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臺灣馬英九政府已對前中央大學教授陳錕山「棄職投共」,到中國中科院遙感所任職,併入選「千人計劃」一事進行處理,經主管部門查辦,陳錕山未被列為涉密人員,最後以陳錕山未經許可到中國大陸為由,由「內政部移民署」開出八萬元新臺幣(約合人民幣16263元)的罰單。
陳錕山案開出「處分書」 被罰八萬新臺幣
據《自由時報》9月22日報導,根據臺灣相關官員透露,陳錕山案已由「移民署」在9月12日開出「處分書」,陳錕山在大學任教,並在學校兼行政職務,因此是比照十一職等位階,目前臺灣政府只開放十職等以下公務員赴中國大陸,十職等以上公務員若赴大陸,仍須申請許可;而陳錕山未經許可同意前往大陸次數達到四次,以一次處罰兩萬元計算,總計開罰八萬新臺幣。
「棄職投共」的臺灣雷達專家,被譽為「臺灣遙感第一人」的前中央大學教授陳錕山,被罰八萬新臺幣
官員強調,陳錕山過去長期接受各軍事、科技、甚至國安單位的委託,進行學術研究,但在陳棄職赴中後,相關單位經過調查,發現並沒有任何一個單位將其列為涉密人員,也因此陳錕山案到最後只能以違反兩岸條例來處理,並交由「移民署」查處。
他說,若是涉密人員擅自赴中,依規定一次將處罰二十萬元,若是未涉密人員違反規定擅自赴中,一次僅能處罰兩萬元。
「處分書」送不到 也無法處罰
「移民署」昨證實,針對陳錕山案,已在9月12日開出《未經許可進入大陸地區罰款處分書》,但因處分書應該送達的處所不明,處分書無法送達,依規定只能用公告方式處理,處分書的正本還存放在「移民署」內。
至於處分書送不到,根本無法處罰,臺灣官員說,若無法送達或家中無人收受處理,屆時將依規定移送「行政執行處」繼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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