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網絡平臺上明碼標價代寫論文成了一門生意
記者與一名代寫網店客服的聊天記錄
淘寶網頁截圖,這些打著論文查重旗號的店,往往也從事論文代寫
微博一名從事論文代筆10年的寫手曬出的聊天截圖。這名寫手在微博有黃v認證,擁有20萬粉絲
一家網店提供的代發期刊收費價目表,最貴的高達3萬元
畢業論文每千字80—300元,能在核心期刊發表的論文一口價收費3萬元……記者近日調查發現,在一些購物網站和社交軟體上,學術中介大行其道,本應純淨的學術論文,被明碼標價,吆喝叫賣。
買家:書到用時方恨少,論文太難寫
早在2015年,中國高校傳媒聯盟隨機抽取了318名大學生,針對論文代寫現象進行調查,其中31.13%的大學生表示考慮過找人代寫論文,73.9%的大學生身邊出現過論文代寫現象。而在「為何找人代寫論文」的答案中,工作壓力大、考研出國忙、偷懶和拖延症等都是理由。
小陳從安徽淮南某所高校畢業三年,她承認自己的本科論文是找人代寫的。「我大學時一直在做代購生意,特別忙,很多專業課都沒去上,論文開題時一頭霧水,不知道怎麼下手。」小陳最終打起了代寫的主意。「我的一個同校師姐就是做代寫生意的,我花了大概三千塊錢,她幫我搞定了從開題報告到最後的答辯準備的一切流程,我覺得非常值了。」小陳還提到,她的室友自己完成了論文初稿,結果重複率高達百分之四十,最終還是在網上找了代寫進行修改。最終,小陳和室友的論文都通過了答辯,順利拿到了畢業證書。
安徽合肥另一所高校畢業的小宗找代寫的理由則是:「這不是我喜歡的專業。」因為高考分數不高,小宗滑檔到了一所學校的漢語言文學專業。「我對自己的專業完全不感興趣,完成畢業論文對我來說就是酷刑。」從大二開始,小宗就開始準備跨專業考研,畢業論文開題時正是他準備考研的緊要關頭,於是他花200元在網上開了份開題報告。「到了年後我做兩手準備,一邊準備複試,一邊找工作,乾脆繼續找寫手,幫我把論文寫完了。」目前,小宗已經拿到了論文初稿,他表示很滿意:「反正比我自己寫得要好。」
賣家:包開題包寫作包修改,服務一條龍
記者通過調查了解到,代寫論文主要在網絡進行交易,淘寶、京東等購物網站,微博、微信、社交APP成了學術中介的重災區。商家提供的服務包括寫開題報告、論文正文、論文修改、論文查重、論文降重、期刊發表等等,堪稱一條龍服務。微博寫手曬出的聊天記錄顯示,有人本科論文代寫,三年後研究生畢業,依然找寫手代寫論文。
在微博直接搜索「代寫論文」,出現「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搜索結果未予顯示」等字樣。而當把搜索內容換為「論文代」「畢業代」等字樣,可以搜索出一些承接代寫論文的微博。而在超級話題#畢業論文#下面,這類的代寫廣告數量更多。在有意思的是,很多微博的文字內容和代寫論文並沒有關係,而配圖中則顯示了代寫論文的聯繫方式。一名微博上的論文寫手,從業長達十年,微博有超過20萬粉絲。
在淘寶網搜索「代寫論文」,同樣不顯示搜索內容。然而記者發現,很多打著「論文查重」旗號的網店,同時經營代寫論文的業務。記者搜索發現,發貨地為合肥的代寫網店也有不少。
記者以買家的身份聯繫了其中幾家寫手,要求代寫現代文學方面的本科畢業論文。各家寫手要價不等,有些按照字數收費,價錢在每千字80-300不等,有些則按照買家的寫作要求定價。
一家叫做「中報教育代筆中心」的網店客服告訴記者,公司做本科論文的多是碩士畢業的全職寫手,少部分是碩士在讀的專業對口碩士生,讓記者可以完全放心。這家網店不按字數收費,而是根據論文題目、字數、交稿時間等信息進行定價。記者要求代寫一篇題目為《論丁玲日記體小說的敘事方式——以<莎菲女士的日記>為例》的8000字論文,在5月10號之前交稿,客服報價一千元,同時表示,如果需要開題報告,則再加200元。
客服介紹了服務的收費流程,先付50%的定金,店家安排寫手進行寫作,論文完工後,店家發送50%的論文給買家,買家覺得滿意,寫手就開始寫剩下的50%,不滿意則進行修改或重寫。尾款付清後,店家發送全文給買家,對於寫作不滿意的地方,店家免費提供修改服務。
另一家名為「思遠教育服務站」的網店收費更低,店家甚至沒有詢問記者論文題目,便表示漢語言文學的論文都可以寫,正文收費550元,需要開題報告則加收80元。
收費最高的是記者在微博找到的一名寫手,她自稱小文,做寫手已經12年了。這篇論文,她要價2400元,保證10天內交稿,並一次通過查重。
除了代寫論文,一些商家還提供代發論文的服務。一家淘寶賣家給記者發了一份詳細的報價表。記者看到,他聲稱可以發表的期刊大都是省級期刊乃至國家級期刊,收費在800-3萬元不等。最貴的是發在某省的一份核心期刊上,商家收費3萬,並表示版面費自理。
律師:代寫、買賣論文不合法
記者調查發現,早在2012年,我國教育部便出臺了《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辦法》將購買、出售學位論文或者組織學位論文買賣和由他人代寫、為他人代寫學位論文或者組織學位論文代寫等行為定位為學術論文作假行為。
《辦法》對學術作假行為處罰可謂嚴厲。針對論文購買者,學位授予單位可以取消學位申請資格。已經獲得學位的,學位授予單位可以依法撤銷其學位,並註銷學位證書。並且從做出處理決定之日起至少3年內,各學位授予單位不得再接受其學位申請。學位申請人員為在讀學生的,將可能面臨開除學籍處分;為在職人員則會受到紀律處分外,還應當通報其所在單位。
針對論文賣方,《辦法》規定,在讀學生充當論文寫手,其所在學校或者學位授予單位可以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屬於學校或者學位授予單位的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其所在學校或者學位授予單位可以給予開除處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北京中銀(合肥)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郭振律師告訴記者,目前這一處理辦法僅是針對向學位授予單位申請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所提交的博士學位論文、碩士學位論文和本科學生畢業論文。除此之外的尚無確切的相關規範條文。
郭振律師認為,代書買賣論文行為是不合法的行為,至少是違背了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則。「論文應該是書寫者的知識沉澱和創新,標榜著學者學術層次和社科價值。」他強調,論文有別於《著作權法》和《合同法》規定的「委託作品」,有些非法機構利用這種概念混淆視聽。「如果判定論文代書或買賣合法,會造成大量的學術造假,讓沒有能力的人尸位素餐,而讓真才實學之人流落為幕後的筆手。」
郭振律師建議,針對論文代寫和買賣行為,應當在國家層面進行立法,且立法保護及處罰的範疇應給予擴大。「或者至少要出臺國務院層面的行政法規,而不是僅局限於教育部的行政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