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年04月10日 19:16:39 中財網 |
證券代碼:603515 證券簡稱:
歐普照明公告編號:2019-008
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被擔保人:蘇州
歐普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歐普」)和
歐普照明電器(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歐普電器」),均為
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簡稱「
歐普照明」或「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 本次為蘇州歐普提供不超過4,000萬美元擔保,為歐普電器提供不超過
4,000萬美元擔保,向蘇州歐普、歐普電器合計提供不超過6,000萬美元的
擔保;另為蘇州歐普提供不超過17,000萬元人民幣擔保。
. 本次擔保是否存在反擔保:否
. 對外擔保逾期情況:無
一、 擔保情況概述
(一)公司全資子公司蘇州歐普、歐普電器因日常經營需要,需與銀行籤署
融資協議。公司於2019年4月10日與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
下簡稱「花旗上海」)籤署《保證函》,公司為蘇州歐普提供不超過4,000萬美元
擔保,為歐普電器提供不超過4,000萬美元擔保,合計為蘇州歐普、歐普電器提
供的擔保總額不超過6,000萬美元。另,公司於2019年4月10日與
中國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吳江分行籤署(以下簡稱「中行吳江分行」)《最高額保證合同》,公
司為蘇州歐普提供不超過17,000萬元人民幣擔保。
(二)根據公司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於2018年度授權對外
擔保額度的議案》,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長或其他公司管理層成員決定授
權擔保額度範圍內的擔保事項有關的一切事宜,包括籤署、更改相關協議,或辦
理其他有關手續,授權期限持續有效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超
出授權範圍外的其他事項,公司將另行履行決策程序。具體內容詳見公司《關於
2018年度授權對外擔保額度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19)。本次擔保在公司股
東大會授權額度範圍之內。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蘇州
歐普照明有限公司
1、企業性質:有限責任公司
2、註冊地點:吳江市汾湖經濟開發區汾楊路東側
3、法定代表人:馬秀慧
4、註冊資本:28,000萬元人民幣
5、經營範圍:電光源、照明器具、電子控制系統、電器開關及其配件的研
發及技術轉讓、生產、銷售;模具製造、加工、銷售;計算機工具軟體維護;自
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倉儲服務;自有房屋租賃;道路普通貨
物運輸。(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6、與本公司的關係: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7、被擔保人財務情況:2017年度經審計總資產為123,334.85萬元,總負債
為68,682.62萬元,資產負債率為55.69%;營業收入為174,847.84萬元,淨利潤
為10,156.30萬元,銀行貸款總額為0萬元,流動負債總額為68,340.96萬元。2018
年9月未經審計總資產為150,394.16萬元,總負債為84,050.12萬元,資產負債
率為55.89%;營業收入為145,441.30萬元,淨利潤為11,691.81萬元,銀行貸款
總額為0萬元,流動負債總額為83,783.45萬元。
(二)
歐普照明電器(中山)有限公司
1、企業性質:有限責任公司
2、註冊地點:中山市古鎮鎮海洲東岸北路275號A幢
3、法定代表人:馬秀慧
4、註冊資本:5,000萬元人民幣
5、經營範圍:生產、設計、銷售:電光源、照明器具、電器開關、家用電
器、插座、浴霸、集成吊頂,插頭、電線、電纜;照明線路系統設計;計算機工
具軟體維護;貨物及技術進出口;自有房屋租賃。(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項目
除外;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證後方可經營)(依法須經批准的
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6、與本公司的關係: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7、被擔保人財務情況:2017年度經審計總資產為39,314.12萬元,總負債
為21,767.71萬元,資產負債率為55.37%;營業收入為88,556.80萬元,淨利潤
為3,876.46萬元,銀行貸款總額為0萬元,流動負債總額為21,217.71萬元。2018
年9月未經審計總資產為45,468.68萬元,總負債為23,552.55萬元,資產負債率
為51.80%;營業收入為73,791.16萬元,淨利潤為4,369.72萬元,銀行貸款總額
為0萬元,流動負債總額為23,030.05萬元。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與花旗上海籤署的《保證函》
擔保人:
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被擔保人:蘇州
歐普照明有限公司、
歐普照明電器(中山)有限公司
債權人: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擔保方式:連帶保證責任
擔保金額:向蘇州歐普提供不超過4,000萬美元擔保,向歐普電器提供不超
過4,000萬美元擔保,向蘇州歐普、歐普電器合計提供不超過6,000萬美元的擔
保
擔保期間:自協議籤署之日起生效,並在最後一個還款日起滿2年之日或借
款人在貸款協議項下所有應付金額都償還完畢之日終止。
擔保範圍:融資協議項下債務人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融資協議項下債
務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有關費用。
(二)與中行吳江分行籤署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擔保人:
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被擔保人:蘇州
歐普照明有限公司
債權人: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吳江分行
擔保方式:連帶保證責任
擔保金額:不超過17,000萬元人民幣
擔保期間:融資協議項下主債權發生期間屆滿之日起兩年。
擔保範圍:融資協議項下債務人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融資協議項下債
務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有關費用。
四、董事會意見
公司於2018年4月16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公司董事會發
表如下意見:本次公司為全資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董事會結合上述公司的經
營情況、資信狀況以及對其控股情況,認為擔保風險可控,擔保對象具有足夠償
還債務的能力,不存在資源轉移或利益輸送情況,不會損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東
的利益。因此同意對上述公司進行擔保,董事會同意提請股東大會對2018年度
公司的全資孫/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等事項提供擔保進行授
權,授權擔保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2億元,授權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通過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
公司獨立董事發表如下意見:
1、公司嚴格遵守《公司法》、《擔保法》和《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
規定,控制和降低對外擔保風險,保證公司資產的安全;
2、此次關於2018年度總擔保額度的授權,係為提高公司決策效率及滿足公
司子公司的經營發展需要,作為獨立董事,同意此次擔保事項。此次擔保事項的
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我們一致同意《關於
2018年度授權對外擔保額度的議案》。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餘額為6,000萬美元和2.70億
元人民幣(共計約合6.74億元人民幣),均為公司對全資子公司提供的擔保,佔
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8.55%,無逾期擔保。
特此公告。
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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