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敬鈔
曾有不少人說,戀愛是兩個人的事,結婚是兩家人的事。我們看到,結婚有時不只是結「兩性之好」,更是結「兩姓之好」,原生家庭不可避免地會參與子女夫妻雙方的生活。一項針對3328人的調查顯示,76.5%的人表示身邊過度幹涉子女的父母很多,78.2%的父母容易在「談戀愛結婚」方面對子女進行幹涉。一些受訪者反饋,父母總是對自己的決定和婚姻過度幹涉,認為只有聽他們的建議才能走上正確的道路。
原生家庭為什麼會過度幹預子女的婚姻?對年輕夫妻之間的關係有什麼樣的影響?
原生家庭幹涉的社會文化因素
首先是文化層面的原因,在我國家族親緣和集體主義的文化背景下,普遍重視個人對於家庭所承擔的義務、責任和對父母、長輩的順從與尊重。其次,面對現代社會強大的經濟壓力,很多新婚夫妻與原生家庭間保持著密切的聯繫。據一項調查顯示,我國城市夫妻婚後與父母一起住的比例達到 49.2%;而獨立居住的夫妻中,近1/4的住房由爸媽提供或者幫助購買,丈夫和妻子的原生家庭提供的資助分別是年人均收入的2.83倍和1.68倍。不少新婚夫妻有了孩子之後,夫妻對於父母撫養孩子的要求使夫妻與爸媽同住的比例進一步提高。
此外,在計劃生育政策下,我國家庭的規模減小,父母的全部注意力和希望都集中在一個孩子身上。如果子女在婚姻生活中遇到一些困難,原生家庭的幹預就如期而至了。
原生家庭作用的「兩面」
當前研究結果明確地表明了原生家庭幹涉的消極作用:會降低夫妻之間的婚姻質量,甚至會導致夫妻之間的矛盾加劇,夫妻關係穩定性的下降。
有研究表明,丈夫或妻子感知到的總體原生家庭幹涉水平越高,他們感知到自身的婚姻質量越低, 並且配偶的婚姻質量的感知也同樣越低,即主客體效應均顯著;除此之外,配偶原生家庭幹涉的影響顯著大於自己原生家庭的幹涉。
原生家庭是不是對夫妻之間的婚姻質量沒有絲毫益處?當然不是!既然存在原生家庭不合理的幹涉,自然存在原生家庭的支持。除了上述對子女經濟上和物質上的支持,為子女提供各種各樣的生活經驗和建議,還可以給子女以溫暖肯定的情感層面的支持。
很多實證研究表明,原生家庭的支持對婚姻存在著積極的作用。研究表明,丈夫或妻子感知到的總體原生家庭支持水平越高,他們感知到自身的婚姻質量越高;在妻子當中,隨著總體原生家庭支持水平的增加,總體原生家庭幹涉對妻子婚姻質量的消極作用逐漸變小,當總體原生家庭支持增加到一定力度時,總體原生家庭幹涉對妻子婚姻質量的消極作用能被完全緩衝。
臺灣的一項研究表明,原生家庭的支持越多,夫妻之間的婚姻滿意度也就越高;家人的支持力度越大,婆媳關係也會更加穩定、質量也越高。
如何避免過度幹涉
原生家庭對兒女婚姻關係的介入應該是有限和合理的。最為合理的互動是,雙方生活界限都十分清楚,互相不幹擾,但是卻能彼此支持鼓勵。
根據家庭生命周期理論,新婚夫妻處於新婚階段,而雙方的父母處於空巢階段,雙方需要接受彼此的分離,彼此投身並調整新的家庭系統,接納、理解、包容和處理家庭結構的再次轉變。
這個時候,父母應當正視子女的小家庭,避免過多的幹涉和捲入。比如,子女需要做重要決定時,可以給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但是要尊重小夫妻自己的意見。對小夫妻之間的衝突要儘量學會放手,讓他們自己學會解決。
新婚小夫婦也需要處理經濟獨立、自我照顧等現實問題。畢竟想要有效地拒絕家人對親密關係的過分幹預,需要自己有相應的成熟度和獨立性。否則如果小夫妻的方方面面還需要父母操心幫助,他們也很難放下對你們擔心。
另外,在新婚階段,小夫妻要學會在彼此身上尋求安全感,擔負起丈夫以及妻子的角色,形成一個新的穩定的婚姻單元。通俗地講,你要將生活的重心轉移到自己的小家庭,比如在父母對你們的事情做出一些幹涉時,要明確表示你需要跟你的伴侶商量。
(本文由北京師範大學發展心理研究院婚姻家庭研究與諮詢中心特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