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優躺」以前成為表情包而成為網絡的「新寵」,如今又因為這個表情包被用在商業上宣傳而被葛優以侵犯肖像權把用這個表情包1進行商業宣傳的公司告上了法庭,如今該事件的二審均將公司的上訴駁回,該公司還被判了七萬多元。
「葛優躺」這個表情包來源於1993年葛優出演的電視劇《我愛我家》,他在這個劇中扮演季春生一角,這個表情包在劇中17、18集中有出現過,便被用作表情包表示日常頹廢攤在座位上的意思。
16年時,藝龍網公司發布的微博上所帶的圖片便是「葛優躺」,並在其中使用7幅葛優的圖片共計18次,葛優表示其中提到的是他本人的名字而非劇中人物的名字,便認為自己的圖片被用作商業用途上的宣傳,而藝龍網公司在這方面屬於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權,並上訴該公司,要求他們要對此事發表道歉並支付一定的賠償金。
在此案件一審中,法院認為該公司涉案在微博上侵犯了葛優的肖像權,且判該公司在此事中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且還要在微博平臺上對此事作出公開的道歉,還要支付葛優經濟損失方面和維權合理的7.5萬賠償金。
但藝龍網公司對判決的結果並不接受,並就不應在微博道歉,還有賠償金額是否過高進行上訴,但法院認為道歉能夠帶動社會效應,能有利於社會的和諧,這種法律上的效果是明顯大過法律以外所帶來的效應的。
於是一審的結果仍是駁回藝龍網公司的上訴,維持該公司需在微博上進行公開道歉的判決。
二審中,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也考慮到葛優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該公司將其圖片用在商業宣傳上,必然導致葛優本人有經濟上的損失,法院認為原判決對該公司應支付的賠償金實屬合理,並維持原判。
誰能想到「葛優躺」作為一個人人都在用的表情包,如今還能靠它獲得肖像權侵犯的賠償金,有網友表示這真的就是躺著都能賺錢了。
作為表情包,「葛優躺」就是娛樂大眾的表情包,但是一旦用在商業上,性質就不一樣了,不然廣告和電視劇什麼都可以免費了,法律意識還是要有,防患於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