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最光榮,對吧!問題是,不勞動,我們還能幹什麼?
同樣是勞動,為什麼打工人就低人一等,這社會還有比打個人符合勞動者的勞動者嗎?
我們總有人說打工人之所以是打工人,是因為他們不夠努力,不夠勤奮。請問,努力的人是什麼樣子?勤奮的人又是什麼樣子?打工人一天幹十個小時左右,能算不努力不勤奮嗎?
於是,有人又說了,打工人死腦筋,賺不了大錢。這話我信,但是死腦筋不代表智商不夠,只能說明他們安貧樂道,不願意承擔風險,更不願意做害蟲。況且,穿衣戴帽,各有所好,每個人都可以喜歡想做的事情。打工,有些人是迫不得已,有些人是自甘墮落,不是所有人都希望自己突破階層固化。
我是打工人,除了感覺被人看不起外,沒有什麼不好。
一群素不相識,甚至語言不通的人,走到一起,居然能夠分工明確,相互配合。慢慢地成為了朋友,這個過程,沒有打過工的人是體會不到的。
打工人一般都比較誠實,不會爾虞我詐,不會虛情假意,不會明爭暗鬥,這樣的環境,對於那些坐機關,坐辦公室的人來說,應該是一種奢望。
打工人不受約束,此地不留爺,自有留爺處,隨時都可以說走就走。不像體制內的人,怕丟了飯碗,整天小心翼翼,提心弔膽,上不敢得罪領導,下不敢惹惱同事。
打工人四海為家,能夠看到世界上最原始的風景,不像某些人,只能在打工人做好的鋼筋水泥房子裡轉悠。
最重要的是:打工人為這個社會做的貢獻有目共睹,打工人到死都可以問心無愧,至少,不至於德不配位。
打工人來到這個世界,沒有投機取巧地掠奪別人的財富;沒有去研究那些破壞環境,浪費資源的工作。
財富屬於社會,每一個人都是暫時有了控制權。我們的資源當與子孫共享,過分的佔有與浪費是對子孫後代生存權利的冒犯。打工人沒有頭破血流地去爭取,做他們本分的工作,卻被排擠,這是哪門子的邏輯?
打工人也是人,他們是衣食父母,他們在為社會做著更多貢獻,憑什麼被那些白眼狼看不起,憑什麼遭受不公平待遇。
打工人被瞧不起,這不是打工人的問題,是世俗的社會問題。打工人,本來就應該是世界上相對崇高的職業。打工人更應該挺直脊梁,牛逼哄哄。與其向上爬,不如抬高自己身價。
如果有來生,還做一個打工人,只是不要這麼辛苦,不要這麼憋屈。只要我們工資能夠照常發放,並且老有所養,我們別無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