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人跟動物的區別是什麼?難道僅僅是大腦產生的智慧麼?或者所謂的哲學?至少不是簡簡單單的物種區別。《誅仙》裡張小凡的一句臺詞:「我平生有大憾事,日夜鏤刻於心,生不如死,卻又不能不生。生則尚有期望,死則為背情怯弱之人。此等情仇,豬如何能有?」哲學上,有哲學家將人和其他動物的區別認定為「有無覺解」。
覺解,就是一個人對他目前所做的、或者曾經做過、未來要做的事情有意識,並且自覺地做。正是這樣的覺解賦予了他們所做的事情意義,而這些各種意義又組合成了他獨特的人生意義,也可以說是人生境界。不同的人可能做著相同的事,但是做著相同的事卻有著不同的覺解,所以也就對於不同的人有著不同的意義。
至於區分人和動物,尋找除去物種意外的區別,也並非是為了尋找優越感,而是為了尋找身為人的意義。因為這個並沒有什麼優越感,甚至很多人都渴望沒有思想,因為思想就像一種病,令人痛苦,唯一的解藥是更多的思考。每個人都會為自己的生命意義而迷惑,所以也總會有人思考到這一程度——人與動物的差別。
所以,在《中國哲學簡史》中,馮友蘭將這個觀點提了出來——人與動物的不同在於是否擁有覺解,並且將覺解程度,分為了人生的四個境界。這四個境界是: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我同樣認為哲學的一個功用就是為了提高人的思想境界。但是,我並不認為境界劃分是如此,在我的眼裡境界只有三個:自然境界、社會境界、天地境界。
正如知識並不一定能讓我們提升道德素質一樣,思想也是如此。知識只是豐富了我們的認知、經驗和手段,思想只是讓我們更理解其中的必然性和偶然性,更容易接受和更容易堅信自己的信念而已。所以,在道德和功利這裡,我認為其實只是一個人的信念和態度而已,與思想境界的高低無關。
一個思想境界高的人,也就是覺解高的人,他能夠知道自己的道德、俗世行為所具備的意義;而一個思想境界低的人,也就是覺解低的人,他並不知道自己的道德、俗世行為所具備的意義,但是他們可以通過迷信等手段達到道德、功利境界。思想境界,並不影響一個人的善良和邪惡。但是思想境界高,卻可以讓善良的人善良且堅定,讓邪惡且堅定(如果惡真的是幸福的話)。
但是大多數擁有高思想境界的人,都會明白幸福其實很需要善良,很需要愛。這就是一種覺解:我需要,而不是單單靠本能而懵懂無知。很多人因為沒有覺解而不知道自己的道德和素質有什麼用,而覺解就是認知到這一切所代表的意義。很多道德的出發點都是為了創造更好的社會環境,但其中也有一些「好處」是能夠保護自己,能夠讓自己更被人喜歡。而思想境界低的人,就不懂這些,他們只會一直懷疑甚至丟棄那些美好而痛苦的特質,或者在他人的影響下稍微保持著(更多的是迷信)。
所以,我從不「歧視」那些思想境界低的人,我也從不跟他們交流想法,並不是看不起,而是根本沒有意義。很多人會認為這怎麼會沒有意義?因為還有一句話你可能不懂:人只有當他自己懷疑自己的信念時,他才會接受其他信念。
但無論思想境界如何,我們都是平凡的人,選擇遠離那些惡的人,靠近那些善的人,而思想境界高更容易幫我們做出選擇。這世界就有那麼多人,他們看透了這個世界,但是什麼也不說,選擇了平凡的幸福,安然一生,這就是哲學,實用也不實用,必要也不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