每天的在校時間平均為10個小時,每周的平均工作時間為53小時。
在當前沉重的升學壓力下,對於老師私下的有償家教,就出現了這樣的尷尬局面:家長趨之若鶩,老師半推半就,一些學校也態度曖昧,「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徘徊在師德、市場、法律之間據記者了解,杭州市蕭山區去年有兩位初中老師,在被人舉報實行有償家教後,經相關部門調查證實,卻只是做出了公開通報的處理,之後就不了了之。
一位暗中實行有償家教多年的初中老師說,有償家教是家長和社會對教師無形價值的肯定,有償家教時間在教師8小時工作時間以外,純屬個人行為。通過行政手段加以限制,既是侵犯老師的勞動權利,也是對優質教師資源的浪費。他反問道:「既然整個社會對高校教師兼職持寬容和鼓勵的態度,為何要限制和禁止中小學教師兼職呢?這對中小學教師不公平!」
採訪中,杭州採荷中學校長、浙江省科學特級教師嚴國忠向記者表示,他堅決反對有償家教。他說:「老師擔負著育人的重任,他們的言傳身教直接影響著下一代的成長。有償家教有損老師形象,會給學生留下『知識可以用金錢來買』的心理陰影。而且老師的精力有限,有償家教必然影響正常教學,這樣做違背了教師的良心和職業道德。另外,如果在家教時學生出了意外,誰又來承擔這個責任呢?」
目前,我國教育界禁止有償家教更多的是把它作為一個道德問題,而不是法律問題來看待的;教育部門還將其作為加強學風建設的重要部分。杭州市教育工會去年發放的《杭州市教師師德公約》中直接指出希望教師不做有償家教。對於被發現實行有償家教的老師,有些學校會對老師進行思想教育,嚴厲一點的則會採取扣掉教師的獎金,讓其在會議上作檢討,不能參加先進評選等懲罰措施,情節嚴重的還會被作出停課處理等。
是禁止,還是規範監管?在當前的教育環境下,有償家教飽受爭議。究竟是應該嚴厲禁止,還是實行有條件的放開,對此眾說紛紜。
有專家認為,對有償家教,簡單的搞「一刀切」式的禁止,不僅不科學也未必有效。一紙禁令其實是對市場需求的極度忽視。教師從事有償家教,需要的是規範,是以保證教學質量為前提的必要限制。
據了解,山東濰坊、江蘇南京、浙江永康均已出臺了規範教師家教行為的有關規定。以南京市為例,教師須經學校同意,在教育部門登記後方可從事家教,並需限定家教的課時;從事家教的人員不能再擔當考試出題者和競賽評委;各級各類學校的領導一律不得從事有償家教。
蘇州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朱永新建議在《教師法》中用法律禁止教師兼職。他認為,在目前法律尚未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僅靠某一地區或學校對老師從事有償家教做出限制和規範,的確有難度。
杭州市某重點中學的一位老師認為,有償家教在一定時間內將長期存在,對此如果單靠教師的自律是不會有效果的。他指出:「最根本的辦法是推行小班化教育,這樣20多個學生基本上每個人都能夠享受到具有針對性的個性化教育。學生們如果在課堂上吃飽了,自然就不必『加餐』了。」浙江大學教育學院劉力教授指出,家長應該改變教育觀念。希望子女在激烈的教育競爭中取得好的成績無可厚非,但長此下去往往會背道而馳,因為補課本身違背了青少年學生的成長和認知規律。現在的中小學生在沉重的升學壓力下早已不堪重負,無休止的補課更是使孩子們失去了最後一點可自由支配的時間。長此以往,孩子的身心受到壓抑,考試成績再好可能也只是書呆子。
(責任編輯:安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