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分析,「租金貸」陷阱的慣用手法是:「租金貸」平臺往往以「不用押一付三」「花更少的錢就能租到房子」為噱頭,用比較隱匿的方式利用租戶個人信息申請網貸。中介籤訂租房合同時,會主動要求租戶使用指定的APP按月交租,其實是包裝成支付租金APP的網絡借貸平臺。在租戶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中介綁定租戶銀行卡作擔保,使用租戶信息,辦理數萬元的分期付款並套現。租戶每月通過APP交的房租,實質是在網貸平臺上按月進行還款。一旦租戶沒有按時「交租」,或者中介破產,輕則被剋扣押金或影響其租住權,受到房東驅趕,重則將導致租戶信用透支,影響個人徵信,甚至還會面臨高額債務和罰息。
市金融辦信訪部門負責人說,金融機構為房屋租賃行業提供貸款本屬於傳統金融服務的延伸,可以促進租賃市場的快速發展。但是,往往會有些別有用心的房產中介利用金融槓桿,資金期限錯配,形成自融資金池以「沉澱資金」,快速擴張平臺資金規模,達到搶佔房源、哄抬租價、隨意挪用租金的目的。一些不法「租金貸」平臺涉嫌非法集資、捲款跑路。
針對信訪發現「租金貸」行業存在的問題,市金融辦以及行業主管部門、金融監管部門高度重視,聯合出擊,果斷整治行業亂象。9月30日,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金融辦、人民銀行上海分行、上海銀監局等五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代理經租企業及個人「租金貸」相關業務的通知》。
市金融辦針對本市批准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提出監管要求。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明確對於代理經租企業未使用全市統一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進行網籤的,金融機構不得為其辦理個人「租金貸」業務。住房管理部門要求,代理經租企業要事先告知是否為「租金貸」協議,以及進行風險提示,不得強制或誘騙租客使用個人「租金貸」,不得套取銀行業金融機構信用,不得利用個人「租金貸」業務沉澱資金惡性競爭搶佔房源,不得哄抬租金搶佔房源。
業內人士提醒租戶:租房需找正規中介,了解是否採用全市統一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進行網籤合同,看清楚所籤的合同中有無貸款協議。
首席記者 談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