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刷微博的時候,刷到一則動畫短片《魔方人生》,看完以後,感覺心裡被扎了一些細如牛毛的針,不會讓你一下子哭出來,卻隱隱作痛。
短片來自南洋理工大學,BGM很好聽,內容是對社交的深度思考,結局一陣悲涼。
在某一個神秘的次元,住著一群魔方小人,他們的頭是一個九宮格的魔方。魔方正面塗上了顏色,紅橙黃綠青藍紫,可以根據顏色來判斷同類。
顏色一致的,大家碰杯喝茶,交談互動。顏色哪怕有一塊不同,也會被拒絕交流。
主人公小方天賦異稟,他的魔方是可以轉動的,拼成不同的顏色,就可以和不同的人社交。但是他好累,不停的轉動讓他頭上的魔方碎成一地。
他孤獨地從人群中跑來跑去,直到有一天,遇到了一個同樣擁有很多面的同類,遞給他一瓶酒。
只是,在他舉起酒瓶要和對方碰一下的時候,才發現也需要轉動魔方,和對方一致。
本以為遇見了可以包容一切的同類,誰料只是又一次的輪迴。
02
一個人挨打會痛,兩個人反而成了英雄。所以我們通過改變自己來融入圈子,並沒有什麼不妥。
甚至會有人覺得,合群一點受益的是自己,只是稍微改變一下,就可以擁有不一樣的人生,於是像魔方小人一樣,不斷變換自己的顏色來迎合別人。
但是,圈子不同,不能強融。比你厲害的圈子,硬擠根本沒有用,就算把頭轉壞了,你還是融不進去。
有的圈子,你進去了也會被「退」出來。最好的感情是勢均力敵,最好的圈子也必定與你旗鼓相當,你說的話大家都懂,才能如魚得水。
為何我們會覺得社交如此之累?
仔細想來,或許是因為我們都希望自己看起來情商很高,能跟各種不同身份、不同性格的人打上交道、談笑風生,可當我們的期許與自己的能力不契合時,八面玲瓏就成為一個壓在頭上的重擔。
又或者是,我們從一開始對社交的理解就錯了,把「迎合」當成社交的關鍵,忘記了最令人舒服的社交狀態是什麼樣子。
最讓人舒服的社交,既不是惶恐落單而努力合群,也不是躲在角落享受自我,而是一種不鹹不淡、不卑不亢的態度,叫彼此欣賞。
03
參加工作的第二年,我就職的學校搬遷到新校區,教師宿舍尚未落成,老師們住在大教室裡,12個人一間宿舍。
宿舍的課餘生活很豐富,抽菸喝酒,打牌吹牛,每隔幾天就要出去小聚一次。雖然不同年齡段的人都有,但即便是剛入職的,也早在大學期間就把社交技能點加滿了,大家很快打成一片。
12個人當中,只有我和一個年長的語文老師不怎麼合群。他寫得一手好字,擬對聯無出其右,被稱為語文學科的泰鬥。但是他不喜歡飲酒,只愛好品茶,不擅長吹牛,只沉迷看書。
有一次宿舍聚餐,他連接WiFi觀看國學講座正看得精彩,推脫不去了。安裝WiFi的老師就「威脅」他,你不去我就把網線拔了,重置後也不告訴你密碼。
他勉為其難合群了一次,被勸喝酒的時候,看他又尷尬又無奈。
後來,他主辦的校刊需要確定一個英語翻譯是否正確。就要印刷了,很著急,他在幾百人的群裡詢問。
同一宿舍的幾個英語老教師,酒桌上拉著手許諾過要為彼此赴湯蹈火,結果譁眾取寵跟著一起調侃的反而是他們,最後還是新老師給出了正確的翻譯。
泰鬥在群裡發了一句「彼黍離離,彼稷之苗」,估計也只有少數人知道他想說的是,「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
那是我第一次對推杯換盞的社交方式感到失望,也不再因為自己沒有融入宿舍生活而自責。
彼時,我正在寫我的第一本書。常常在深夜,一個人批完作業備完課才開始寫東西,從辦公室回到宿舍的時候,已經是凌晨一兩點。
怕吵醒其他人摸黑洗漱上床睡覺的時候,我就知道自己只是一個平凡人,以後的每一步都要比別人更努力才看得到陽光,所以一步都不敢慢下來。
04
在成長的過程中,我想我們都不止一次做過魔方小人。
小時候,為了當好長輩們口中的「乖孩子」,努力忍著熊孩子拿走自己的玩具,忍著老師對唯成績論英雄的偏心,幾乎忍了所有討厭的人和事。
上中學,為了做老好人默默忍受同學借錢不還,攢了好幾個月的零花錢打了水漂。為了不被說早戀,不敢向喜歡的人表白,看著她和別人在一起,內心在滴血。
一味迎合本以為能換得同學們的好感,沒想到帶著這樣的人生觀長到18歲,卻發現自己渾身都散發著虛偽的氣息。
上大學,明明是手殘黨,卻跟著玩lol,可是大家除了連麥罵髒話,通宵泡網吧,並不能為未來的人生儲備點什麼。
去圖書館總有人說長道短,後來不經常去了,就跟著在宿舍打牌,用臉盆喝酒,可是夢想並不是酒精上頭吹幾句牛就能實現的。
參加了不少沒必要的飯局,牛鬼神蛇都要出來教你做人,都是沒必要的阿諛奉承,覺得噁心,但不得不吃。
工作後,已經習慣了一切,再醜的人發自拍,也會點個讚,誇朋友圈裡的人類幼子很可愛很有天賦,搜集表情包,假裝很汙。
為了合群,你學習講俏皮話,學習誇獎別人,學習察言觀色,學會敷衍聯絡,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你有沒有問過自己,上一次發自內心開懷大笑是什麼時候?還要裝多久才可以不再為討好別人而活?
05
餘華說:
我不再裝模作樣地擁有很多朋友,而是回到了孤單之中,以真正的我開始了獨自的生活。有時我也會因為寂寞而難以忍受空虛的折磨,但我寧願以這樣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自尊,也不願以恥辱為代價去換取那種表面的朋友。
尼採說:
你今天是一個孤獨的怪人,你離群索居,總有一天你會成為一個民族。
有很多人,是因為孤獨,才犧牲獨立精神和真實意願,推杯換盞融入群體,這樣確實能獲得安全感,並且以他人為鏡還可以明得失。
但是盲目的合群,卻也是平庸的開始。你呆的圈子決定了你的高度,你身邊的人會將你同化,讓你變得和他們一樣平庸。高端局的騷操作你玩不來,就只能在青銅局虐菜雞,還以為自己多厲害。
你努力合群的樣子,好讓人心疼。但其實,合群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找到可以使你進步的人,和他們做朋友。
至於「性格孤僻」「不合群」的標籤,只要不對你的生活構成實際影響,沒有損害到你的利益,根本不必理會。
海洋之星永恆神秘,沙漠駱駝短促無味,隨波逐流的人雨打風吹。
世界依舊熙攘擁擠,人潮始終川流不息,你要做獨一無二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