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許見過很多教人們避免吵架、和諧溝通的婚姻指南,但是,伴侶之間的衝突和爭吵從來都不可避免。你越愛一個人,你們就越容易發生衝突。吵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為什麼而吵。
過去30多年裡,美國知名諮詢師朱迪斯 · 萊特(Judith Wright)與鮑勃 · 萊特(Bob Wright)夫婦對婚姻關係進行了大量研究。他們在合著的《如何正確吵架》一書中,將日常生活中的爭吵分為15類,剖析了關於愛情和婚姻的各種常見誤區,提出了幫助伴侶獲得幸福的6條技巧。在他們看來,爭吵更像是一次契機,能讓彼此更加親近,也讓自己更加了解自己。
採訪 | 楊宙
編輯 |劉斌
《人物》:你們從什麼時候開始關注到「吵架」,或者更具體一點是伴侶之間吵架這個問題的?
朱迪斯 · 萊特:最早研究發生在我們自己的關係之中,我們常常吵架,想更多地了解自己,找到衝突原因。後來我們也開始做起了其他情侶的工作,從他們結婚、生小孩,到小孩長大、上學離開家,我們能看到一個人一生中的所有人際關係,能夠看到每段關係的不同特點,以及一段良好關係裡的要素。我們發現,適當的爭吵與毫無保留的表達能讓我們更加親近,並給予了我們更多了解對方的機會。
《人物》:為什麼這麼說?
朱迪斯 · 萊特:伴侶們不會因為爭吵而分手,只會因為不知道如何利用吵架增進親密關係而分手。其中的關鍵並不是避免爭吵,也不是找到一種解決衝突的標準模式或是贏得爭吵,而是去挖掘爭吵背後的豐富信息。
婚姻問題專家約翰 · 戈特曼的研究顯示,伴侶在交往早期的爭吵中經歷的「暫時性痛苦」,從長遠來看,對他們的關係是有益的。有趣的是,交往初期和平相處的那些伴侶,表示自己比爭吵伴侶更幸福,但當研究者在3年後回訪時,他們卻更有可能已經分手或處於分手邊緣。而解決了問題的伴侶則更有可能保持穩定的關係。
《人物》:在書中你們提到良性的爭吵很重要。良性的爭吵有哪些基本要素?
朱迪斯 · 萊特:在書中的章節裡我們提到了互動的規則,比如:「每一方最多對現狀承擔50%的責任」——不管是誰挑起爭端或讓情況變得更加嚴峻,你們雙方都是這個整體中的一部分,無論發生了什麼,你們都負有部分責任;「爭吵的目的是有所收穫,而非表達反對」——我到底渴望什麼?在乎什麼?答案應該與爭吵背後的渴望有關,但往往我們的重點會被「你當時就是那麼說的」之類的胡攪蠻纏或是雞毛蒜皮的小事帶偏,這條規則要求你在對話時為爭取而爭吵,而非執拗地堅持自己的觀點,或是一味反對自己的伴侶;另外還有「預設對方是出於好意」——儘管他現在表現得非常生氣,但他不是魔鬼,他是很愛我的。
《人物》:你們在書中提到的一點:「會進行激烈爭吵的伴侶並不是對關係破壞力最強的類型。最危險的模式是一方積極參與想要解決問題,另一方卻想逃避。」為什麼這樣說?
朱迪斯 · 萊特:因為在這種模式下你不能解決任何問題,對雙方來說都是沮喪的。約翰·戈特曼將這種模式稱為「阻礙議程(stonewalling)」,你想進行交流,而另一個人要麼不參與要麼直接離開,那這段關係就不會有任何進展,因為沒有人能夠承擔起責任,去弄明白到底發生了什麼,這是非常具有破壞力的一種模式。
鮑勃 · 萊特:最早朱迪斯就是一個「阻礙議程」的人。每次我們吵架的時候,我就會跟著她,她會躲到浴室裡去,鎖上門,而我就會砰砰地敲門,讓她跟我說話。大約3年後的一天,當她從浴室裡衝出來,我還堵在那,她把我給撞倒了。後來她習慣了表現出自己的攻擊性。
朱迪斯 · 萊特:當我這麼做的時候,他一直衝我笑。我也很高興,我能夠表達出自己(的憤怒),接著我們就開始爭吵,開始有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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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你們繪製過一張互動量表,裡面分別列舉了諸如逃避、假裝友善、羞辱、批評等破壞性互動,也列舉了諸如真誠肯定、觸及渴望、充分表達等積極的因素。你提到很關鍵的一點是,爭吵中如果有了破壞性的互動,就需要一些積極因素去抵消。但這對於爭吵中激動的人來說很難吧?很多人的狀況是,「我都要被氣炸了誰要跟你講道理」,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呢?你們自己能控制嗎?
朱迪斯 · 萊特:沒關係,只要你是一個人,你就會生氣和難過。就算你脫口而出一些刻薄的話也不要緊,因為吵架並不是破壞一段關係的直接原因,真正的問題在於你們能否承擔責任,去修補這段關係。而且一旦積極的互動與爭吵多了之後,你們就會明白吵架並不是一件什麼大不了的事情。這裡說的「積極」不是說美好的,而是意味著承擔責任,彼此之間去說真話,去理解。
有一條法則是,每當你的伴侶說了真相,就告訴對方,承認對方說的是事實,比如「我不想聽到這些,但你說的沒錯」——哪怕你已經快氣瘋了,不想讓對方感到滿意。如果你沒有立刻意識到,也該在之後意識到時馬上給予對方肯定。甚至是不情不願地承認「天哪,你一定要這麼得理不饒人嗎」「話是這麼講,但我就是不喜歡你的語氣」。
另外,如果對方做了一些讓你不開心的事情,你要明白,如果這種不開心的感覺持續了10分鐘以上,這意味著讓你生氣的東西並不只有剛剛發生的事情,而有可能來自你過去的某些經歷,這一點很有意思。
這時候你可以問自己:為什麼我那麼生氣?為什麼這件事讓我那麼惱火?這件事讓我想起了什麼東西?我過去是否有過相似的感受?當你開始這麼思考的時候,你可能會發現你在兒時也曾經歷過相似的事情。也許眼前讓你生氣的是對方做的一些小事,但真正的煩惱與痛苦來自我們的過去,只有我們看清這一點,我們才能真正地了解自己。
《人物》:你們也在書中提到過每個人爭吵背後更深層的內心渴望,常常與他們童年時期的經歷有關——比如一個因為房間不整潔而和妻子吵架的丈夫,有可能是因為過去生活在混亂的家庭裡,需要有一種井然有序的安全感。為什麼你們常常從童年的角度去理解人們現在行為處事的邏輯?
鮑勃 · 萊特:一個人的性格往往是在他7歲的時候定型的,包括我們的行為模式,還有我們對自己的態度與對世界的期望,這個世界是怎麼樣的,以及它對我的期待,這些在我們7歲的時候就大約完成了90%。
許多年來我都是一個不錯的演講者,但我常常會感覺到自己在演講上很失敗,對自己很苛刻。直到我67歲的時候,我才意識到每當我面對一個安靜的觀眾時,我會想起那個總是不贊同我的母親,觀眾就像我媽媽一樣,對我做的事不滿意,我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事實上他們可能只是那天胃痛了,與我的表現無關。這就是一種心理投射,我把對母親的判斷投射到他們的身上。
《人物》:在你看來有完美的人或者關係嗎?如果一個人的童年、家庭足夠正常的話?有沒有情侶能夠一輩子都不爭吵?
朱迪斯 · 萊特:這種情況是不存在的。即使有它也不會是一種好的關係,因為一段關係的真正目標不是讓你快樂,而是能夠在其中學習與成長。儘管爭吵常常是混亂不堪的,但卻非常真實——「我不喜歡這個」、「那件事讓我非常困擾」、「你為什麼這麼做」。那種為了保持完美而聽不到彼此真實感受的關係,反而是糟糕的。
《人物》:你們在書中提到,「如果你感到生氣,就實話實說」、「如果你感到生氣,就痛苦地叫出來」,是一種毫無保留的做法。為什麼讓對方在爭吵或者一段關係裡知道自己的真實情緒很重要?
朱迪斯 · 萊特:因為這是你讓對方了解你的唯一方式,也是你們了解彼此、理解彼此的唯一途徑。你能夠說清什麼事情讓你不舒服時,你才能在一段關係中做真正的自己。
這種情緒能力包括:意識到某種情緒對你的身體造成了怎樣的影響,說出自己的感受,充分、負責地表達出自己的情緒,並讓此情緒發揮出它的功能。注意你的情緒、思想和行為,這些會給你提供重要的線索,讓你明白是什麼讓你無法識別情緒,或壓抑了你的感受。
《人物》:你們提到了5種基本情緒(恐懼、痛苦、憤怒、悲傷、快樂)以及它們的次生情緒。但清楚地感知自己的感受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們最早在弄明白自己情緒的時候遇到過困難嗎?
朱迪斯 · 萊特:這是需要練習的,比如我剛吃了6塊蛋糕,我感受到了什麼?我為什麼要這麼做?我身體的感受是怎麼樣的?我有點發抖,我的心在跳,你需要經常去感知你的身體,了解並定義其中的情緒。
鮑勃 · 萊特:對,這是相當難的事情,就像彈奏樂器一樣,需要長時間的練習。
《人物》:你能舉個例子嗎?比如剛才聽說我們的這個採訪時間已經到了時,你發生的一系列感受。
鮑勃 · 萊特:我注意到我在看手錶,我注意到他們(工作人員)帶來了食物。我感到生氣,也感受到擔心,這很複雜。我生氣的是我的計劃被打亂了,我知道朱迪斯不會在公共場合吃東西,我們也不吃生的沙拉,我們計劃找一家餐館吃飯,休息和過渡到下一場演講,現在一切都失去了控制,這讓我很不安。朱迪斯昨晚只睡了兩個小時,前天晚上只睡了一個小時,我很擔心她,我也很擔心你,害怕讓你不開心。所有這些都在發生,這就是生活。
朱迪斯 · 萊特:所以通常我們生氣是因為我們受傷或害怕,因為我們沒有得到一些我們想要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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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但往往毫無保留地表達情緒與感受會被說太直了、沒有分寸,或者被勸告「不過就是一些小事,你應該忍忍」。我不知道在美國的文化裡,你們會不會常常聽到這些反應?
朱迪斯 · 萊特:是的,「你太敏感了」,「這不是什麼大事」,這些在美國也很常見。因為人們對於情感往往有一種錯誤的觀念,認為你不應該不高興,或者認為有情緒是一種弱的表現,這是不對的。在神經科學領域,已經有許多關於情緒與感受的研究,表明如果我們有更多的感受,就應該有更多的表達。如果我們能夠表達更多的情緒,有更高的情商,我們就會更健康,也會把關係處理得更好。
鮑勃 · 萊特:但是我們在成長中又被內化了許多世俗觀念,認為生氣是不好的,恐懼也是不好的。這些錯誤的觀念來自家庭教育,或者一些迷思與信仰。我們或多或少都活在錯誤的觀念之中。
《人物》:那如果你們表達感受時,被人評價為「小題大做」,你們會怎麼應對呢?
鮑勃 · 萊特:我舉一個例子,拖鞋。我們有兩個家,其中一個在威斯康星州。每次我回到家脫鞋的時候,我永遠都沒法在門邊的鞋櫃裡找到拖鞋,我們家的清潔工總是把我的拖鞋放在臥室裡。我在4年的時間裡不斷地讓朱迪斯明白,如果清潔工沒有把我的拖鞋放在門邊,會讓我覺得我在這個家裡不重要。
朱迪斯 · 萊特:但(起初)我會說,這怎麼了?這麼一點小事兒,你為什麼這麼煩惱?當我明白那對他意味著什麼時,這是非常不同的。有時候人們把一件小事看得非常重要,其實是因為這些小事所代表的東西,它們往往來源於他們童年經歷。比如像我,如果我喊鮑勃一聲,他因為在忙著而沒理我,我的反應會非常大。我的這種反應和感受在我的一生中有過許多相似的體驗,它來自於我的父親——那個總是藏在報紙後面(不理我)的父親。
所以如果一個人不知道這些小事背後意味著什麼,他們就很難處理這些爭吵。就像如果一個男人忘了買生日禮物或者買了個不好的禮物給女朋友,女朋友非常非常生氣,說「你根本不愛我」,但她之所以有這麼大的反應,實際上是因為她覺得這件事情意味著她不夠重要——如果你能理解這一點,你們就能跨越普通的爭吵,去探討真正的問題。
《人物》:我挺贊同你們在書中提到的一點:擁有獨立的人格很重要。你們提到過一些說法,「是你讓我的生命更完整了」「沒有你我就活不下去了」,生活中我們常常可以聽到情侶們說這些話,這是否說明了他們還沒有具備獨立人格?
朱迪斯 · 萊特:是的。如果你覺得自己並不完整,想要找個人來讓你變完整,那麼你並沒有獨立人格。親密關係的建立,需要雙方都成為成熟、完整的個體。大多數成年人都沒有完全實現自我發展,於是無意識地試圖在兩性關係中完善自我。
在所有成功的關係中,都存在著兩種互相作用的強大生命力:一種是縮短彼此距離的拉力,一種是讓彼此保持獨立的推力。只有情緒成熟的人才能駕馭這兩種力量。在這種成熟狀態下,無論你的伴侶是否對你表示讚許,你都可以自由地表達自己,表達自己的觀點、喜好和欲望。你有各種各樣的情緒,並能對它們負責,無論你的伴侶是成長、改變還是拒絕成長,你都不會覺得自己受到了威脅。
你越是獨立於他人而存在,就越不會為別人的認可和愛意而焦慮。指引你前進的方向將是你的渴望,而非義務、內疚感、固定的狹隘角度或是誰的期待。
《人物》:有了獨立人格之後,是否意味著我們可以處於單身狀態呢?
朱迪斯 · 萊特:是的,如果你在情感上非常成熟了,你可以做自己,你可以在自己身上感受到歸屬感與親近感,你一個人也可以很好,談戀愛也可以很好,你不需要去結婚。要做到這一點在美國很困難,我想在中國會更困難,她們會被稱為「剩女」。
你可以通過許多方式來獲得滿足感,最重要的是學習、成長,成為更好的人。如果你願意和另一個人共享你的一生,那是件很棒的事情,我認為一段關係可以幫助我們成長。但這並不意味著你需要一段關係來幫助你成為一個完整的個體,來幫助你過上幸福而滿足的生活。因為對於一個人來說,最重要的一段關係是——與自己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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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內容引自朱迪斯 · 萊特與鮑勃 · 萊特的《如何正確吵架》,感謝藍斐歷博士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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