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出租,陪逛街15元/小時,陪吃飯8元/小時……」在鹹陽工作的25歲女子小徐發出網帖要在情人節出租自己陪人過節。與玫瑰花、巧克力這些浪漫消費相比,這種另類的情人節消費信息顯得有些扎眼,跟帖火爆,當然,提出消費意向的佔多數。事件女生情人節出租自己
「情人節出租!!!陪逛街:15元/小時(鞋底要報銷),陪吃飯:8元/小時(僱主請客制),陪看電影:10元/小時,3場以上8折優惠(禁止看色情片);陪聚會:15元/次,拉手:10元/次,擁抱:20元/次,接吻:30元/次(牙縫不能有菜葉)。」
昨日鹹陽一女生在博客發帖,並留下QQ,註明如在一天接觸中能擦出火花者,免收一切費用。
小徐,25歲,現在鹹陽某公司當文員。記者通過QQ與她聯繫,問及出租自己的目的,她說:「因為我想好好過一個情人節,讓我從心裡開心。今年回家過年,大部分同齡人都結婚或者有對象了,一起聊天時討論的都是去年情人節怎麼過的,今年情人節怎麼過之類的話題。」小徐說,她一向喜歡安靜,可4月底就要辭職回老家廣西了,突然發現自己對鹹陽有太多的不舍,也許以後不會有機會回來了,「回到老家相親、結婚,按照我們的風俗,村裡結了婚的女人就只能待在家裡,我就不會再有情人節了。」眼看節日將近,她不想一個人孤獨的度過,所以才會在博客發出此帖,希望找到一個合適的單身男士,陪自己過一個浪漫的情人節。
小徐說,「錢,我並不在乎,收錢只是為了避免一些不雅人士,重要的是隨緣。」小徐說,當天會在聯繫人裡隨機抽取一位,這也是她所說的跟隨「天緣」。
消息一出已經有不少人聯繫她,對於情人節當天的安排,小徐說,一起在鹹陽湖轉轉就好,晚上11點前返回家中,如果談得來覺得有緣分,便不會收取任何費用。情人節前,自己的個人信息包括照片、電話都不會透露給聯繫人,「保留新鮮感吧,也保證隱私。」「你不怕有什麼負面影響?」「反正單身一個,誰又能說什麼,大不了直接回家。」小徐說。現象觀點
類似出租信息滿天飛
其實,在網絡上,像小徐這樣,有關情人節出租信息鋪天蓋地,而且多是明碼標價,「法式舌吻:10元/次,100元全天」、「跟前男友炫耀,100元/次(比較危險,工傷另算)」、「見家長談話,50/小時(壓力比較大,出現意外概不負責)」、「陪遊泳:20元/小時,3小時以上8折優惠(僱主不會遊泳的加收100元防溺水費)」。在眾多租賃信息中,「陪過夜:價格面議,適當情況可倒貼」,此類信息無疑為一夜情等提供了契機。「給每一位僱主一個情人節的浪漫驚喜」、「先檢查質量驗貨」無疑成了男輕女推銷自己的有力口號。在一些租賃信息中,有的還提出需籤署《情人節男友/女友租賃合同》,註明義務和責任。「同學、朋友在場時,甲方可對乙方做出牽手等親暱動作,但雙方獨處時,必須保持50釐米以上距離,否則一方可視另一方為居心不良,圖謀不軌……」記者還在不少網站上發現了各種各樣的「租情人合同」,而且這些合同竟然也獲得了許多網友的贊同。
多數市民認為「不靠譜」
70後的齊先生覺得無法接受,現在的年輕群體,獨居外地,精神空虛,但情感釋放應該有一個好的方式。任何事涉及到錢,就成為一種交易,存在各種不可控因素,複雜人群會有可趁之機。還有,拜金觀念作祟,把人定價來買賣,說明他們掙錢已經有出賣自己的想法,利用各種方式途徑掙錢;可能誘發賣淫、一夜情等情況發生。市民恆先生認為,這樣一種現象是需求的衍生品,滿足的是網絡時代年輕人的胃口,也是情感觀念的風向標。熱鬧一下無可厚非,要把握好度和底線。既然不是為了錢,就是滿足自身的虛榮心,80後的王先生說,如今情人節身邊有情人才算正常,好像這天單著出來就沒臉見人一樣。這是一種不正常的交往渠道,危害性因他們的需求而異吧。上班族雯女士覺得很不靠譜,這種東西還是慎重較好,就算是找到會當真。我覺得稍微理智的人都不會選擇網上發布出租信息,兩個字:離譜。秦先生表示,想法獨特,但有炒作自己的嫌疑,並且不安全。牽一次手,才十塊,那要是一直牽著呢,怎麼算?覺得發布信息的孩子都傷不起。這類租賃不具法律效力
西安米蘭心理專家張桂茹表示,從心理學來講,有些男孩、女孩感覺孤獨寂寞。為了面子,不排除有些人為了其他需求,而採取情人節出租自己的方式。現代的上班族工作壓力較大,在單位認識異性的機會較少,藉此機會結識朋友,緩解工作壓力。有些人處於情感空窗期,租情人以排解寂寞,或者給朋友、家人交代。很多青年盲從追逐時尚,可能存在不良目的人群,最容易導致的後果就是「色情服務」,這與情人節本來的意義完全相悖,因為彼此不了解,而被騙財騙色的可能性較大,提醒保護好自己的財產和人身安全。陝西立剛律師事務所律師房立剛表示,首先,以接吻、擁抱、陪逛街、陪見父母等戀人間的行為作為租賃內容,以金錢為代價,這樣的民事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其包含的民事行為只能是靠自我意識來約束,甚至都可能不具有道德約束力,因為有些行為本身就是非道德的。其次,在此性質上,不論是出租方還是承租方,都存在著權利無保障,承諾不兌現的風險,甚或還會有人身及財產遭受巨大侵害的可能,往往防不勝防,實在得不償失。本報記者鄭葉實習生楊柳俊
你會花錢"租"另一半過情人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