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節約成本,火鍋店老闆竟然將廢棄油脂加工提煉成「老油」後供顧客使用。11月25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南充嘉陵區人民法院獲悉,涉事火鍋店的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刑,並處罰金,並禁止其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與食品生產、銷售等有關的活動。
杜某某和龍某某在南充嘉陵區合夥開火鍋店。2019年6月中下旬,為節約成本,杜某某提議在火鍋底料裡添加「老油」,得到龍某某同意。杜某某便向王某某傳授製作老油方法,後由王某某對火鍋店的客人食用後的油進行回收煉製,並將煉製好的「老油」與配送油以1:3的比例做成火鍋底油,再次銷售給顧客食用。7月4日,嘉陵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對該火鍋店進行檢查時,發現並扣押煉製好的老油70斤。
嘉陵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杜某某、龍某某、王某某在從事火鍋餐飲行業中,為節省原料、降低成本,將回收廢棄食用油脂再次加工生產後摻入給顧客食用的火鍋中,其行為侵犯了國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最終,法院判處杜某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判處龍某某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千元。同時,禁止3人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與食品生產、銷售等有關的活動。
陳梅 紅星新聞記者 王超
編輯 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