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萬年前,狗被人類馴化,自此以後,狗成了人類最忠實的朋友。3500年前,貓也被人類馴化,成為了人類的寵物。在今天,貓和狗甚至從寵物變成了主子,讓人類心甘情願的稱自己為貓奴狗奴。
人類對貓狗極盡寵愛,但對那些生活在野外的動物卻極為殘忍。而這殘忍甚至是不自覺的。人類要吃魚翅,鯊魚被大量捕殺而數量銳減。人類喜歡象牙製品,大象因此被殘忍地殺害。人類熱衷於皮草,雪狐雪兔被大量獵殺。因為人類,野生動物的生活變得更加艱辛且危險,許多美好的生命就這樣消逝了。
加拿大著名作家歐內斯特·湯普森·西頓想要把這些曾經鮮活的生命記錄下來,於是他寫下了許許多多的有關於動物的小說,《我的野生動物朋友》就是其中的經典故事集。
在《我的野生動物朋友》故事集中,歐內斯特記錄描述很多有關於野生動物的故事,和一般的故事不同,這些故事並非虛構,而是來源於真實發生的事件。只不過這些真實的事件被歐內斯特的巧手進行了一番修飾,歐內斯特讓那些無法言說的動物擁有了表達的能力,讓那些動物們被忽視的感情一一展現。
於是這些動物不再只是被人捕獵的獵物,不再只是柔軟的皮毛、美麗的羽毛或是可供果腹的肉食。它們被歐內斯特賦予了靈魂,成為了像人類一樣的懂親情、愛情、友情的生靈。
就像故事銀湖多米諾中所描寫的那樣,多米諾會對自己的妻子忠貞不二,會為了保護自己的孩子以自己為誘餌來引開敵人。而這樣的行為在動物們的世界裡比比皆是,在草原狼梯圖、在塔克拉山的熊王、在春田狐的故事中都有體現。野生動物們比人類想像的更懂感情,即便它們不會用語言來表達。
歐內斯特寫活了動物們那些美好溫暖的感情,但這些感情越是溫馨動人,殺戮與死亡也就變得越發刺眼,越發讓人不忍、讓人深思。
故事一隻耳中,小兔子與媽媽茉莉一起生活在沼澤附近,它們與獵狗、獵人、老鷹、毒蛇周旋奮力求生,與入侵者公兔子鬥智鬥勇並最終贏回了領地。它們相依為命卻又自由快樂的生活在一起。
但野生動物的自由與快樂總是短暫的,為了擺脫狐狸的追擊,茉莉不得已跳進了冬天的池塘裡,最終被寒冷與衰老擊敗,葬身在冰冷的水中。
這只是一隻小小的野兔,它也只過了屬於它的短短的一生。但是就像作者歐內斯特所寫的那樣「茉莉是一個真正的英雄,儘管它只是成千上萬個默默無聞的英雄中的一員,但它在它們那個小小的世界裡努力的生活著,將一切做到最好。它的生命始終伴隨著頑強的戰鬥,這是一種永遠不會消失的精神。」
對於野生動物來說,危險是永恆的,死於天敵死於自然這種既定的命運固然遺憾卻無可厚非。而那些獵槍、陷阱與毒藥所帶來的殺戮卻很難讓人釋懷。
在故事松雞紅脖子中,松雞紅脖子美麗健壯,它為整個山谷增添了光彩。但它的美麗不僅裝點了大自然,也引來了獵人的覬覦。紅脖子的妻子兒女紛紛喪命在獵人的手中,就連它自己也難於倖免,落進了獵人的圈套裡,喪命在貓頭鷹的利爪下。
紅脖子和它的妻兒曾經有過幸福的時光,也曾躲過天敵的追擊,還曾克服過冰雪掩埋的危險,但最終這個美好的生靈還是逝去了。而這一逝去不過只是因為獵人的對皮毛血肉的貪慾。
但幸好並非所有人都是如此,在沙丘雄鹿的故事裡,獵人楊追擊著美麗的沙丘雄鹿,但就在他歷經千辛萬苦,終於能夠開槍射殺雄鹿的時候,楊放棄了。
在故事中,作者歐內斯特借獵人楊之口說道「這就是打獵嗎?耗費了好幾周的心血,克服了重重困難,歷經了數不清的失敗,到最後,得到的成功居然是這種令人作嘔的事——如此高貴而又美麗的生物,在經受了無情的磨難後,變成了人類果腹用的悽慘的肉塊」。
是啊,這些美麗的、靈巧的、同樣有著豐富情感的動物們,就這樣飄零而去,它們的逝去是如此的可悲而又沒有價值,也幸好還有許許多多的人願意和作者歐內斯特和獵人楊一樣,對這些野生動物們釋放善意,讓它們能夠自由的生活在大自然中。
《我的野生動物朋友》不僅讓我們看到了野生動物們的可敬可愛,更關鍵的地方在於,歐內斯特讓人對這些動物生出感情,產生憐憫。人和動物的區別在哪裡,或許就在於人有同情憐憫之心。而這種對於野生動物產生的憐憫,其作用不僅僅只是在於能夠保護自然與環境,在更深層面上,對動物的憐憫也能激發我們對他人的同情,進而讓我們對社會對他人更多一份理解與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